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1.年报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处重大缺陷:部分电梯产品及租赁收入确认存在不严谨或不准确的情形。关于电梯产品收入确认,你公司称,核查发现现场人员回传的验收合格证资料包括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及“监督检验报告”,你公司认为依据“监督检验报告”确认收入更加严谨准确,因此对依据“验收证明”确认收入的项目进行清查。关于租赁收入确认,你公司称,核查发现业务部门在签署租赁协议时,个别协议存在签署补充协议而限制租赁协议生效条件的情形,导致相关租赁收入确认出现会计差错。你公司称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已于2023年4月完成整改,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与年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进而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改变:追溯调整前,你公司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为
9.15亿元、9.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862.35万元、1,300.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847.47万元、-1,052.83万元;追溯调整后,你公司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为8.49亿元、8.22亿元,净利润为
-1,428.43万元、-2,810.5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4.138.24万元、-5,163.67万元。具体如下表:
2021年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扣非后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扣非后净利润 | |
追溯调整前 | 9.69亿元 | 1,300.26万元 | -1,052.83万元 | 9.15亿元 | 862.35万元 | -1,847.47万元 |
追溯调整后 | 8.22亿元 | -2,810.58万元 | -5,163.67万元 | 8.49亿元 | -1,428.43万元 | -4.138.24万元 |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88亿元,同比增长20.23%,而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为-1.11亿元、-1.41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所载内容的差异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时间间隔,并结合电梯产品验收标准及流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此前同时依据“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确认电梯产品相关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如否,请予解释说明前期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如是,请说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必要性;
(2)核查说明你公司业务部门是否存在未及时报备签署租赁补充协议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的整改举措(如有),如否,详细说明相关租赁收入出现会计差错的原因;
(3)结合对第(1)(2)问的回复以及追溯调整后你公司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净利润等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
(4)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2.2.7条、第2.2.10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否勤勉尽责、有效履行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职责;
(5)对照《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3.5.17条、第3.5.22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独立董事是否积极履职,是否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现场检查;
(6)对照《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5.10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制定了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如有,请向我部提供;
(7)说明你公司就会计差错采取的具体自查措施及自查范围,是否完整、有效地发现了全部差错事项,在此基础上说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否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进一步补充更正;
(8)结合所处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如有)。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相关缺陷是否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说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恰当、审慎;说明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披露事宜,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问题(4)、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5)涉及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所载内容的差异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时间间隔,并结合电梯产品验收标准及流程、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此前同时依据“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确认电梯产品相关收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如否,请予解释说明前期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如是,请说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必要性;
“监督检验报告”列示内容: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代码、设备类别、设备品种、施工类型、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维护保养单位名称、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门数、控制方式、检验依据、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人员、编制、审核、批准、检验内容、检验结论、技术资料、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井道及相关设备、轿厢与对重(平衡重)、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轿门与层门、无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试验、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加检验项目等。
“验收证明”列示内容:电梯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检验机构名称、检验结论等。电梯检验机构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及区域性要求文件对电梯的技术资料、机房及井道设备部件、轿厢对重部件、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等进行检验,另外进行电梯运行相关试验,检验流程通常为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向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检验,经现场检验全部合格后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由于现场检验时可能存在部分电梯运行辅助条件尚未具备,例如: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检测大项中通道设置、通道照明、通道门、电源插座、楼梯(台阶)、护栏;井道及相关设备大项中井道安全门设置;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加检验项目中轿厢内视频监控等,导致暂时不能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电梯项目负责人协调检验机构针对电梯产品先出具检验合格的证明,待后续全部条件具备后出具“监督检验报告”,所以“监督检验报告”下发时间晚于“验收证明”下发时间,时间间隔不等,通常为6个月左右。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国内直销模式(公司负安装义务)确认收入原则,具体情况见下表:
同行业国内直销模式下确认收入原则统计表
公司名称 | 确认收入原则 |
远大智能 | 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确认销售收入 |
康力电梯 | 于电梯、扶梯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时确认销售收入 |
快意电梯 | 在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实现 |
梅轮电梯 | 在监督检验机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的时点确认收入 |
森赫电梯 | 于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时确认销售收入 |
通用电梯 | 在获得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时确认收入 |
同行业上市公司国内直销模式确认收入原则均为验收合格时,但针对验收合格标准未全部明确且不完全一致,如康力电梯为“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时”、快意电梯为“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时”、森赫电梯为“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时”等。公司是“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
收合格证时”。此前,公司取得的验收合格证资料有两种,一种是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一种是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公司认为此两种文件均属于验收合格证范畴,所以同时依据此两种文件确认收入,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也不违背行业惯例。后经公司内控核查发现“监督检验报告”为正式验收合格证,且在技术监督局管理系统中可查询,下发时间晚于“验收证明”,公司认为依据其确认收入更严谨准确,所以将确认收入的依据全部调整为“监督检验报告”,并对依据“验收证明”确认收入的项目进行了清查,为使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核查说明你公司业务部门是否存在未及时报备签署租赁补充协议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的整改举措(如有),如否,详细说明相关租赁收入出现会计差错的原因;公司在全面核查资产租赁情况时发现,业务部门存在未及时报备签署租赁补充协议的情形,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披露,详见《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业务部门未及时报备签署租赁补充协议的情形。为加强公司规范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采取如下措施全面整改:
(一)内控有效性评估及内控体系建设的持续完善
关注资产租赁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流程进行梳理。确保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合理有效并得以实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改进。
(二)房屋类固定资产全面清查
对公司厂房类资产自用和租赁情况全面现场核实并建立台账。公司自查全部在手租赁合同,与经办人及对方责任人确认租赁合同完整性及准确性,确保公司所掌握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人员管理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各个岗位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加强了各岗位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一系列人员管控力度,针对租赁业务,公司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对公司厂房使用情况定期实地查验,根据查验情况与租赁合同进行核对,确保一致。
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管理,夯实财务信息质量,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及相关人员专业素质,做好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结合对第(1)(2)问的回复以及追溯调整后你公司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净利润等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
公司通过内控核查发现了部门间文件传递和确认收入依据存在不严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调整,以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净利润等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
四、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2.2.7条、第2.2.10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否勤勉尽责、有效履行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职责;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独立董事石海峰先生、花迪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彭安林先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主席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石海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1 | 2022年01月09日 | 审议1、《2021年度内部审计部工作总结及2022年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 |
2 | 2022年02月07日 | 审议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 | 2022年02月22日 | 审议1、《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4 | 2022年03月31日 | 审议2、《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3、《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4、《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6、《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5 | 2022年04月22日 | 审议2、《2022年内部审计部一季度工作总结》。 |
6 | 2022年08月15日 | 审议2、《2022年内部审计部二季度工作总结》。 |
