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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或“公司”,与子公司合称为“该集团”或“沈化股份集团”),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41亿元,同比下降41.35%;实现净利润-17.73亿元,同比下降1772.44%。其中,主要产品糊树脂、丙烯酸及脂、聚醚毛利率分别为-92,345,408.53%、-420,403,251.32%、-765,388,986.30%。请你公司:

(1)核实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糊树脂、丙烯酸及脂、聚醚毛利率是否填列错误,如是,请予以更正。

公司回复:

针对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中主要产品毛利率填列错误,公司将予以更正。

主要产品毛利率更正前毛利率更正后
糊树脂-92,345,408.53%-7.08%
丙烯酸及酯-420,403,251.32%-37.64%
聚醚-765,388,986.30%13.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根据前述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测算,报告期内,前述产品毛利率均为负值,而上年同期分别为34.23%、11.10%、10.53%。请结合前述产品原材料成本、销售价格、供求关系变动、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且均为负值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你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回复:

1、公司主要经营主体包括沈阳化工、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及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大”)。沈阳化工是以氯碱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为主业的大型化工企业,隶属于央企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沈阳化工主要生产装置有20万吨/年PVC糊树脂和20万吨/年烧碱,下游客户主要为PVC手套及复合材料生产、冶炼钢铁及石化类生产企业。

子公司沈阳蜡化,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拥有50万吨/年催化热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丙烯酸及酯、20万吨/年聚乙烯、12万吨/年裂解石脑油加氢、8万吨/年芳烃抽提、9万吨/年MTBE等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及茂金属聚乙烯系列产品、丙烯酸及酯系列产品、石油苯、石油甲苯等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等多个领域。

子公司山东东大,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在国内聚醚多元醇制造行业具有领军地位。凭借过硬的生产研发和市场交付能力,与德国巴斯夫,美国亨斯迈、李尔、安道拓,瑞士西卡,日本三井等国际一流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

2022年主要产品销价、单位成本、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 变动额增减 变动 %影响收入额(亿元)影响成本额(亿元)
糊树脂销价 (元/吨)8,29513,098-4,803-36.67%-7.81/
烧碱销价 (元/吨)3,6782,5821,09642.45%1.75/
聚醚销价 (元/吨)10,66315,890-5,227-32.89%-10.78/
丙烯酸及酯销价(元/吨)9,84612,982-3,136-24.16%-3.87/
糊树脂单位成本 (元/吨)8,9189,364-446-4.76%/-0.71
烧碱单位成本 (元/吨)1,5551,22033527.46%/0.54
聚醚单位成本 (元/吨)9,25614,216-4,960-34.89%/-10.24
丙烯酸及酯单位成本(元/吨)13,55211,5412,01117.43%/1.89
糊树脂销量 (吨)157,144162,048-4,904-3.03%-0.38-0.45
烧碱销量 (吨)158,966178,413-19,447-10.90%-0.51-0.25
聚醚销量 (吨)206,329208,598-2,269-1.09%-0.36-0.32
丙烯酸及酯销量(吨)109,837130,441-20,604-15.80%-2.25-2.06

2022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额增减变动%影响成本额(亿元)
电石(元/吨)4,0374,544-507-11.16%-1.08
原盐(元/吨)48932216751.86%0.44
丁醇(元/吨)7,71810,768-3,050-28.32%-1.56
丙烯(元/吨)6,8917,107-216-3.04%-0.11
环氧丙烷(元/吨)8,93714,712-5,775-39.25%-9.76

2022年主要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2年2021年毛利率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亿元)营业成本(亿元)毛利率营业收入(亿元)营业成本(亿元)毛利率
糊树脂13.0413.96-7.06%23.0715.1834.20%-41.26%
烧碱5.852.4757.78%4.612.1852.71%5.07%
聚醚22.0019.1013.20%33.1529.6610.53%2.65%
丙烯酸及酯10.8114.89-37.64%16.9315.0511.10%-48.85%

2022年受国内外经济增长减慢、地缘政治冲突、中美摩擦持续、全球通胀等因素影响,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整体回落,化工行业整体表现低迷,新增产能逐渐释放,而下游需求总体不足,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主要产品中,除烧碱受出口增量及下游盈利水平提升,供方议价能力增强的影响,市场销售价格有所上

涨外,其他主要产品糊树脂、聚醚类产品及丙烯酸及酯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降幅明显。2022年受下游需求不足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该集团生产装置开工率下降,产销量降幅明显。另外,沈阳蜡化由于永久关停原油预处理装置,以及原材料进口燃料油价格受国际战争因素影响居高不下,导致CPP生产装置全年未开工,仅丙烯酸及酯生产线维持生产,造成本期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

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和销售数量下降共同导致营业收入下降。2022年,丙烯酸及酯的原材料丙烯及丁醇的采购成本虽然受市场供需影响有一定回落,但由于沈阳蜡化仅丙烯酸及酯生产线开工,导致丙烯酸及酯产品分摊的间接成本大幅增加,单位成本涨幅明显;糊树脂的原材料电石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下降,单位成本下降;聚醚产品受核心原材料环氧丙烷行业扩充产能影响,单位成本下降。整体而言,2022年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下降。2022年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综上,本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明显。

2、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财务数据:

(1)航锦科技(股票代码:000818)2022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2022年液碱营业收入14.80亿,占比34.47%;聚醚营业收入6.11,占比亿14.24%;环氧丙烷营业收入5.99亿,占比13.95%;聚氯乙烯树脂营业收入3.55亿,占比8.27%)(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额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42.9248.59-5.67-11.67%
营业成本35.8034.910.892.55%
毛利7.1213.68-6.56-47.95%
毛利率16.59%28.15%-11.56%-41.07%
归母净利润2.307.32-5.02-68.58%

(2)三友化工(股票代码:600409)2022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2022年粘胶短纤维营业收入85.56亿,占比36.13%;纯碱营业收入81.27亿,占比34.32%;聚氯乙烯树脂营业收入26.07亿,占比11.01%;烧碱营业收入16.37亿,占比6.91%)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额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236.80231.824.982.15%
营业成本191.06180.5410.525.83%
毛利45.7451.28-5.54-10.80%
毛利率19.32%22.12%-2.80%-12.66%
归母净利润9.8916.71-6.82-40.81%

