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3-06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8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会议议案1-6、10、11、12、1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7日、2023年7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苏滁国际商务中心6楼1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4 |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5 | 限售期 | √ |
2.06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2.08 | 决议有效期 | √ |
2.09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6.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16.01 | 《关于选举郑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02 | 《关于选举李质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03 | 《关于选举路忠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04 | 《关于选举崔海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05 | 《关于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7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7.01 | 《关于选举袁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7.02 | 《关于选举刘兴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7.03 | 《关于选举汤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8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8.01 | 《关于选举韩宜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8.02 | 《关于选举任军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7日和7月1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7、9、10、11、1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
4、议案1-6、10、11、12、1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5、议案16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议案17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议案18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8、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坚先生、汤健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兴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优
电 话: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蓝丰生化证券部
邮 编:22140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4 |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5 | 限售期 | √ | |||
2.06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决议有效期 | √ | |||
2.09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 √ |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6.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6.01 | 《关于选举郑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6.02 | 《关于选举李质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6.03 | 《关于选举路忠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6.04 | 《关于选举崔海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6.05 | 《关于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7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7.01 | 《关于选举袁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7.02 | 《关于选举刘兴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7.03 | 《关于选举汤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8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应选人数(2)人 |
事的议案》 | |||
18.01 | 《关于选举韩宜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18.02 | 《关于选举任军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