7 | 2022年09月09日 | 审议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 2022年10月22日 | 审议2、《2022年内部审计部三季度工作总结》。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时,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3、公司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年度内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有效履行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同时,审计委员会还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对审计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有效履行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照《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3.5.17条、第3.5.22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独立董事是否积极履职,是否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现场检查;
根据《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3.5.17条和第3.5.22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果发现公司内控制度有不足或存在风险,则应当建议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中积极履职,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第四届董事会9次,第五届董事会1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类型 |
2022-2-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2-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4-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 | 同意 |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 |||
2022-8-2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9-1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1、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2-1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2-3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等各种形式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审查监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建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现场检查。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我们充分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我们积极履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现场检查。
六、对照《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5.10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制定了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如有,请向我部提供;为完善公司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十九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制定了2023年度工作计划,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部审计部将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七、说明你公司就会计差错采取的具体自查措施及自查范围,是否完整、有效地发现了全部差错事项,在此基础上说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否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进一步补充更正;针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责成公司内控责任部门对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进行全面清查,包括:组织架构、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审计、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等方面。重新评估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完整、有效的发现了全部差错事项并进行了更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需对前期会计差错做进一步补充更正。
八、结合所处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如有)。公司近三年主要利润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2年对比21年变化 | 2020年度 | 22年对比20年变化 |
营业收入 | 98,824.42 | 82,194.77 | 16,629.65 | 84,898.83 | 13,925.59 |
营业成本 | 79,004.12 | 61,299.12 | 17,705.00 | 60,749.90 | 18,254.21 |
营业毛利 | 19,820.30 | 20,895.65 | -1,075.35 | 24,148.92 | -4,328.62 |
营业毛利率 | 20.06% | 25.42% | -5.37% | 28.44% | -8.39% |
期间费用 | 28,060.74 | 25,765.73 | 2,295.02 | 26,479.08 | 1,581.66 |
其他收益 | 2,445.49 | 2,233.43 | 212.06 | 3,042.23 | -596.74 |
投资收益 | 2,479.62 | 862.13 | 1,617.50 | -39.78 | 2,519.41 |
减值损失 | -5,394.31 | 571.12 | -5,965.44 | -1,070.75 | -4,323.57 |
营业利润 | -10,265.89 | -2,647.56 | -7,618.33 | -1,796.42 | -8,469.47 |
营业外支出 | 1,317.81 | 42.15 | 1,275.66 | 64.49 | 1,253.32 |
利润总额 | -11,529.03 | -2,534.91 | -8,994.12 | -1,451.61 | -10,077.42 |
净利润 | -11,139.75 | -2,910.60 | -8,229.15 | -1,612.17 | -9,527.59 |
扣非后净利润 | -14,121.56 | -5,163.67 | -8,957.88 | -4,138.24 | -9,983.31 |
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
下滑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营业毛利、营业毛利率下降
1、销售单价降低
受外部经营环境及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持续在高位波动、行业内竞争加剧,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为争夺有限的市场资源,公司近年开始逐渐转变价格策略,同时调整经销商政策,加强与国内外经销商的合作力度,培育和支持重点经销商,经销项目逐渐增多,经销模式为公司将电梯设备销售给经销商,销售单价较低,2022年平均销售单价约10.00万元/台,平均毛利率为14.44%,公司对经销商付款条件要求较高,通常为发货前付清全部款项;直销模式为将电梯设备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销售单价较高,2022年平均销售单价约22.00万元/台,平均毛利率为25.64%,公司给予客户相对宽松的信用政策;受上述行业环境、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产品销售单价有所降低,2022年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14.31万元/台,对比2021年平均销售单价16.14万元/台,单台下降1.84万元,降幅11%,对比2020年平均销售单价17.06万元/台,单台下降2.76万元,降幅16%;
2、利润空间缩小
公司采取和供应商进行战略谈判、工艺优化、技术改型、调整生产制造布局等多种降本措施,效果显著,2022年公司产品单位成本11.44万元/台,对比2021年单位成本12.04万元/台,单台下降0.6万元,降幅5%,对比2020年单位成本12.21万元/台,单台下降0.77万元,降幅6%,2022年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14.31万元/台,对比2021年平均销售单价16.14万元/台,单台下降1.84万元,降幅11%,对比2020年平均销售单价17.06万元/台,单台下降2.76万元,降幅16%;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收入下降幅度,压缩了产品毛利空间。
以上原因综合导致营业毛利率及营业毛利大幅下降,利润空间缩小;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虽然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营业毛利率对比2021年下降5.37个百分点,营业毛利减少了1,075.35万元;营业毛利率对比2020年下降8.39个百分点,营业毛利减少了4,328.62万元。
(二)期间费用增加
公司调整销售策略,深化市场布局,加大了营销投入,公司销售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加大对代理商支持和市场开发力度,导致销售服务费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销售费用也同时增加,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发生额16,916.92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3,890.74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3,179.3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2年对比21年变化 | 2020年度 | 22年对比20年变化 |
职工薪酬 | 8,752.82 | 6,307.59 | 2,445.23 | 6,860.06 | 1,892.76 |
销售服务费 | 4,127.55 | 2,540.08 | 1,587.47 | 2,551.84 | 1,575.71 |
其他 | 4,036.55 | 4,178.51 | -141.96 | 4,325.71 | -289.16 |
合计 | 16,916.92 | 13,026.18 | 3,890.74 | 13,737.61 | 3,179.31 |
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组织,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压缩管理成本,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发生额7,794.20万元,对比2021年减少242.50万元,对比2020年减少364.23万元;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本年加大研发力度,以适应市场需求,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发生额4,761.00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868.86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397.09万元;
受汇率变动影响,本期汇兑收益增加,公司主要外币结算币种为美元和新元,报告期美元、新元升值导致债权产生汇兑收益约860万元、货币资金产生汇兑收益约530万元,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发生额为-1,411.38万元,2021年度财务费用发生额810.71万元,2020年度财务费用发生额1,219.12万元,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对比2021年减少2,222.09万元,对比2020年减少2,630.50万元。
以上因素综合影响期间费用变化,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发生额28,060.74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2,295.02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581.66万元。
(三)投资收益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2,479.62万元,其中处置重庆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1,868.03万元,处置肯尼亚公司取得投资收益592.41万元,综合影响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对比2021年增加1,617.50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2,516.41
万元。
(四)减值损失增加
报告期内减值损失发生额-5,394.31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5,965.44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4,323.57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3,701.47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4,440.29万元,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排名居前的客户均是一些大型公建项目客户,此类项目回款周期较长,影响应收账款账龄段变化导致减值金额增加;原因之二是由于公司出售澳大利亚公司股权形成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损失约1,78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1,692.84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1,52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055万元,主要计提减值的项目包括机器人公司部分存货,计提减值金额约890万元;哈尔滨厂区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对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金额约360万元。
(五)营业外支出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发生额1,317.81万元,对比2021年增加1,275.66万元,对比2020年增加1,253.3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固定资产是非标定制产品的配套生产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后,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经评估没有改造利用价值,进行报废处理,金额约730万元;基于诉讼进展,公司某未决诉讼项目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约5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却大幅下滑,针对此现象,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盈利能力:
(一)国内市场开拓
为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市场占有率,公司积极与区域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商进行战略合作,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活动,以加深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度。同时,制定专业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广泛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此外,公司与协会和行业组织等建立良好的联系和合作关系,并通过参加各种行业会议、展览和活动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为提升经销商的增量,公司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市场推广、培训和人员