(3)一诺威(股票代码:834261)2022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CASE用聚醚多元醇、软泡聚醚多元醇、特种聚醚多元醇,组合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PPG)及聚氨酯组合聚醚营业收入23.29亿,占比36.91%,聚氨酯弹性体营业收入20.91亿,占比33.14%)(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额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63.0879.77-16.69-20.92%
营业成本58.3774.32-15.95-21.46%
毛利4.715.45-0.74-13.58%
毛利率7.47%6.83%0.64%9.37%
归母净利润1.912.35-0.44-18.72%

(4)卫星化学(股票代码:002648)2022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丙烷、丙烯、丙烯酸、精制丙烯酸、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异辛酯、聚丙烯、双氧水、颜料中间体、环氧乙烷、乙二醇、聚乙烯、环氧丙烷、聚醚大单体、液氮、液氧。丙烯酸及酯占营业收入比12%)(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额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370.44285.5784.8729.72%
营业成本309.25195.15114.1058.47%
毛利61.1990.42-29.23-32.33%
毛利率16.52%31.66%-15.14%-47.82%
归母净利润30.6260.07-29.45-49.03%

2022年,化工产品价格整体回落,行业整体表现低迷,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

收规模或盈利情况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大额亏损的原因之一为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持续亏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请你公司:

(1)近两年沈阳蜡化资产组共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亿元、10.31亿元。请结合沈阳蜡化近两年所处行业形势、经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内其资产组减值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利用减值损失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复:

2021年10月,沈阳蜡化收到当地电业部门的限电通知,受电力供应紧张影响,对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停止生产用电。沈阳蜡化的主要生产装置临时停产。2022年3月,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的通知要求,沈阳蜡化永久关停原料预处理装置,仅正常运行的丙烯酸及酯生产装置。

2021年年内出现了停产状况,且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也处于停产状态。内部信息已经表明资产组的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从公司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国际原油、渣油的价格不断走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使得产品整体盈利能力被大幅压缩。外部信息同样表明资产组的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上述情况显示出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经过测算沈阳蜡化资产组评估基准日可收回价值为190,010.00万元,资产组的账面金额为204,787.82万元,资产组减值金额14,777.82万元。

2022年,原预计在第二季度外购中间品继续开启CPP装置,但受俄乌战争影响,原材料成本大幅增加,产品价格涨幅远不如原料的涨幅,从效益上无法继续重启,后续生产装置也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内部信息已经表明资产组的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从公司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国际原油、渣油的价格不断走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使得产品整体盈利能力被大幅压缩。外部信息同样表明资产组的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2022年经过测算沈阳蜡化资产组评估基准日可收回价值为53,400.00万元,资产组的账面金额为156,502.55万元,资产组

减值金额103,102.55万元。资产组减值金额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各年减值测试中对主要参数未来预测的变动影响所致,2022年减值测试中装置停产期间显著延长、市场环境更为恶劣等因素导致2022年减值金额大幅增长。综上,公司认为于2021年及2022年的资产组减值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利用减值损失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2)年报显示,沈阳蜡化资产组减值主要为固定资产计提9.52亿元,在建工程计提0.57亿元,长期待摊费用计提0.18亿元。请逐一说明前述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方法、主要参数及具体计算过程。请会计师事务所逐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 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 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此次沈阳蜡化减值测试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沈阳蜡化对资产组没有销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资产组也无活跃交易市场,同时也无法获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案例,故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所涉及的财务预测主要是依据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状况的判断。

1、收益期的确定:

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沈阳蜡化管理层预计核心资产在适当维护的情况下,使用期限能持续到2032年止。本次减值测试中,沈阳蜡化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2023年至 2027年各年的现金流进行了详细预计,2028年至2032年保持稳定状态。

2、主要参数的选取如下:

1)营业收入的测算

沈阳蜡化现有2套70万吨/年常压蒸馏、50万吨/年催化热裂解制乙烯(CPP装置)、13万吨/年丙烯酸及酯、10万吨/年聚乙烯(PE装置)、8万吨/年尿素脱蜡、9万吨/年MTBE、2万吨/年丁烯-1分离及12万吨/年裂解石脑油加氢及8万吨/年芳烃抽提、3600M3/小时变压吸附制氢等生产装置。

沈阳蜡化的产品有:丙烯、丙烯酸及酯、聚乙烯、MTBE、液化石油气、燃料气、轻质燃料油、重质燃料油、石油苯、石油甲苯、裂解碳五、裂解碳九等。

沈阳蜡化自2017年下半年起大庆管输原油停供,公司开始主要通过采购进口原油进行生产,由于原油性质的改变公司一直在试验各种原油的加工和掺炼,对生产造成了比较大的不稳定,直至2018年下半年逐步恢复正轨;2019年全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正常,故代表了目前沈阳蜡化的实际生产水平;2020年由于设备故障及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导致产量较低;2021年由于原料预处理装置永久关停及限电政策的影响导致产量较低;2022年,受产业政策影响,CPP原料预处理装置永久关停,除丙烯酸及酯可以继续外购原料生产外,原预计2022年第二季度外购中间品继续开启CPP装置,但受俄乌战争影响,成本大幅增加,产品价格涨幅远不如原料的涨幅,从效益上无法继续重启,后续生产装置也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沈阳蜡化管理层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统计资料、经营情况、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对未来材料采购价格的预测及预计的开工准备工作,预计2025年4月重启CPP装置,2023年-2025年4月产量与2022年接近,在2025年4-12月、2026年产量预计与2020年接近,2027年及以后年度公司除已停产的重质液体石蜡以外其余各产品均能正常生产,其产量与2019年各产品产量相接近。

由于产品单价一直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此次测算所采用的单价以历史期4年的(2022年由于停产无历史数据的产品采用市场价格)平均价格作为预测期的产品单价。

2)营业成本的测算

(1)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沈阳蜡化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折旧摊销等。本次对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不含折旧摊销)的预测,系根据历史期其占销售收入比例分析确定(2023年-2025年4月的主营业务参照2022年进行预测:其中变动成本参考历史数据结合市场价格进行预测,固定成本按照2022进行预测);人工成本以历史年度为基础并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折旧摊销按照企业会计政策进行预测。

