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书面文件、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8,083.61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江苏缘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缘森置业”)开发建设的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袖海路8号的“康颐华府”小区18号楼150套公寓(建筑面积为8,718.3平方米)。缘森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肖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