配备等支持,注重与经销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把他们视为公司销售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严格把控经销商质量,加强经销商管理。采取广种薄收的方式开发新经销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经销商快速成长,实现共赢和长期稳定发展,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来建立稳定的区域性经销商销售网络。
(二)国际市场开拓
公司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已建立的销售网络,继续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深入开展海外客户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从产品到服务,从价格到配置,从交期到质量,从安装到运行。继续实施“一国一策”的方针,针对不同国别的实际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针对国际市场的特别需要设计不同的产品系列;通过国际展会、国际研讨会、国际代理商大会等载体,加强与用户的接触和联系;继续通过与代理商合作开拓目标客户。针对已经开辟的重点国家市场,一方面努力夯实现有业务渠道,形成稳健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另一面注重寻找和兼容优质的新渠道,获取市场的补充能量,形成市场快速突破的发展基础,对现有薄弱市场加大开发的投入力度,同时摸排一些潜在的大型项目或者密集型的建筑业投资。
(三)技术研发扩展
电梯业务以市场和用户需求为导向研发安全、智能、环保的新产品,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结合市场将已有系列产品横向扩展;持续不断地加强对现有产品的改进和优化,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强产品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产品性价比,同时有利于产品整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对主推产品进行深入优化,通过有限分析等设计手段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合理工艺结构降低材料损耗,简化安装步骤提升零部件集成水平,进一步提升安装效率。
(四)成本费用控制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加之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上涨,公司销售价格未能与生产成本的波动幅度保持一致,公司面临利润进一步被压缩的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通过和供应商进行战略谈判,以保价锁货的采购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型等措施优化产品性能,提高生产制造效率,减少浪费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调整生产制造布局,进行富余生产厂房再
运作,提升闲置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费用。
(五)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生产的电梯产品属特种设备,交付使用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强制检验,针对产品质量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安装和售后服务体系,设立了质量管理部,专职于质量控制和督查职责,并将质量管理延伸至外协厂家,以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
(六)应收账款控制
公司将不断完善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防范坏账风险意识,加强客户的风险评估,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以降低回款风险。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挑战,实现经营目标。在2023年一季度,公司的各项经营指标同比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这表明公司采取的措施正在发挥显著的效果。在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各方面的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九、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比对“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所载内容的差异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时间间隔,并与同行业相关会计政策等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2、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获取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账及其对应资产台账,对相关资产执行盘点程序;
4、访谈及网络查询重要租赁用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判断是否需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5、对变更租赁用户的,询问相关负责人变更租赁用户的原因,检查内部审批流程;
6、核查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开具的发票、租赁用户回款单据等相关
租赁资料;
7、通过对承租人现场访谈亲函及邮寄发函的形式确定公司同承租认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承租人租赁款项支付的真实性、完整性;
8、根据租赁双方合同进行重新计算,同实际确认收入进行对比分析;
9、对涉及租赁金额较大租赁用户,电话及网络查询租赁周边同等房屋租赁价格,与签订的合同单价进行对比分析;
10、同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成员进行沟通,获取《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2022年度相关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分析;
11、查阅并获取《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审计部制定的工作计划;
12、重新梳理核查公司以前年度相关交易,对涉及的相关报表科目执行进一步的审计措施,例如:重新获取相关台账,重新核查收入确认时点相关依据,并进一步通过网上查询、二维码扫描、电话询问、现场访谈出具检验报告的权威部门等相关措施核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扩大现场查看范围及访谈重要客户、扩大现场盘点范围等;
13、逐月核查分析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并与之前年度同期数据相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14、获取报告期公司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明细账,对营业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变动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其对公司毛利率、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的影响并同之前年度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均为检验机构出具,所载内容的差异主要为:“监督检验报告”列示内容: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代码、设备类别、设备品种、施工类型、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维护保养单位名称、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门数、控制方式、检验依据、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人员、编制、审核、批准、检验内容、检验结论、技术资料、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井道及相关设备、轿厢与对重(平衡重)、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轿门与层门、无
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试验、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加检验项目等。“验收证明”列示内容:电梯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检验机构名称、检验结论等;“监督检验报告”下发时间晚于“验收证明”下发时间,间隔时间不等,通常为6个月左右。
公司会计政策中确认收入时点为“根据销售合同本公司负有安装义务的,于电梯安装调试完成,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确认销售收入”。“监督检验报告”与“验收证明”均为检验机构出具,二者结论上是一致的,均符合公司确认收入会计政策要求,基于前者披露信息更为详细且在公共渠道可以查询,以其确认收入更严谨准确,所以将确认收入的依据全部调整为“监督检验报告”;
2、经核查,除已经披露的未及时报备签署租赁补充协议的情形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未及时报备签署租赁补充协议的情形;
3、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净利润等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
4、通过沟通及查阅《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2022年度相关会议记录等资料,未发现公司审计委员会未能勤勉尽责、有效履行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职责的情形;未发现独立董事未能积极履职,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切实有效检查的情形;
5、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内部审计部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6、通过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复核等审计程序重新核查公司相关交易,公司就会计差错采取的具体自查措施及自查范围,完整、有效地发现了全部差错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进一步补充更正;
7、结合所处行业环境、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
等因素,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滑是合理的。
十、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对应相关结论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为对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对工薪与人事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对生产与仓储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对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对固定资产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对货币资金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对印章管理控制的了解和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相关结论如下所示:
(一)对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采购与付款循环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评价控制的设计并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3)执行穿行测试等程序,证实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控制活动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采购与付款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对内控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的过程;
(6)根据测试结论,形成计划矩阵,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采购与付款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采购与付款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采购内部审批流程及对应合同;
(4)采购单、质检单、入库单、付款相关回单、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单及其对应内部审批流程。
3、测试结论
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二)对工薪与人事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工薪与人事循环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记录相关控制活动及控制目标,以及受该控制活动影响的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及其认定;
(3)执行穿行测试等程序,证实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控制活动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工薪与人事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针对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工薪与人事循环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
(6)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记录测试过程和结论;
(7)根据测试结论,确定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工薪与人事循环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工薪与人事循环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2022年电梯公司组织机构图;
(4)入职合同;
(5)人员花名册、新入职人员及离职人员名单及其对应内部审批相关资料、考勤记录、工资汇总表和明细表及对应内部审批资料、社保基数调整审批资料等。
3、测试结论
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三)对生产与仓储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生产仓储循环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针对存货与生产循环的控制目标,记录相关的控制活动,以及受该控制影响交易和账户余额及其认定;
(3)执行穿行测试,证实对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
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存货与生产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针对了解的被审计单位生产与仓储循环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
(6)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记录测试过程和结论;
(7)根据测试结论,确定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验收单据、排产单、生产通知单、原材料领用单据、产成品入库出库单、完工单据、出库单据相关资料及其对应内部审批、评估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
3、测试结论
