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6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28,811.2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12,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