(2)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截至评估基准日,沈阳蜡化增值税税率为9%、13%,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车船税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要以预测的预测期内产权持有单位应纳增值税额为基数,依据产权持有单位执行的相关附加税率计算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率分别为3%和2%。消费税根据沈阳蜡化未来年度轻质燃料油和重质燃料油产量,按1,218元/吨进行预测。销项税额计税基础为预测期的营业收入总额,进项税额计税基础为预测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在建工程下明细项。房产税、土地税等参照历史年度的费用水平进行预测。

(3)销售费用的预测

沈阳蜡化经营性长期资产组的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内容有职工薪酬、折旧、差旅费、运输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等其他费用。其中职工薪酬、差旅费、运输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按历史年度的水平结合收入及物价增长等因素进行预测,折旧单独预测。

(4)管理费用的预测

沈阳蜡化经营性长期资产组的管理费用主要核算内容有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差旅费、水电费及取暖费等费用。其中职工薪酬、差旅费、水电费及取暖费等费用按历史年度的水平结合公司规模及物价增长等因素进行预测,折旧摊销单独预测。

3)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为保证沈阳蜡化正常经营,在未来年度内资产组将会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投入,预测中根据沈阳蜡化的实际设备购置计划进行预测。按照收益估算的前

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规模的前提下,未来各年不考虑扩大的资本性投资,仅考虑目前生产规模下的资产维护及支出。对于正在实施的在建项目及未来年度技改项目考虑其投资总额、预计后续支出,预计转固时间,考虑固定资产增加额。4)息税前现金净流量对于沈阳蜡化资产组息税前现金净流量计算如下:

息税前现金净流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 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 资产残(余)值回收5)税前折现率本次减值测试选取与沈阳蜡化可比的上市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后,按照沈阳蜡化税后折现率(WACC)折算出税前折现率。

3、息税净现金流现值 (可收回金额) 计算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 目预测期稳定期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营业收入106,179.00114,502.58254,963.75301,784.14407,593.24407,593.24407,593.24407,593.24407,593.24407,593.24
减:营业成本146,273.95144,057.90246,986.84281,230.15380,810.52378,271.93377,845.41377,412.88377,325.10377,010.72
税金及附加1,965.551,974.005,111.496,628.2710,098.9310,098.9310,098.9310,098.9310,098.9310,098.93
销售费用945.491,013.331,280.251,363.741,524.941,524.941,524.941,524.931,524.931,524.79
管理费用5,375.745,371.545,286.815,196.185,230.465,145.495,142.575,141.425,220.585,134.98
其他收益--6,196.076,196.076,196.076,196.076,196.076,196.076,196.076,196.07
息税前营业利润-48,381.73-37,914.202,494.4313,561.8616,124.4618,748.0219,177.4619,611.1519,619.7620,019.89
息税前利润总额-48,381.73-37,914.202,494.4313,561.8616,124.4618,748.0219,177.4619,611.1519,619.7620,019.89
息税税前利润-48,381.73-37,914.202,494.4313,561.8616,124.4618,748.0219,177.4619,611.1519,619.7620,019.89
+ 折旧27,107.6116,634.7312,356.2710,917.678,139.835,596.275,166.834,733.144,644.534,324.40
+ 摊销667.21584.96572.10495.16459.36459.36459.36459.36459.36459.36
- 追加资本性支出5,545.51884.96884.96884.96884.96884.96884.96884.96884.96884.96
- 营运资金净增加2,046.111,552.6621,377.346,794.9819,069.45-6.67--6.67-6.67
+ 期末回收的营运资金---------50,833.87
+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54,503.12
+期末回收的无形资产---------10,812.67
息税净现金流量-28,198.53-23,132.13-6,839.5017,294.754,769.2023,925.4023,918.7023,918.7023,832.03140,075.02
折现期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0
折现率12.17%12.17%12.17%12.17%12.17%12.17%12.17%12.17%12.17%12.17%
折现系数0.94420.84180.75040.66900.59640.53170.47400.42260.37670.3359
息税净现金流现值-26,625.05-19,472.63-5,132.3611,570.192,844.3512,721.1411,337.4610,108.048,977.5347,051.20
息税净现金评估值53,400.00
经营性资产价值53,400.00

通过以上测算,最终计算沈阳蜡化资产组评估基准日可收回价值为53,400万元,资产组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金额为156,503万元,资产组减值金额103,103万元。沈阳蜡化的资产组主要包括本次减值前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0,260万元的固定资产、人民币7,810万元的在建工程、人民币15,996万元的无形资产及人民币2,436万元的长期待摊费用。根据评估结果将沈阳蜡化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减少至其可收回金额,本年分别对资产组内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计提了人民币95,185万元、人民币5,707万元、人民币430万元及人民币1,780万元的减值准备。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以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与沈阳蜡化长期资产的减值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并评价与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 评价管理层对于资产组的识别,以及管理层运用的资产减值测试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基于我们对于石蜡化工所处行业的了解、经验和知识,参考石蜡化工财务预算和可获得的公开资料等,评价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包括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率等;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在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方法的适当性及折现率的合理性;

? 将上一年度管理层在编制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与相关资产组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对管理层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考虑对本年度减值金额的影响,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评价财务报表中有关长期资产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沈阳化工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与沈阳蜡化长期资产相关的减值准备计提在重大方面存

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3.98亿元,较上年同期10.80亿元(重述后)下降63.15%,本期计提跌价准备1.18亿元。年报显示,存货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加大营销力度,糊树脂产品库存减少及销售原料油。糊树脂为你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之一,请说明是否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糊树脂,是否损害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请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氯碱板块主要有20万吨/年烧碱、20万吨/年糊树脂生产装置,烧碱装置产生的氯气主要生成氯化氢,氯化氢又合成氯乙烯单体,氯乙烯单体是糊树脂装置的主要原料,两套装置生产存在很强关联性,无法单一运行生产。2022年烧碱产品毛利率较高,在糊树脂单位毛利亏损的情况下,两套装置同时运行仍可带来较高利润。

因此,考虑到上述原因,2022年糊树脂虽然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但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不同类型的存货,公司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如下:

存货类别?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在产品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

元):

