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转让湖北和嘉93%股权及对赌约定相关权利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次转让湖北和嘉93%股权及对赌约定相关权利的关联交易,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战略布局、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提升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充分考虑了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前景,并参考目标公司估值及其近一年股权转让定价水平的基础上,经平等、友好协商后共同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转让湖北和嘉93%股权及对赌约定相关权利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转让湖北和嘉93%股权及对赌约定相关权利的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储昭立、龙超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