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四)对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销售与收款循环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记录相关控制活动及控制目标,以及受该控制活动影响的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及其认定;
(3)执行穿行测试等程序,证实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控制活动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针对了解的被审计单位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
(6)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记录测试过程和结论;
(7)根据测试结论,确定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扫描件及其对应审批流程;
(4)与收入相关的确认依据,例如:对于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销售业务,获取销售合同、出库单、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于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获取销售合同、出库单、回款单;涉及销售出口的,检查出口专用发票、报关单、信用证、提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于租赁收入对应的业务,获取合同台账及对应合同、发票、租赁用户回款单据、现场访谈主要承租人、向未访谈的承租人员进行发函予以确认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相关租赁资料;
(5)收到款项的回款单、与客户的对账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金额及其对应依据。
3、测试结论
2022年度经公司自查,存在1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自发现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后,即对2022年度相关内部控制及交易账务处理进行实质性整改,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完成2022年度前期差错的整改;经执行2022年度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的了解和测试,2022年当年度整改完毕之后,2022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运行良好,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五)对固定资产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循环和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针对固定资产循环的控制目标,记录相关控制活动,以及受到该控制活动影响的交易和账户余额及其相关认定;
(3)执行穿行测试,证实对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
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固定资产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以及拟采用的应对措施;
(5)针对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本循环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
(6)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记录测试过程和结论;
(7)根据测试结论,确定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固定资产循环控制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固定资产循环控制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管理与审批相关资料;
(4)固定资产台账;
(5)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明细表;针对增加的固定资产,获取的审计证据为采购审批相关资料、采购合同、入账相关资料(包括固定资产验收移交单、发票等及其对应内部审批);针对减少的固定资产,获取报废或处置内部审批程序、处置相关收益等资料;
(6)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台账;
(7)固定资产盘点表。
3、测试结论
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六)对货币资金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货币资金循环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记录相关控制活动及控制目标,以及受该控制活动影响的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及其认定;
(3)执行穿行测试等程序,证实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控制活动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货币资金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
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针对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货币资金循环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
(6)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记录测试过程和结论;
(7)根据测试结论,确定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货币资金循环控制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货币资金循环控制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货币资金明细账;
(4)库存现金盘点表;
(5)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开户审批单、开销银行账户材料、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应收应付票据余额调节表等相关资料。
3、测试结论
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七)对印章管理循环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及相关结论
1、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印章管理循环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并记录获得的了解;
(2)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记录相关控制活动及控制目标,以及受该控制活动影响的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及其认定;
(3)执行穿行测试等程序,证实对业务流程和相关控制活动的了解,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记录在了解和评价印章管理循环的控制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识别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针对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印章管理循环的控制活动,确定拟进行测试的控制活动;
(6)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记录测试过程和结论;
(7)根据测试结论,确定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获取的审计证据
(1)公司印章管理循环相关内部制度;
(2)公司印章管理循环相关内部结构流程;
(3)用印申请单报表及对应内部审批、印章盘点表及对应盘点报告、印章刻制登记及附件、印章借用登记及附件等相关资料。
3、测试结论
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综上,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公司2022年度执行的内部控制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恰当、审慎的。
十一、公司通过内控核查发现了部门间文件传递和确认收入依据存在不严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调整,更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披露事宜,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各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依次递增,但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呈波动状态;第二、三、四季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342.07万元、1,431.83万元、-9,375.55万元,而2020年、2021年净利润波动存在明显“上半年盈利,下半年亏损”的特征。
请你公司:
(1)结合各季度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业务季节性特征等因素,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明显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说明2022年净利润波动特征与2020年、2021年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3)在上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说明你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以及用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等方式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对收入确
认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
公司回复:
一、结合各季度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业务季节性特征等因素,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明显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15,256.08 | 19,574.90 | 28,614.61 | 35,378.83 | 98,824.42 |
营业成本 | 12,308.78 | 14,339.14 | 23,303.30 | 29,052.90 | 79,004.12 |
营业毛利 | 2,947.30 | 5,235.76 | 5,311.31 | 6,325.93 | 19,820.30 |
营业毛利率 | 19.32% | 26.75% | 18.56% | 17.88% | 20.06% |
期间费用 | 7,675.50 | 4,392.49 | 5,710.26 | 10,282.49 | 28,060.74 |
其他收益 | 504.99 | 508.65 | 458.12 | 973.73 | 2,445.49 |
投资收益 | - | - | 1,868.03 | 611.59 | 2,479.62 |
信用减值损失 | 44.32 | 482.35 | -208.52 | -4,019.62 | -3,701.47 |
资产减值损失 | 5.69 | -24.59 | 25.08 | -1,699.02 | -1,692.84 |
营业利润 | -4,584.89 | 1,458.42 | 1,426.88 | -8,566.30 | -10,265.89 |
营业外收入 | 8.03 | 9.98 | 20.43 | 16.23 | 54.67 |
营业外支出 | 4.39 | 0.60 | 4.77 | 1,308.05 | 1,317.81 |
利润总额 | -4,581.25 | 1,467.80 | 1,442.54 | -9,858.12 | -11,529.03 |
净利润 | -4,538.10 | 1,342.07 | 1,431.83 | -9,375.55 | -11,139.75 |
扣非后净利润 | -4,895.22 | 983.41 | -559.52 | -9,650.23 | -14,121.56 |
同行业其他公司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2022年度 |
远大智能 | 营业收入 | 15,256.08 | 19,574.90 | 28,614.61 | 35,378.83 | 98,824.42 |
扣非后净利润 | -4,895.22 | 983.41 | -559.52 | -9,650.23 | -14,121.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68.37 | -265.49 | 471.39 | -6,421.70 | -16,884.17 |
康力电梯 | 营业收入 | 94,146.45 | 139,692.55 | 149,673.93 | 127,945.04 | 511,457.97 |
扣非后净利润 | 2,357.45 | 8,217.06 | 7,091.15 | 7,057.63 | 24,723.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82.72 | 27,216.65 | 21,994.54 | 14,830.29 | 35,958.77 | |
快意电梯 | 营业收入 | 25,461.76 | 38,761.40 | 38,275.32 | 44,705.07 | 147,203.55 |
扣非后净利润 | -111.26 | 796.25 | 2,420.75 | 2,522.05 | 5,627.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99.07 | 1,874.06 | 5,375.97 | 5,296.05 | -14,152.99 | |
梅轮电梯 | 营业收入 | 17,710.98 | 32,175.80 | 31,122.79 | 20,614.98 | 101,624.55 |
扣非后净利润 | 150.20 | 1,013.05 | 1,388.02 | 129.55 | 2,680.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7.25 | 13,783.72 | 6,035.70 | 3,846.20 | 18,878.37 |
公司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各季度逐渐上涨,扣非后净利润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呈上涨趋势,第三季度有所下降,第四季度下降明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最低,二、三季度有所上涨,第四季度下降明显;同业各公司波动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具体趋势如下:
(一)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波动情况明显不匹配的原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各季度逐渐上涨,扣非后净利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呈上涨趋势,第三季度有小幅度下降,第四季度下降明显,主要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波动明显不匹配。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较前三季度有所增加,但期间费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发生金额较大,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1、2022年上半年受外部环境影响,业务拓展活动较少,下半年逐渐恢复正常且第四季度达到高峰,导致第四季度期间费用较高,金额为10,282.49万元,占比全年期间费用金额37%;
2、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排名居前的客户均是一些大型公建项目客户,此类项目回款周期较长,影响应收账款账龄段变化导致减值金额增加;原因之二是由于公司出售澳大利亚公司股权形成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损失约1,780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055万元,主要计提减值的项目包括机器人公司部分存货,计提减值金额约890万元;哈尔滨厂区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对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金额约360万元;以上减值集中在第四季度发生,导致第四季度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大;