按类型及用途账面余额库龄1年以内库龄1年以上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计提跌价准备比例期后生产领用/ 销售金额
石油化工类原材料12,9594,6488,311(6,397)6,562-49.36%4,648
石油化工类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11,6141,6949,920(2,908)8,706-25.04%8,932
石油化工类产成品8,4218,421-(2,049)6,372-24.33%8,421
氯碱化工类原材料4,4644,45113(451)4,013-10.10%4,451
氯碱化工类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1,1321,132-(256)876-22.61%1,132
氯碱化工类产成品7,0307,030-(1,011)6,019-14.38%7,030
聚醚化工类原材料3,0283,028-(31)2,997-1.02%2,992
聚醚化工类产成品4,2704,270--4,270-4,270
合计52,91834,67418,244(13,103)39,815-24.76%41,876

于期后,2022年12月31日结存的原材料按生产计划投入生产,在产品进一步加工成产成品,结存的产成品于期后实现销售。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准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库存产品及原材料计提不同程度的跌价准备(单位:人民币万元):

可比公司名称存货名称原值计提跌价准备计提跌价准备比例
三友化工库存商品67,390(3,268)-4.85%
航锦科技22,964(3,220)-14.02%
一诺威16,060(240)-1.49%
三友化工原材料96,604(4,788)-4.96%
航锦科技21,870(527)-2.41%
一诺威13,785(120)-0.87%

2022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总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沈阳蜡化因永久关停原油预处理装置,此后不再直接加工原油,同时无法找到第三方承接租赁罐内的剩余罐底油而完成对外出售,因此沈阳蜡化对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外,沈阳蜡化本年仅丙烯酸及酯生产线开工,导致丙烯酸及酯产品分摊的间接成本大幅增加,单位成本涨幅明显。同时,受化工行业整体低迷影响,丙烯酸及酯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降幅明显,综合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高。

会计师回复:

本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并评价与评估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评价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基于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复核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选取期末存货,将产品估计售价与接近资产负债表日或期后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评价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中使用的相关估计的合理性;? 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盘点执行监盘程序,并选取样本,对存货进行抽盘,查看存货的状态,以评价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数量和状况。

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在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4.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沈阳城市服务”)款项1.67亿元,账龄五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0.13亿元。请说明前述交易的具体背景和内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沈阳城市服务长期未还款的原因、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自2002年起,沈阳市政府决定实施“东搬西建”战略,将工业企业搬迁到开发区,老区则用于建设商业和住宅区。在此背景下,于2012年8月31日,沈化股份搬迁扩产改造项目开工,沈化股份将在新厂区建成后从老铁西工业区中心迁出。该笔款项为公司老厂区资产处置款,公司与铁西区政府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沈化股份于2013年起开始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出售相关老厂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的资产。该一系列协议参照对相关资产的评估确定交易价格,总转让款15.71亿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已收回14.05亿元,尚欠1.66亿元。相关资产交割均已于2018年前全部完成。协议明细如下:

1、2013年11月28日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处置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2号面积为55,735平方米和沈阳市铁西区北三西路2号面积为10,543平方米土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协议金额2.3亿元。

2、2014年11月25日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处置沈阳市铁西区启工北街35号面积为13,938平方米和沈阳市铁西区北三西路14-1号面积

为5,321平方米土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协议金额2.5亿元。

3、2015年9月23日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处置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面积为37,356平方米土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协议金额1.3亿元。

4、2015年12月23日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处置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面积为180,015平方米、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27号面积为73,045.65平方米、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面积为75620平方米土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以及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面积为75,6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协议金额9.61亿元。

资产转让为真实交易并履行披露义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况。公司采取个别分析认定的方式确认与政府之间的应收款项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和计提金额。每年公司均多次与沈阳城市服务沟通还款事宜,但由于近年来铁西区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特别是近三年地方经济受到一定影响,由于区财政资金不足没有偿还该笔款项。公司也通过开发区(与铁西区合署办公)财政局等部门了解情况印证了相关说法的准确性。该款项业务事实清楚、合同等协议完备,沈阳城市服务作为政府部门具备资金履约能力。

公司于2023年初主动沟通并取得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原沈阳市铁西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于2023年2月10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欠付沈阳化工1.66亿元债务的书面确认说明(“确认说明”)。根据确认说明,其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剩余款项。公司结合还款计划,参考同期国债利率确定折现率,确定累计计提坏账准备0.13亿元。

会计师回复:

针对以上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本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管理层对于其他应收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和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依据;

获取了沈阳城市服务对该笔其他应收款的相关确认说明,了解长期未还款的原因及未来还款计划;

复核管理层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测试的准确性,评价其减值损失测试方法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评价财务报表中有关沈阳化工应收沈阳城市服务款项减值损失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我们通过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已充分了解相关交易背景,获取交易的审批文件、检查相关交易已经过恰当审批、检查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复核相关交易确认的合理性与准确性,认为该款项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5.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动,其中第一大客户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昌邑”)为新增客户,报告期内销售金额5.80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9.77%。请说明山东昌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背景、主营业务、员工人数、与你公司关联关系等,你公司向山东昌邑销售产品的具体内容、定价方式及公允性、信用政策和账期、回款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同时,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主要客户是否稳定,是否有利于持续经营。

公司回复:

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2005年成为中国化工集团权属企业,2022年9月24日,控股股东由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北京化诚新环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山东昌邑是以原油和燃料油为原料生产国家标准汽柴油、液化气、丙烯、聚丙烯、苯、甲苯、二甲苯、MTBE、石油焦、硫磺等十几个品种的特大型石化企业,原料油综合加工能力600万吨/年,配套设施齐全,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公司注册资本金17400万元,占地面积5000余亩,目前资产总额为111.5亿元。公司现有职工约1300人,下设29个部室、中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86人,中高级职称人员181人。 综上,沈阳蜡化与山东昌邑存在关联关系。

经沈阳化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开披露相关关联方交易的进展。

销售产品:原料油。

定价方式:按美元最终结算单价(按2022年5月PLATTS DUBAI全月均价)

乘以吨桶比(按卸货商检报告参考)乘以汇率(按船舶到港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行折算价收盘价为准)乘以(1+13%增值税率)结算。(注:

经双方协商,当2022年5月PLATTS DUBAI全月均价高于100美元/桶时,美元最终结算单价按最高100美元/桶限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结算方式:现汇或银行信用证方式付款。信用证方式到账金额及日期如下表列示:(单位:人民币元)

信用证开证日期信用证开证金额实际到账日期实际到账金额
第一笔2022-07-29180,000,000.002022-07-29180,000,000.00
第二笔2022-07-29180,000,000.002022-08-02183,874,721.47
第三笔2022-08-03105,000,000.002022-08-05104,138,562.50
第四笔2022-08-03175,000,000.002022-08-05173,564,270.83

