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尹桂珍、监事陈伟祥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