3、部分固定资产是非标定制产品的配套生产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后,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经评估没有改造利用价值,进行报废处理金额约730万元;基于诉讼进展,公司某未决诉讼项目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约500万元,综合影响第四季度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波动情况不匹配是合理的。
(二)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明显不匹配的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各季度逐渐上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最低,第二、三季度有所上涨,第四季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因为公司
所处的行业特点,款项收支受单个合同付款条件影响较大,一些合同款项收支的不匹配则会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较大。报告期执行的印度孟买地铁三号线、沙特住宅、京唐高铁等项目,都存在较大的货后款项,这类项目的集中执行使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出现明显不匹配的情况;
2、公司合作的客户不固定,信用政策、销售模式、销售区域等也不尽相同,政府类公建项目款项审批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导致货款回收的不确定性,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的正常收款,一些本应在2022年末收回的款项推迟到2023年第一季度,如京唐铁路项目约1,900万元、南京溧水项目约1,700万元、南京地铁项目约1,500万元。
综上所述,各季度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不匹配是合理的。
二、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说明2022年净利润波动特征与2020年、2021年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15,256.08 | 19,574.90 | 28,614.61 | 35,378.83 | 98,824.42 |
营业成本 | 12,308.78 | 14,339.14 | 23,303.30 | 29,052.90 | 79,004.12 |
营业毛利 | 2,947.30 | 5,235.76 | 5,311.31 | 6,325.93 | 19,820.30 |
营业毛利率 | 19.32% | 26.75% | 18.56% | 17.88% | 20.06% |
期间费用 | 7,675.50 | 4,392.49 | 5,710.26 | 10,282.49 | 28,060.74 |
其他收益 | 504.99 | 508.65 | 458.12 | 973.73 | 2,445.49 |
投资收益 | - | - | 1,868.03 | 611.59 | 2,479.62 |
信用减值损失 | 44.32 | 482.35 | -208.52 | -4,019.62 | -3,701.47 |
资产减值损失 | 5.69 | -24.59 | 25.08 | -1,699.02 | -1,692.84 |
营业利润 | -4,584.89 | 1,458.42 | 1,426.88 | -8,566.30 | -10,265.89 |
营业外收入 | 8.03 | 9.98 | 20.43 | 16.23 | 54.67 |
营业外支出 | 4.39 | 0.60 | 4.77 | 1,308.05 | 1,317.81 |
利润总额 | -4,581.25 | 1,467.80 | 1,442.54 | -9,858.12 | -11,529.03 |
净利润 | -4,538.10 | 1,342.07 | 1,431.83 | -9,375.55 | -11,139.75 |
2020年-2022年各季度(表中季度数据为当季度发生金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数据及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指标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2,908.83 | 22,727.09 | 24,975.82 | 24,287.08 | 84,898.83 |
净利润 | -4,365.63 | 334.31 | 1,617.90 | 801.25 | -1,612.17 |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2,114.91 | 17,463.29 | 21,753.08 | 30,863.49 | 82,194.77 |
净利润 | -4,770.88 | -1,959.77 | 1,058.32 | 2,761.73 | -2,910.60 |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5,256.08 | 19,574.90 | 28,614.61 | 35,378.83 | 98,824.42 |
净利润 | -4,538.10 | 1,342.07 | 1,431.83 | -9,375.55 | -11,139.75 |
从数据走势来看,近三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波动特征基本一致,主要是2022年第四季度较低,与以往数据偏离程度较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2022年上半年受外部环境影响,业务拓展活动较少,下半年逐渐恢复正常且第四季度达到高峰,导致第四季度期间费用较高,金额为10,282.49万元,占比全年期间费用金额37%;
2、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排名居前的客户均是一些大型公建项目客户,此类项目回款周期较长,影响应收账款账龄段变化导
致减值金额增加;原因之二是由于公司出售澳大利亚公司股权形成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损失约1,78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055万元,主要计提减值的项目包括机器人公司部分存货,计提减值金额约890万元;哈尔滨厂区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对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金额约360万元;以上减值集中在第四季度发生,导致第四季度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大;
3、部分固定资产是非标定制产品的配套生产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后,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经评估没有改造利用价值,进行报废处理金额约730万元;基于诉讼进展,公司某未决诉讼项目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约500万元,综合影响第四季度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综上所述,2022年净利润波动特征与2020年、2021年不一致是合理的。
三、在上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说明你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以及用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等方式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对于国内业务,本公司不负有安装义务的,于电梯发出给客户,并经其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设备销售合同不包含安装,未单独签订安装合同。本公司负有安装义务的,于电梯安装调试完成,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确认销售产品及安装收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设备销售合同中含安装或单独签订安装合同。
对于国外业务,在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公司确认收入与签订合同、发货、验收等流程息息相关,均具有业务实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且相关核算及确认收入的原则一直没有改变,不存在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以及用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等方式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于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销售业务,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对于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回款单;涉及销售出口的,检查出口专用发票、报关单、信用证、提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4、询问安装现场负责人员验收流程,对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采用网上查询、二维码查询、电话查询、现场访谈等方式确定其验收报告的真实性;
5、针对除电梯之外的其他收入,获取其对应收入确认依据,分析其确认收入时点的合理性,例如:租赁收入获取合同、发票、承租人员回款单据、重新计算对应收入、网络查询或者电话查询周边同类房租、向承租人现场访谈、未进行现场访谈的予以通过邮件进行发函等;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7、通过截止测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正确期间;
8、对比分析不同期间收入的波动性,通过询问、函证、检查相关确认收入资料及其回款,并与同行业相关数据对比,分析其合理性;
9、对比主要产品同行业毛利率、同行业平均毛利率,分析差异原因。
10、获取报告期公司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科目明细账,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变动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其对公司毛利率、净利润的影响;
11、查看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支持文件原件并复印备查;
12、获取现金流量明细表,对比银行流水及其对应的相关业务发生进行核实分析;
13、分析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波动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14、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对2022年净利润波动特征与2020年、2021年的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1、结合各季度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业务季节性特征等因素,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不匹配是合理的,同行业各公司波动情况均各有特点,无明显规律性,不具有可比性;
2、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及其是否具有持续性,2022年净利润波动特征与2020年、2021年不一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且相关核算及确认收入的原则一直没有改变,不存在确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以及用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等方式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五、对收入确认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
公司收入分为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和安装收入及维保收入、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设备收入及配件收入、房屋租赁等其他收入,对以上不同种类收入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如下所示:
(一)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安装收入及维保收入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
(1)获取相关收入确认明细账及其对应台账;
(2)对于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销售业务,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询问安装现场负责人员验收流程,对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采用网上查询、二维码查询、电话查询、现场访谈等方式确定其验收报告的
真实性;
(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5)通过截止测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正确期间;
2、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
公司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安装收入及维保收入为41,791.68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42.29%,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41,791.68万元,占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和安装收入及维保收入收入比例100%,占营业收入总额42.29%。
(二)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设备收入及配件收入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
(1)获取相关收入确认明细账及其对应台账;
(2)对于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回款单;涉及销售出口的,检查出口专用发票、报关单、信用证、提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结合应收账款函证,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4)通过截止测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正确期间;
2、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
公司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设备收入及配件收入为54,838.12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55.49%,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39,831.63万元,占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设备收入及配件收入比例72.63%,占营业收入总额
40.31%。
(三)房屋租赁等其他收入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
(1)获取房屋租赁等其他收入明细账及其对应台账;
(2)访谈及网络查询重要租赁用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判断是否需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3)对变更租赁用户的,询问相关负责人变更租赁用户的原因,检查内部
审批流程;
(4)核查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开具的发票、租赁用户回款单据等相关租赁资料;
(5)根据租赁双方合同进行重新计算,同实际确认收入进行对比分析;
(6)对涉及租赁金额较大租赁用户,电话及网络查询租赁周边同等房屋租赁价格,与签订的合同单价进行对比分析;
(7)对比之前年度租赁收入,分析差异原因;
(8)抽查其他收入确认收入相关依据。
2、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
房屋租赁等其他收入为2,194.62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2.22%,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1,386.30万元,占房屋租赁等其他收入比例63.17%,占营业收入总额1.40%。