于2022年,沈阳蜡化收到全部销售价款,不存在相关坏账风险。2022年3月沈阳蜡化预处理装置永久关停,尚有部分库存原油需处置。本年沈阳蜡化同山东昌邑签署原油购销合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资金回笼,同时降低其运营成本,有益于沈阳蜡化生产经营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符合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新增山东昌邑原料油销售交易属于公司其他业务,该业务未来预期不会持续;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客户交易稳定,有助于公司未来获取稳定的利润,考虑到公司本年度亏损主要是由于减值所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仍为现金流入,不存在不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主要为子公司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请你公司:

(1)说明成本核算复核及存货盘点的流程、方法,上述问题发生的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及追责方案、具体整改措施及成效,并请核查你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内控缺陷。请会计师事务所说明2018年至2022年对你公司存货执行的监盘程序和预付款函证的情况。

公司答复:

1、成本核算的复核:

财务处根据计量处上报各装置的物料、燃料报表,与SAP系统内的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核实后修改,财务处负责结账前的数据复核工作,每月结账后,对各生产装置原料单耗、产成品收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统计,按月对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实比对,如有异常波动及时上报技术能源处查找原因。

2、沈阳蜡化盘点流程:

(2.1)在每月末抽样进行盘点,于年末进行全面盘点工作。

(2.2)生产调度室负责组织各部门盘点人员进行分组,由中级职员带队(上罐监督)

(2.3)各部门盘点时,要如实填写盘点表,并且签字确认。

(2.4)盘点结束后,仓储处及时将实物盘点结果与SAP系统进行核对。

(2.5)仓储、销售、供应和财务部门以结算日期为时点进行对账结算。

(2.6)各组长负责该组盘点总结的审定确认,包括盘点时间、人员、物资品种、账面数量、实盘数量、盈亏数量等内容。

3、沈阳蜡化盘点方法:

(3.1)检斤计量法:根据库存情况对库内物资进行检斤计量盘点出库存实际量,如各类钢材、有色金属及部分油、脂等物资应采用此方法进行盘点。

(3.2)体积(容积)测量法:根据物资堆放的形状,如圆形、方形、梯形等形状测量出体积,再乘其物资的比重折算出重量。如煤等物资应采取此方法。罐存液体物资按罐体标尺数量乘其物资的比重(浓度)计算出重量。如油类、丙烯酸及酯类、液碱、盐酸、硫酸等物资应采用此方法。物资贮罐标尺应由公司计量处组织定期进行检验和认定,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检验认定的由公司计量处负责安排。

(3.3)数量统计法:根据产品或物资的包装定量进行点数确定总重量。如聚乙烯、丙烯酸及酯类等定量包装的产品及定型辅材应采用此方法进行盘点,固定资产直接点数进行盘点。

(3.4)质量流量计差计法:根据单位质量流量计,本月质量流量计累计量减去上月质量流量计累积量。各分厂(未交库和未投入进生产装置的)产成品(产

出)、原辅材料按上述方法进行盘点。

4、发生原因:

2022年10月,沈阳化工在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在沈阳蜡化对山东昌邑的原油销售交易完成后,沈阳蜡化账面仍有原油余量约5.8万吨,实际上原油库存为零。经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对后确认,沈阳蜡化账面原油存在记录失实,账实不符情况,沈阳蜡化随即对此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后得出如下原因:

(4.1)未及时办理原油入库手续,造成各年存货核算不准确

沈阳蜡化通过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油”)和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油气”)代理采购进口原油。中化油气代理进口原油付款期通常为海外原油供应商在海外发船日后2-4个月,通常沈阳蜡化会预付订金,原油到达国内港口后根据实际到货量结算款项。中联油代理进口原油是以离开国内港口结算,付款期通常为原油离港前后1至2个月内付款。

2018-2021年期间,沈阳蜡化在营口港租赁原油储罐,进口原油到港后,采购人员未办理入库,而是待原油运输到沈阳蜡化厂内储罐后再办理原油入库手续。其中部分原油到厂后也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各年存货数量、金额核算不实和预付账款核算不实,造成原油库存核算不准确,进而影响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原油到达港口后,沈阳蜡化根据生产计划分批运回厂内,原油港口入罐至运抵沈阳蜡化厂内的周期通常为1至3个月左右。2020年由于特殊情况影响、设备检修及下半年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港口原油运抵沈阳蜡化的周期延长,为1至12个月左右。

原油运抵沈阳蜡化厂内后,通常在当月入账,而未及时入账的原油通常于到厂后1至3个月左右时间入账。2020年5月至8月期间到厂的部分原油合计约5.8万吨,于2021年12月办理营口港原油入库。

(4.2)物料计量工作存在差错

2018年以来,沈阳蜡化存在盘点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缺乏培训、盘点流于表面,盘点数据缺乏监督等问题。

根据沈阳蜡化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多部门共同参加厂区存货盘点,但由于缺乏盘点知识的培训,盘点实践经验不足,盘点工作主要由分厂、计量人员主导操

作,盘点人员对盘点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缺乏有效判断。在盘点日,原油罐区大部分是动态(进料或者出料),间接增加罐区盘点困难,影响盘点数量的准确性。沈阳蜡化在营口港租赁原油储罐,进口原油到港后,采购人员未及时办理入库,而是待原油运输到沈阳蜡化厂内储罐后再办理原油入库手续,沈阳蜡化未组织对港口原油库存盘点。此外,部分原油运输到厂后也未及时办理入库,财务人员未能识别出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的数量差异,影响盘点准确性。

2021年10月CPP原料预处理装置停工以后,沈阳蜡化仅开工丙烯酸及酯,油品分厂岗位人员疏于管理,巡检不认真,计量人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对原油储罐进行实质盘点,从而造成原油实际已消耗(加工),但ERP系统显示还存在的盘亏问题。累计影响原油存货数量偏差约5.8万吨。(4.3)数据审核不认真,关键指标异常波动失察沈阳蜡化财务处没有认真审核物料计量基础数据,对收率、消耗等关键指标多次出现异常波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误认为是加工原油油种变化产生的波动,导致成本核算长时间出现重大差错,对累计净利润造成影响。

5、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及追责方案

对此次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沈阳蜡化财务处处长予以免职,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对油品分厂岗位人员进行开除处理,对计量处岗位人员进行调离岗位处理。

