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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3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0号)同意注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7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029,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77,283.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1]NJAA20003)。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因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长城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并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用途状态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394000693013000120993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存续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955101010300933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存续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宜城东山支行32050161625009300933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存续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0901800030300933高端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存续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西郊支行1064930104000898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西郊支行10649301040008988已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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