综上,公司负有安装义务的电梯设备销售业务收入、安装收入及维保收入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41,791.68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42.29%;公司不负有安装义务销售的电梯设备收入及配件收入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39,831.63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40.31%;房屋租赁等其他收入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1,386.30万元,营业收入总额1.40%。故对公司收入确认已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83,009.61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84.00%。
3.年报显示,2021年你公司“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为
2.63%,而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占比为0,主要原因系受经济下行影响,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放缓,导致“机器人自动化设备”产销存量下降。
年报同时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国外业务收入占比为32.93%,同比增加
72.30%,毛利率同比增加6.13%。
请你公司:
(1)结合“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具体业务内容,详细说明“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放缓”与该业务“产销存量下降”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2)结合报告期国外业务主要销售地区、产品类型、成本构成、市场情况等因素,说明国外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原因;
(3)结合国外业务的主要类型和内容、收入来源地及相应的收入金额、实现收入的主体信息及其所处的国家(地区)、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关系以及国外市场的产业布局、主要竞争优势等因素,说明国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针对公司国外收入核查所采取的审计程序、覆盖范围及比例、核查结论,是否已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一、结合“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具体业务内容,详细说明“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放缓”与该业务“产销存量下降”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公司的“机器人自动化设备”业务属于针对性开发的细分小众市场,主要经营机器人智能打磨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列车转向架主要构架专用智能化制造设备、机器人焊接和打磨工作站,客户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等制造领域。
公司产品产销存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市场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商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的产品逐渐丧失了竞争力,销售量下滑;同时受公司已签订的项目及公司跟踪的项目投资放缓影响,综合原因导致产销存量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变动是合理的。
二、结合报告期国外业务主要销售地区、产品类型、成本构成、市场情况等因素,说明国外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外销收入较2021年增减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远大智能 | 18,886.72 | 32,542.42 | 13,655.70 | 72% |
康力电梯 | 15,965.00 | 25,764.89 | 9,799.89 | 61% |
森赫电梯 | 8,167.92 | 11,441.79 | 3,273.87 | 40% |
通用电梯 | 1,947.29 | 2,585.76 | 638.47 | 33% |
快意电梯 | 16,568.60 | 17,660.85 | 1,092.24 | 7% |
据统计,2022全年我国电梯出口台量同比增长3.76%。由上表可见,2022
年可比上市公司外销收入较2021年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康力电梯、森赫电梯外销收入增幅较大。
公司近两年外销收入统计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销售 区域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
数量 | 收入金额 | 数量 | 收入金额 | 数量 | 收入金额 | 变动率(金额) | ||
1 | 亚洲 | 691 | 11,857.42 | 1323 | 19,411.48 | 632 | 7,554.06 | 64% |
2 | 欧洲 | 246 | 3,560.85 | 499 | 7,520.57 | 253 | 3,959.72 | 111% |
3 | 美洲 | 209 | 2579.63 | 288 | 5066.84 | 79 | 2,487.21 | 96% |
4 | 非洲 | 73 | 745.95 | 30 | 314.08 | -43 | -431.87 | -58% |
5 | 大洋洲 | 10 | 142.87 | 12 | 229.45 | 2 | 86.58 | 61% |
合计 | 1,229 | 18,886.72 | 2,152 | 32,542.42 | 923 | 13,655.70 | 72% |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化率较低、经济增速较快,有巨大的需求增长潜力,这些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上升期,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潜力巨大。在此背景下,公司针对各主要销售国家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区域市场适配性,报告期内公司在亚洲销量同比大幅提高,使国外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外销毛利率对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毛利率变动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远大智能 | 18,886.72 | 15,612.51 | 17.34% | 32,542.42 | 24,904.23 | 23.47% | 6.13% |
康力电梯 | 15,965.00 | 11,915.64 | 25.36% | 25,764.89 | 18,340.21 | 28.82% | 3.46% |
森赫电梯 | 8,167.92 | 5,101.42 | 37.54% | 11,441.79 | 6,706.13 | 41.39% | 3.85% |
快意电梯 | 16,568.60 | 12,140.66 | 26.72% | 17,660.85 | 12,301.44 | 30.35% | 3.63%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外销毛利率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升高。公司国外市场销售收入由直梯、扶梯、电梯备件及安装维保劳务构成,其中直扶梯收入占比约为93%,通过母公司及境外子公司销售实现。国外业务产品成本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报告期公司外销毛利率较上年升高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对外通过与供应商积极谈判降低采购成本,对内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型等措施增强产品标准化、通用性,提高生产制造效率,综合降低产品材料费及人工成本;
2、国际海运费价格逐步回落,运杂费成本降低;
3、公司外销主要结算币种美元、新元升值,使对应人民币收入额增加,报告期美元、新元汇率较上年变动统计见下表:
币种 | 年平均汇率 | 变动 | 变动率 | |
2021年 | 2022年 | |||
美元 | 6.45 | 6.76 | 0.30 | 5% |
新元 | 4.79 | 4.90 | 0.11 | 2% |
备注:年平均汇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每月最后一天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http://www.pbc.gov.cn/)。
以上影响因素使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毛利率较上年升高。
三、结合国外业务的主要类型和内容、收入来源地及相应的收入金额、实现收入的主体信息及其所处的国家(地区)、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关系以及国外市场的产业布局、主要竞争优势等因素,说明国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公司国外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收入来源地(母公司、境外子公司)以及主要客户情况见下表:
国外收入按业务类型统计表
单位:万元
收入类型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变动率 | |
直梯 | 16,332.53 | 86% | 26,316.31 | 81% | 9,983.78 | 61% |
扶梯 | 1,358.53 | 7% | 3,848.55 | 12% | 2,490.02 | 183% |
电梯备件 | 674.22 | 4% | 2,026.00 | 6% | 1,351.78 | 200% |
劳务 | 521.44 | 3% | 351.56 | 1% | -169.88 | -33% |
合计 | 18,886.72 | 100% | 32,542.42 | 100% | 13,655.70 | 72% |
国外收入按收入主体统计表
单位:万元
收入主体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收入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变动率 | |
母公司 | 16,326.99 | 86% | 31,097.89 | 96% | 14,770.91 | 90% |
秘鲁公司 | 22.54 | 0.12% | 17.18 | 0.05% | -5.36 | -24% |
新加坡公司 | 773.69 | 4% | 929.33 | 3% | 155.64 | 20% |
印度公司 | 454.54 | 2% | 498.02 | 2% | 43.48 | 10% |
澳大利亚公司 | 1,308.97 | 7% | - | - | -1,308.97 | - |
合计 | 18,886.72 | 100% | 32,542.42 | 100% | 13,655.70 | 72% |
2022年国外收入主要客户统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 国家 | 收入金额 |
1 | 俄罗斯** | 俄罗斯 | 6,039.49 |
2 | 新加坡** | 新加坡 | 4,135.97 |
3 | 沙特** | 沙特阿拉伯 | 3,359.80 |
4 | 墨西哥** | 墨西哥 | 2,572.99 |
5 | 印度** | 印度 | 2,270.91 |
合计 | 18,379.16 |
公司国外市场销售收入由直梯、扶梯、电梯备件及劳务构成,通过母公司及境外子公司实现销售,报告期内主要收入类型、主要收入来源,较同期均有大幅提升。
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依靠经销商代理销售设备,主要客户如俄罗斯**、新加坡**,均合作多年;沙特**、墨西哥**,也在当地拥有很高的知名度。主要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在国外市场十余年的耕耘,依托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产品累计出口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公司深入优化海外市场布局,坚持向海外横向延伸和纵向深耕,着力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及中东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强与海外优质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在原有俄罗斯、新加坡等成熟市场中开展更近、更广、更深的交流与合作,增强老客户粘性。在沙特、越南、老挝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细分市场基层组织模块,提升产品区域市场适配性,拓展有实力的新代理商。从客户角度
出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的服务、高效的管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持续构建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在销售业绩上取得重大突破,如“莫斯科**项目”、“新加坡**翻新改造项目”、“伊拉克**商场项目”、“沙特**住宅项目”、“越南**项目”等项目的成功落地,为公司国外收入增长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国外销售业务,依据销售合同和出口发票,在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后确认收入,与其相关的合同、报关单、出口专用发票、提单等资料全部归档保存。公司所有出口业务,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http://zwfw.safe.gov.cn/asone/servlet/UniLoginServlet)可查询。客户按项目进度依据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货款(电汇、国际信用证、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客户付款至银行后,公司按照各银行要求提供交易相关合同、发票、关单等资料进行收汇,收汇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申报收汇款项类型。公司产品出口及收汇流程由国家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等部门共同管控,所有业务均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且报关出口及收汇过程在各国家管控平台上均可查询,所以公司的出口业务是真实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比报告期与上期公司“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相关业务收入,分析原因;
3、针对国外收入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出口专用发票、报关单、信用证、提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述审计程序除出口专用发票外,主要核查覆盖范围为公司直梯、扶梯,占2022年度国外收入发生额32,542.42万元比例93%,上述审计程序核查占比如下:
(1)检查报告期确认收入对应80%以上销售合同,并对部分合同进行复印留存备查,核查覆盖范围为公司直梯、扶梯;
(2)检查出口专用发票涉及报告期确认收入对应金额30,082.43万元,占2022年度国外收入发生额比例92%,并对部分出口专用发票进行留存备查,核查覆盖范围为公司直梯、扶梯、电梯备件及售后;
(3)检查报告期国外收入对应的提单、关单、信用证涉及收入占2022年度国外收入发生额比例70%,并对部分提单、关单、信用证进行复印留存备查,核查覆盖范围为公司直梯、扶梯;
4、针对国外收入检查截止当年度末回款情况及取得对应银行流水;核查覆盖范围直梯、扶梯,占2022年度国外收入发生额比例90%;
5、选取具有代表性国外项目通过审计人员邮箱同国外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函证的发函、收函,进一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二)核查意见
1、公司经营的机器人智能打磨业务属于针对性开发的细分小众市场,由于对应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放缓,相关固定资产延迟启动,导致暂无进一步对应产品的需求,使得公司对应业务“产销存量下降”,报告期相关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合理;
2、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公司针对各主要销售国家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区域市场适配性,报告期内公司在俄罗斯、沙特、印度、阿联酋等国家销量同比大幅提高,使国外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对外通过与供应商积极谈判降低采购成本,对内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型等措施增强产品标准化、通用性,提高生产制造效率,综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并受国际海运费价格逐步回落、汇率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使报告期内国外收入毛利率同比增加;
