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我们进行事前审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现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已就该议案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该议案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本次拟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凯先、许敏、段金廒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