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
抵押担保的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毅昌新能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毅昌新能源上述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拟以安徽毅昌名下的部分土地及厂房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抵押担保,合肥毅昌新能源拟以合肥毅昌新能源名下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上述自身银行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具体内容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为准。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授信申请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抵押物名称 | 使用权人/所有权人 | 产权证号 | 面积(㎡) |
1 | 土地及厂房 |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 合经开国用(2011)第010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04705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04703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14418号 | 合经开国用(2011)第010号:使用权面积53773平方米;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04705号:厂房建筑面积面积23793.4平方米;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04703号:厂房建筑面积17446.29平方米;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14418号:共有宗地面积25885.8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979.89平方米 |
2 | 土地及在建工程 | 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皖(2022)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28427号、340121220314010-TX-002、340121220314010-TX-004、340121220314010-TX-009、340121220314010-TX-008、340121220314010-TX-010 | 合肥毅昌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28427号:面积102813平方米;340121220314010-TX-002:5#厂房建筑面积25426.32平方米、340121220314010-TX-004:7#厂房建筑面积29545.61平方米、340121220314010-TX-009:9#仓库建筑面积588平方米、340121220314010-TX-008:10#仓库建筑面积441平方米、340121220314010-TX-010:12#配电房建筑面积153平方米 |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被担保方的情况
(一)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陈乃德
4.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5.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车左路与杨庙路交叉口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NFDAK7C
7.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9日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120,031,101.07 | 119,232,542.29 |
负债总额 | 14,574,652.90 | 34,964,387.31 |
净资产 | 105,456,448.17 | 84,268,154.9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8,408.73 | 197,820.41 |
利润总额 | -347,024.98 | -1,096,647.17 |
净利润
净利润 | -611,706.81 | -831,845.02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
6. 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安徽毅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担保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
6. 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安徽毅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抵押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3. 债务人: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
5.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6. 抵押标的:使用权人/所有权人为安徽毅昌的土地及厂房(合经开国用(2011)第010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04705号,房地
权证合产字第110104703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14418号)
7. 抵押期间:①抵押权与抵押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债权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②按抵押登记部门的要求,抵押期限具体日期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合肥毅昌新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抵押人: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 债务人: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
5.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6. 抵押标的:使用权人/所有权人为合肥毅昌新能源的土地及在建工程(皖(2022)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28427号、340121220314010-TX-002、340121220314010-TX-004、340121220314010-TX-009、340121220314010-TX-008、340121220314010-TX-010)
7. 抵押期间:①抵押权与抵押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债权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②按抵押登记部门的要求,抵押期限具体日期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截至公告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合肥毅昌新能源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安徽毅昌为合肥毅昌新能源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抵押担保以及合肥毅昌新能源为自身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合肥毅昌新能源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520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5.59%;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余额8,780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2.83%;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204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0.30%。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