3、通过检查合同、出口专用发票、报关单、信用证、提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并结合对应回款、往来函证等相关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国外业务收入是真实的。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6.83亿元,累计计提2.70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约40%。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337.97万元,占比1.96%,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为2.52亿元,占比约3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为1.96亿元,累计
计提坏账准备0.93亿元,占比47.45%。年报“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显示,鉴于下游房地产市场短期内持续低迷及你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你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年报同时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483.41万元,其中其他往来款项为3,644.85万元,占比66.47%。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第一名金额为648.89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例为11.83%,款项性质为往来款,账龄为1至2年,目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
(1)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3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的名称、经营及资信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应收账款金额、形成时间及背景、账龄结构等,并说明长期挂账的原因及你公司相应催款措施(如有);
(2)说明你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3)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资金流向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第一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形成时间及背景、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并说明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5)结合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3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的名称、经营及资信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应收账款金额、形成时间及背景、账龄结构等,并说明长期挂账的原因及你公司相应催款措施(如有);
(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为
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博林特”),应收账款金额为1,337.97万元,该笔应收账款账龄为1-2年,占比1.96%,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9月公司将持有的澳大利亚博林特100%股权出售给HanySamirAbdelmobdyGad(以下简称“Hany”),交易作价1,000澳元,同时,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博林特”)合计12,439,535.28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我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合计2,932,000澳元,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3年6月25日;公司放弃追讨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2022年8月3日收到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在2022年6月25日前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成1,500,000澳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
结合澳大利亚博林特目前经营情况及款项回收进展,收款风险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将该笔应收账款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方式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后续通过法律手段仍不能收回款项,予以按坏账核销处理。
(二)3年以上应收账款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3年以上的前十大客户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与公司的 关联关系 | 经营及 资信情况 | 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时间 |
1 | 云南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无失信信息 | 2014年-2018年 |
2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无失信信息 | 2017年-2019年 |
3 | 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无失信信息 | 2018年-2019年 |
4 | 惠州市**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失信被执行人 | 2014年 |
5 | 邯郸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失信被执行人 | 2010年-2011年 |
6 | 沈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失信被执行人 | 2012年-2016年 |
7 | 凤台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无失信信息 | 2017年-2019年 |
8 | 南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吊销,无失信信息 | 2015年 |
9 | 岫岩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无失信信息 | 2018年 |
10 | 沈阳**科技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存续,无失信信息 | 2017年 |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3年以上的前十大客户账龄结构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账龄结构 |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1 | 云南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642.22 | 0.00 | 6,382.75 | 1,259.47 |
2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663.98 | 205.27 | 2,174.59 | 284.12 |
3 | 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11.26 | 113.02 | 1,098.24 | 0.00 |
4 | 惠州市**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679.80 | 0.00 | 0.00 | 679.80 |
5 | 邯郸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34.16 | 0.00 | 0.00 | 534.16 |
6 | 沈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484.78 | 0.03 | 0.00 | 484.75 |
7 | 凤台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4.56 | 1.56 | 90.58 | 392.42 |
8 | 南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99.92 | 0.00 | 0.00 | 399.92 |
9 | 岫岩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 | 389.78 | 0.00 | 389.78 | 0.00 |
10 | 沈阳**科技公司 | 283.50 | 0.00 | 0.00 | 283.50 |
合计 | 14,773.96 | 319.88 | 10,135.94 | 4,318.14 |
公司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产生原因全部与主营业务相关,为已交付设备尚未回款、安装工程款尚未回款、已提供服务尚未回款等。上述前十大客户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共1.48亿元,占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的59%,对应的客户类型主要为政府及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或经销商,对应应收内容均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设备销售款、安装工程款、技术服务款,长期挂账客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2018年前以直销模式为主,以前年度直销项目累积的应收账款较多,公司前期销售模式导致款项结算周期较长,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2、3年以上应收账款中政府类公建项目占比较高,该类项目主要为保障房、
高铁、地铁、医院等,特点为梯量较多、合同额较大、款项多为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款项审批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
3、随着外部市场变化,部分房地产公司客户资金链紧张,导致收款期变长。
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首先分析导致欠款逾期的具体原因,针对项目欠款原因制定款项催收计划,积极与客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函证、会面等方式进行磋商,商议偿付节点及方式,同时查询客户资信情况,判断客户偿债能力。对于多次催收未果、未能达成一致或资信及偿债能力存在风险的客户,由公司法务清欠中心负责通过发送律师函、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说明你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针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合同质量把控,提高合同质量,建立客户信用评估管理体系,加强客户资信评级跟踪及风险识别工作;
(二)明确催款主体责任,依据公司《销售合同催款管理办法》,加强从合同执行到回款的过程管理,控制其坏账风险,加强各节点的应收账款的监控及催收催缴工作;
(三)对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进行评估,对有坏账风险的项目及时移交公司清欠法务部门,通过发送律师函、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上述管理措施,近三年公司国内销售新签合同付款条件统计见下表:
签订年度 | 预付款 | 发货前款 | 发货后款 | 结余款 | 保修款 |
2021年 | 16% | 51% | 13% | 16% | 4% |
2022年 | 17% | 65% | 6% | 11% | 1% |
2023年 | 19% | 68% | 4% | 9% | 1% |
由上表可见,近三年公司国内销售新签合同预付及货前款占比逐年上升,即在发货前收到的款项占总合同额比重上升,新签合同质量有所提升。2023年一季度应收账款余额对比上年同期减少1.65亿元,降幅31%。
三、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资金流向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保证金、股权转让款、个人往来、单位往来、境外垫付关税款以及其他,保证金类项核算的是为满足业务需求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股权转让款类项核算的是公司处置重庆子公司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已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个人往来类项核算的是个人为办理公司业务发生的暂时性个人借款;单位往来类项核算的是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与其他公司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境外垫付关税款核算的是为完成电梯清关,公司先行垫付的清关费用。
其他应收款各类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核算内容 | 期末余额 | 占比 |
保证金 | 保证金 | 1,838.55 | 33.53% |
其他往来款项 | 股权转让款 | 1,226.00 | 22.36% |
个人往来 | 1,208.74 | 22.04% | |
单位往来 | 709.16 | 12.93% | |
境外垫付关税款 | 460.44 | 8.40% | |
其他 | 40.52 | 0.74% | |
小计 | 3,644.86 | 66.47% | |
合计 | 5,483.41 | 100.00% |
个人往来各类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使用系统 | 期末余额 | 主要用途 |
1 | 销售系统 | 558.12 | 销售人员市场拓展、客户接待、差旅等日常周转。 |
2 | 售后系统 | 597.41 | 维保人员现场项目验收检测、年检、税金等日常周转。 |
3 | 职能部门 | 42.60 | 清欠法务部门案件诉讼等日常周转。 |
4 | 工厂系统 | 10.62 | 零散运费、检测认证费、差旅费等日常周转。 |
总计 | 1,208.74 |
单位往来中交易对象期末余额第一名是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其原为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股权出售,该笔其他应收款为子公司在出售前形成的经营性借款,出售后形成
非关联方欠款,金额648.89万元。其他应收款单位往来款项主要由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往来款构成,所有往来对象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双方交易是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第一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形成时间及背景、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并说明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依据;其他应收款第一名,为澳大利亚博林特对新加坡博林特的往来欠款648.89万元。2021年9月公司将持有的澳大利亚博林特100%股权出售给Hany,交易作价1,000澳元,同时,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博林特合计12,439,535.28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我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合计2,932,000澳元,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3年6月25日;公司放弃追讨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2022年8月3日收到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结合澳大利亚博林特目前经营情况及款项回收进展,收款风险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将该笔应收账款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方式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后续通过法律手段仍不能收回款项,予以按坏账核销处理。
