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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上述提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吉女士

4、会议时间:2023年7月13日 下午14:4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83号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845,748,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89%。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834,703,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40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1,045,4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2%。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1,045,9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2%。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1,045,4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845,585,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16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82,5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7%;反对16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84%;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2回购股份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45,674,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971,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4%;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845,674,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971,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4%;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845,585,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82,4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8%;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845,674,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971,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4%;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45,585,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82,4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8%;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7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845,585,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16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82,4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8%;反对16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2%;弃权0股。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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