6、具体整改措施:

(6.1)加强制度宣贯培训和执行管控,公司目前有《物资盘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对公司物资盘点、财务核算都有相关要求,制度建设相对完善,但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下一步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宣贯培训,并形成学习记录。

(6.2)加强岗位能力培训,岗位人员培训不到位,相关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职责要求进行盘点和入账等,今后人力资源处要确实做好岗位能力培训,进行岗位能力考试,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6.3)对盘点、核算工作加强检查,公司管理部门对盘点、核算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盘点和核实人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或者违纪违规者进行追责。

(6.4)沈阳蜡化财务处将对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实比对,如发现数据逻辑异常第一时间进行排查,找到原因并及时更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以杜绝类似的事件继续发生;

(6.5)由于沈阳蜡化已经不再加工原油,目前仅开工丙烯酸及酯装置,财务处未来在每月确定数据后的第一时间将对丙烯酸装置的丙烯单耗、丁酯装置的丙烯酸单耗和丁醇单耗三个重要关键指标进行单独分析研判,如有异常波动及时报技术部门查找波动原因,并形成分析报告做出说明;

(6.6)重要指标分析报告每月出具一份,形成惯例,并由总会计师和沈阳蜡化总经理签字确认。未来沈阳蜡化如重启其余装置该报告将继续扩充分析指标,以满足确保数据质量合格的要求;

(6.7)对库存存货进行全厂全面盘点,检查各物料的实际存储情况和物质构成,形成完整的盘点报告。

7、整改成效:

按照公司存货盘点整改的措施,以管理信息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执行盘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建立以供应处、计量处、仓储处、各分厂、销售处、财务处、企管处、生产处等部门参加的存货盘点制度,各部门参加盘点人员重新进行培训,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完善存货台账、原始凭证的归集制度。每月各部门将登记台账上报管理信息处,对于公司主要原材料、产成品、辅助材料管理信息处必须按月仔细核对,每月初组织各部门分析上月存货盘点盈亏情况,分析盈亏原因是否合理,形成存货盘点结果说明文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对于不合理的存货盈亏情况,组织人员按部门台账查询原始凭证(如供应商磅单、入厂卸车计量、质量检验单、出库凭证、月末盘点数量表、盘点质量检验单)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书面处罚文件。

财务处每月结账后,对各生产装置原料单耗、产成品收率等关键指标进行数据统计,与月计划关键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将对比结果上报技术能源处审核,将审核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上报管理信息处。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均已进行更正。

整改过程详见问题六、(3)回复,经上述整改完毕后,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会计师回复:

针对存货盘点,本所履行了监盘义务。我们每年于盘点日对沈阳蜡化的原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了解沈阳蜡化存货盘点计划和盘点方法;

? 获取盘点日沈阳蜡化存货完整清单,并与存货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 按照毕马威抽样计划计算模型,选取监盘样本,其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存货项目为必盘项目,其他部分存货,综合考虑库存品类及金额覆盖率等,执行抽样监盘。其中,对于原油:

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沈阳蜡化账面无港口存储原油,我们对预付款项执行函证等程序,未识别重大异常。针对沈阳蜡化厂内存储原油,项目组于盘点日与沈阳蜡化盘点人员前往油品罐区执行监盘程序,未见重大异常;

于2021年,沈阳蜡化账面存在存放于港口的原油,由于特殊情况影响,2021年年审期间,营口港禁止外部人员进出港口,我们未能到达营口港现场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我们获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出具的2021年沈阳蜡化营口港储罐盘点数量报告,及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的存货代保管函证回函,与沈阳蜡化账面港口原油数量比对,未见异常。针对沈阳蜡化厂内存储原油,项目组于盘点日与沈阳蜡化盘点人员前往油品罐区执行监盘程序,未见重大异常;

于2022年,沈阳蜡化账面存在存放于港口的原油,我们获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出具的2022年沈阳蜡化营口港储罐盘点数量报告,及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的存货代保管函证回函,与沈阳蜡化账面港口原油数量比对,未见异常。2022年年审期间,营口港特殊情况限制解除,我们前往营口港现场查看库存原油,未见重大异常。针对沈阳蜡化厂内存储原油,项目组于盘点日与沈阳蜡化盘点人员前往油品罐区执行监盘程序,未见重大异常。

本所2018年以来发放及收回预付款函证的情况如下表: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预付款项年末余额(万元)46,6179,416117,4129,4815,174
预付款项发函金额(万元)40,8766,523115,0597,1723,816
发函金额占比88%69%98%76%74%
发函数量(封)1615131411
回函数量(封)141210129
回函数量占比88%80%77%86%82%

注: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函证,本所执行了替代性程序。

(2)根据你公司初步估计,前述会计差错将可能导致相应年度营业利润的减少,累计差错金额约为3.1-3.6亿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前述事项表明你公司存在成本核算复核及存货盘点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年报显示,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都为0。请核实你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如不存在,请结合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和定量标准,说明未认定为重大缺陷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对你公司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审慎。

公司回复:

一、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 1%

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 0.2%≤错报<营业收入的 1%

3)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 0.2%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3)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4)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负面报导频现;6)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7)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 1%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 0.2%≤错报<营业收入的 1%3)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 0.2%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2年度,沈阳化工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沈阳蜡化存在原油盘亏情况。公司立即于2022年11月1日,下发《沈阳化工关于要求沈阳蜡化针对内控检查发现问题开展核查的通知》,要求沈阳蜡化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核查方案并查明原因。

沈阳蜡化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于2022 年11 月4 日向公司上报了《原油盘亏专项核查方案》,并成立以沈阳蜡化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别对原油采购量、调剂量;港口原油进厂入库量;原油加工量;核查原油入厂量、加工量和调剂量进行核查。

2022 年11 月16日,沈阳蜡化向公司上报了《原油盘亏专项核查结果》。该核查结果提出明确的整改方案和处理建议。公司收到相关材料后于2022 年11 月24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上述材料内容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沈阳蜡化核查方案内容可行,并要求沈阳蜡化继续加大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力度,直面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深入研究整改,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夯实合规运作基础,全方位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同时考虑到蜡化财务处处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免除其蜡化财务处处长职务并配合调查。

目前缺陷整改结果:

