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上午10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邓竞先生、李卫华先生、刘兴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PTNadesico Nickel Industry 6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PT Nadesico Nickel Industry60%股权的公告》。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廖恒星先生、李卫华先生、刘兴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人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核心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核心员工跟投管理办法》。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2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1楼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