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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先锋新材,证券代码:300163)自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江苏东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电缆”)控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重组上市。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东峰电缆控股股东江苏东峰电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云峰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二、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因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先锋新材,证券代码:300163)自2023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工作团队,配合中介机构推进尽调、审计等工作。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东峰电缆实控人刘云峰先生发送的:基于多方面客观情况考虑,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客观上无法推进而终止。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有关决策机构审议。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先锋新材,证券代码:300163)将于2023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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