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0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段守奇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借入1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