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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1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或“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二、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确保不影响项目的可执行性。

三、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和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11,409.3111,409.317,847.17
2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12,679.0012,679.005,257.44
3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13,730.5813,730.5813,730.58
4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1,778.6021,778.608,607.93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34,650.00
合计109,597.49109,597.4970,093.11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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