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广东盛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次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发行方案的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同时调减了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并确定了本次发行的发行
数量下限。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17,449,664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调整后: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41,946,309股且不超过52,153,32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新型微波、毫米波组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 | 21,349.79 | 2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盛路通信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71,349.79 | 70,000.00 |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1,083.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新型微波、毫米波组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 | 21,349.79 | 2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盛路通信 | 11,083.38 | 11,083.38 |
合计 | 32,433.17 | 31,083.38 |
对于新型微波、毫米波组件系统研发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发行人将以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创新达提供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发行方案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发行方案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公司就本次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发行方案的事项,编制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