该情况导致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该事项体现公司在2022年度内存在成本核算复核及存货盘点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对相关差错事项,公司立即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更正,相关前期差错更正已在 2022 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应披露。

(2)针对成本核算和存货盘点相关缺陷,公司加强了成本核算的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物资盘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有关的强化培训,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公司强化了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公司存货盘点、成本核算和长期资产减值的关注和跟踪,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

(4)加强对公司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的定期监督和检查,设立了直通内审部门和监事会的举报渠道,形成监督压力,加强监管力度。

综上,公司2022年度由于存在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影响金额详见问题六(3)回复内容),并且相关金额符合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因此公司于2022年度内存在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经公司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并于2022年内完成整改,于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

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会计师回复: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本所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了解公司的主要业务循环,识别各主要业务循环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风险,;

? 了解管理层内部控制缺陷发生的原因、时点、过程、影响金额及期间等基本情况;

? 评估内控缺陷产生的影响及严重程度,获取管理层的相关缺陷的整改计

划、整改措施及整改报告,评估整改措施是否恰当,并对完成整改后的控制是否恰当执行及在基准日之前是否已运行足够长时间进行测试并评价于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对该控制缺陷对财务报表审计中存货等科目已实施的实质性程序,扩大测试样本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基于我们执行的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公司与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于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对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恰当、审慎的。

(3)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完成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请说明截至目前前述工作的进展,预计完成时间。你公司尚未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情况下,如何保证2022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和完整。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沈阳蜡化在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如下前期会计差错:

(1) 存货及成本核算

沈阳蜡化通过自查发现,在2018至2020年度,沈阳蜡化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沈阳蜡化2018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原材料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

沈阳蜡化以原油盘亏为调整源头,通过追溯检查原油采购(合同、订单、结算单)、原油出入港口相关记录、原油入厂记录、原油领用消耗记录等梳理原油进销存和原油采购往来款;并结合公司计量处记录的原始物料计量表(含物料投入数量和产品产出数量)重新执行成本核算;通过将重新核算的营业成本、存货库存余额及往来款项余额与原账面相关科目金额进行比较,对相应年度相关会计科目的金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2年末沈阳蜡化采购原油款项均已结算完毕,公司从2022年逐年倒推

自查,重新梳理各年采购原油的到货时点和数量及付款情况,其中各年原油实际到港和离港时点和数量来自于原油出入港口相关记录;各年采购金额来自于对应的原油结算单;各年采购付款金额来自银行出账单。沈阳蜡化发现原油采购存在未及时入库,跨期入账的情况,通过比较重新梳理后的各年存货及往来款余额及相应科目的原账面金额,对相应年度的存货、预付款项及应付账款金额进行调整。

沈阳蜡化评估上述原油采购未及时入库的影响,重新计算各年原油采购单位成本,并结合公司计量处记录的各年物料计量表,重新梳理原油消耗及产品产出数量,重新计算产品单位成本和营业成本,与原财务报告营业成本和存货期末余额比较,对相应年度的存货和营业成本金额进行调整。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18年度至2021年度的调整分录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货采购跨期调整
会计科目/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预付款项(341,572,381.06)(4,906,840.59)(1,025,618,489.46)-
存货639,007,627.11429,613,947.891,025,618,489.46-
应付账款(297,435,246.05)(424,707,107.30)--
成本调整
会计科目/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存货(108,494,101.64)(189,327,858.95)(235,765,006.88)(235,765,006.88)
营业成本108,494,101.6480,833,757.3146,437,147.93-
期初未分配利润-108,494,101.64189,327,858.95235,765,006.88

(2) 长期资产减值

沈阳蜡化评估上述第(1)项会计差错事项对沈阳蜡化2018至2020年度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通过评估发现沈阳蜡化2019年度存在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沈阳蜡化参照2019年聘请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结合本次沈阳蜡化存货和成本重新测算,在2019年评估师计算底稿基础上,更新相关历史数据,其他参数和计算逻辑保持不变。将重新测算的资产减值金额与2019年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进行比较,对差额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调整后现金流量预测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营业收入437,052460,462474,199484,915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
营业成本416,127431,741440,582449,242447,448447,448447,448447,448447,448447,448447,448447,448447,448
营运资金净增加28,6061,8531,0717291,417--------
期末回收的营运资金------------33,676
息税净现金流量7,17936,02838,37737,07642,66544,08144,08144,08144,08144,08144,08144,081125,031
息税净现金流现值6,74429,86328,06923,92524,29322,15119,54617,24515,21713,42711,84910,45626,169
息税净现金评估值248,953

调整前现金流量预测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经上述调整前后 现金流量预测数据比较,沈阳蜡化补计10,389万元长期资产减值。

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18年度至2021年度的调整分录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资产减值调整
会计科目/年份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固定资产-(103,888,898.42)(103,888,898.42)(103,888,898.42)
资产减值损失-103,888,898.42--
期初未分配利润--103,888,898.42103,888,898.42

注:借正贷负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8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1年度

项目会计差错更正前金额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金额会计差错更正后金额
(1)(2)
存货1,315,768,511.92(235,765,006.88)-1,080,003,505.04
固定资产3,168,173,450.00-(103,888,898.42)3,064,284,551.58
未分配利润1,585,656,387.79(235,765,006.88)(103,888,898.42)1,246,002,482.49

2020年度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营业收入437,052460,462474,199484,915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495,951
营业成本412,666428,112436,806445,350443,437443,437443,437443,437443,437443,437443,437443,437443,437
营运资金净增加47,9792,4971,4271,1111,177--------
期末回收的营运资金------------54,192
息税净现金流量(8,649)39,09741,88240,67147,00048,17748,17748,17748,17748,17748,17748,177149,642
息税净现金流现值(8,125)32,40830,63326,24526,76224,20921,36218,84716,63114,67512,95011,42831,320
息税净现金评估值259,342
项目会计差错更正前金额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金额会计差错更正后金额
(1)(2)
预付款项1,174,120,793.74(1,025,618,489.46)-148,502,304.28
存货679,216,616.83789,853,482.58-1,469,070,099.41
固定资产3,575,415,495.66-(103,888,898.42)3,471,526,597.24
未分配利润1,580,160,046.34(235,765,006.88)(103,888,898.42)1,240,506,141.04
营业成本8,295,414,119.8446,437,147.93-8,341,851,267.77

