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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其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的专业指导作用,便于其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

10.2万元人民币(含税),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定期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量和承担的职责随之增加,结合行业、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本次制定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有利于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水平,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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