2019年度

项目会计差错更正前金额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金额会计差错更正后金额
(1)(2)
预付款项94,162,765.27(4,906,840.59)-89,255,924.68
存货713,895,646.58240,286,088.94-954,181,735.52
固定资产3,947,888,467.98-(103,888,898.42)3,843,999,569.56
应付账款350,410,594.29424,707,107.30-775,117,701.59
未分配利润1,244,808,696.95(189,327,858.95)(103,888,898.42)951,591,939.58
营业成本10,638,781,560.8680,833,757.31-10,719,615,318.17
资产减值损失367,710,654.90-103,888,898.42471,599,553.32

2018年度

项目会计差错更正前金额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金额会计差错更正后金额
(1)(2)
预付款项466,168,985.07(341,572,381.06)-124,596,604.01
存货571,686,192.21530,513,525.47-1,102,199,717.68
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439,630,025.76297,435,246.05-737,065,271.81
未分配利润2,043,838,577.34(108,494,101.64)-1,935,344,475.70
营业成本9,970,516,455.33108,494,101.64-10,079,010,556.97

公司在编制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已完成对这些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并已在2022年财务报告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对于2021年度及年初余额的影响。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回复:

本所基于管理层提供的前期差错更正信息,对需要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即与公司2021年初及2021年度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数据信息)已执行相关审计程序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对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差错更正事项的鉴证工作已完成,已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

《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沈阳化工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针对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本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设计并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了解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发生的原因、时点、过程、影响金额及期间等基本情况;? 复核SAP中存货的收发数据与计量处上报的原始表单的一致性,并复核公司对更正后的历史期间存货进行的生产成本重新计算的准确性;? 检查原油出入港口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及原油入厂的计量磅单、原油采购结算单及公司物料计量单等原始表单并与成本重新计算数据进行勾稽核对;

? 检查依据更正后数据计算的2018年至2021年产品投入产出比,识别是否存在异常变动并获取合理解释及原因;

? 对于管理层进行的全面存货盘点执行监盘及抽盘工作,并就盘点差异了解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复核管理层就盘点差异对财务报表存货等科目的调整是否准确;

? 对于长期资产减值事项,复核公司更正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表,检查表内测试逻辑是否与以前年度出现不一致,复核公司在长期资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更正数据是否准确;

? 针对2018年至2021年相关往来余额科目、原油采购及港口原油库存执行函证程序及相应替代测试。

7.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达70.53%,流动资产已不足以覆盖流动负债。请结合你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融资渠道、银行授信、短期有息负债的到期情况及偿还安排等,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及流动性风险。

公司回复:

我公司目前由沈阳化工、沈阳蜡化、山东东大、南京东大四部分构成。沈阳化工和山东东大日常经营稳定具有盈利能力且现金流充足故无流动资金缺口;南京东大受当地环保政策影响目前处于停止项目建设中,无流动资金缺口;沈阳蜡

化近些年经济效益较差,出现营运资金不足,公司流动资金借款主要集中在沈阳蜡化使用。

目前我公司主要融资渠道来源于银行借款的方式。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动用的银行借款授信合计23.81亿元,授信额度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借款银行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尚可使用额度
沈阳化工浦发银行50,00045,7314,269
沈阳化工沈阳农商行8,0008,000-
沈阳化工中化集团财务公司100,00015,00085,000
沈阳化工华夏银行20,00010,00010,000
沈阳化工进出口银行50,00050,000-
沈阳化工盛京银行50,000-50,000
沈阳化工韩亚银行10,472-10,472
沈阳蜡化兴业银行40,00018,000-
沈阳蜡化盛京银行150,00071,59278,408
山东东大农业银行39,749614-
合计518,221218,936238,149

目前沈阳蜡化融资渠道主要为以下方式:金融机构借款及母公司拆借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沈阳蜡化尚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8亿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沈化蜡化新增中化集团财务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此外,为了保证沈阳蜡化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其融资费用等支出,沈阳化工与沈阳蜡化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并经沈阳化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通过,沈阳化工拆借给沈阳蜡化往来款项,拆借款项每月末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该额度包含银行等全融机构统借统贷款项及自有资金拆借等款项。统借统贷利率按照沈阳化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利率执行,自有资金拆借不计息。沈阳化工与沈阳蜡化签订关联方担保合同,经沈阳化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担保进展。沈阳化工支持子公司日常运营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且关联交易按照要求进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整体运营。

2022年12月31日,我公司短期借款到期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借款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盛京银行20,0002022.03.102023.03.10
盛京银行30,0002022.05.092023.05.09
盛京银行10,0002022.12.132023.12.13
盛京银行2,1512022.03.23至2022.11.182023.03.21至2023.11.09
兴业银行8,0002022.01.132023.01.12
兴业银行10,0002022.01.112023.01.10
浦发银行10,0002022.05.272023.05.26
浦发银行17,8002022.05.312023.05.30
浦发银行10,0002022.04.292023.04.28
中化财务公司15,0002022.07.012023.07.01
农业银行6142022.07.07至2022.12.232023.01.04至2023.06.06
沈阳农商银行3,0002022.01.302023.01.27
沈阳农商银行3,0002022.02.252023.01.27
沈阳农商银行2,0002022.03.042023.01.27

根据到期日情况来看,公司短期借款到期日较为分散,并未出现集中到期的情况,根据目前银行合作情况均能如期倒贷(截止到回函日,到期贷款均已如期倒贷),且未使用授信充足,不会发生短期偿债压力及流动性风险的情况的发生。

8.年报显示,你公司与关联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存款和贷款业务。请说明你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公司回复:

根据国资发财管[2017] 187号文件《关于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央企要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内部财务公司专职管理功效。中国中化作为央企,为了充分发挥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优势,大力推进集团内各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运作效益和安全水平。

财务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规定的情况。

我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

资金运营能力。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息将不高于沈化股份集团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2022年12月31日,我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和借款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沈化股份集团于财务公司沈化股份集团占比

存款余额

存款余额119,006182,66065.15%

存款利率区间

存款利率区间0.01% 一 3.50%0.01% 一 4.50%不适用

短期借款余额

短期借款余额15,000142,96710.49%

短期借款利率区间

短期借款利率区间3.10%3.10% 一 4.35%不适用

经与市场公开信息比较,我公司存放至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基本持平,定期存款利率高于市场利率,短期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同档次的市场借款利率。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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