五、结合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中预期信用损失法的要求,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各组别应收款项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在历史违约损失率基础上进行调整,
按各组别客户各自权重,综合得出逾期时间违约损失率,根据逾期时间违约损失率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将该应收账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客户类别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别,结合历史信用经验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等因素,对其未来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预测,公司应收款项逾期时间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逾期时间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30 |
3至4年 | 50 |
4至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公司预期平均损失率与同行业中康力电梯、快意电梯、梅轮电梯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一致。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应收期末余额 | 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远大智能 | 68,258.53 | 26,996.06 | 39.55% |
康力电梯 | 144,448.63 | 27,875.21 | 19.30% |
快意电梯 | 27,257.28 | 7,605.91 | 27.90% |
梅轮电梯 | 31,494.86 | 7,280.47 | 23.12% |
森赫电梯 | 20,574.50 | 3,166.53 | 15.39% |
通用电梯 | 31,024.26 | 5,899.93 | 19.02% |
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为39.55%,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2018年前以直销模式为主,前期直销项目累积的应收账款较多,公司前期销售模式导致款项结算周期较长,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
较高;公司应收账款中政府类公建项目占比较高,报告期政府公建项目应收款项约占应收款总额的32%,该类项目主要为保障房、高铁、地铁、医院等,特点为梯量较多、合同额较大、款项多为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款项审批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但不可收回风险较小,虽其不可收回风险相对较小,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第四十七条规定:“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布,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准则计提相关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销售及收款相关具体流程及内控控制,抽查报告期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关招标文件,查看其信用政策;
2、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合同评审表及审批记录,各业务环节的记录与凭证以及相关单据,了解其实际执行情况;
3、通过访谈、网络查询等方式分析公司主要客户是否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4、取得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明细及坏账准备计提表,了解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回款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报告期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对于长账龄未收回款项,了解未回款原因,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6、网络查询主要客户的企业信息,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仲裁、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并通过公开信息检索以及对公司管理人员的访谈,了解主要客户的资信情况;
7、了解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8、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其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准
备等重要会计政策,并与公司相关政策及指标对比,分析其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拟)采取了相关措施,并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2、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结合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第一名的目前经营情况及款项回收进展,收款风险较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中预期信用损失法的要求,在其违约付款的基础上,根据前瞻性估计,预计期后回款可能较小,故报告期内公司将该笔应收账款以单项工具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结合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与同行业计提应收款项坏账进行对比及分析公司自身客户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5.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较多租赁业务。其中,你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区合计4,675.20平方米的D5厂房租赁给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工程”)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区合计1,785.28平方米的办公楼租赁给远大工程用于办公使用。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工程100%的股权,远大工程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宝华。
与年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将部分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相关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2,523.88平方米,账面价值5,509.62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远大工程相关业务及生产经营情况,说明远大工程租赁上述两处房产的具体用途;
(2)对比周边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说明你公司将相关房产出租于远大工
程的租赁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关联方配合公司增加收入的情形;
(3)说明对部分闲置房产采用成本模式而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报告期将部分闲置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远大工程相关业务及生产经营情况,说明远大工程租赁上述两处房产的具体用途;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工程)是一家以环境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安装、调试、运营和环保设备设计、制造、营销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主营产品有脱硫、脱硝装置(含设备)、除尘器等环保设备。拥有各类加工、制造、安装、检测等设备,具有机加、铆焊、冲压等生产能力。公司截止2022年底共有职工人数140人,其中:生产、安装类人员58人,技术人员39人,其余职能部门人员43人;2022年新签订单2.86亿,实现营业收入
2.97亿,净利润930万。
因远大工程名下无自有房产,故租赁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区4,675.20平方米的D5厂房用于其生产制造及仓储。租赁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区合计1,785.28平方米的办公楼,用于其日常办公使用。
二、对比周边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说明你公司将相关房产出租于远大工程的租赁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关联方配合公司增加收入的情形;
通过向租赁责任部门了解及官方中介网站查询,了解到公司租赁给远大工程的房产周边可比房产出租价格情况如下:
公司 | 房产地址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租赁价格(元/月/平方米) |
远大智能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房 | 4,675.20 | 12.50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办公楼 | 1,785.28 | 15.00 | |
周边区域可比房产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5号路 | 5,000.00 | 12.00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 | 4,600.00 | 12.0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工业大学附近 | 3,000.00 | 15.0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联东U谷 | 2,000.00 | 15.0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近4号街 | 2,000.00 | 15.0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11街3-34号 | 1,950.00 | 12.9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六号路一号 | 1,428.00 | 15.6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13号路 | 1,200.00 | 15.00 | |
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167路 | 1,159.00 | 14.10 |
周边区域可比房产租赁单价在12.00-15.60元/月/平方米,公司租赁给远大工程的两处房产租赁单价分别为12.50元/月/平方米和15.00元/月/平方米,与周边区域可比房产租赁单价无显著差异。综上所述,公司将相关房产出租于远大工程的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关联方配合公司增加收入的情形。
三、说明对部分闲置房产采用成本模式而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为“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由于部分闲置房产相关程序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讲解等相关规定,故将部分闲置房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对部分闲置房产采用成本模式而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是合理的。
四、说明报告期将部分闲置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讲解等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所以公司将归属于固定资产的部分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属于正常的账目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为“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部分闲置房产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属于不同会计科目间的账目调整,而不是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故相关处理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对于已经出租和预计出租且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讲解等相关规定的固定资产账项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要求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租赁资产台账及对应相关合同;
2、访谈及网络查询重要租赁用户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判断是否需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3、对涉及租赁金额较大租赁用户,电话及网络查询租赁周边同等房屋租赁价格,与签订的合同单价进行对比分析;
4、对于归属于固定资产的部分闲置房产账项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分析其合理性,查看相关支持性文件并复印留存备查;
(二)核查意见
1、经对比周边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公司将相关房产出租于远大工程的租赁价格公允,未发现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关联方配合公司增加收入的情形;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讲解等相关规定,经查看公司支持性相关文件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部分闲置房产采用成本模式而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是合理的;
3、报告期将部分闲置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属于账项调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6.年报及你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1年9月将持有的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博林特”)100%股权出售给HanySamirAbdelmobdyGad,交易作价1,000澳元。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博林特经审计净资产为-5,054.97万元。同时,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你公司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博林特”)合计12,439,535.28澳元。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你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合计2,932,000澳元,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
6月25日;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你公司放弃追讨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截至年报出具日,你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并于2022年8月3日收到澳大利亚博林特往来款79,600澳元。请你公司:
(1)结合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状况、澳大利亚博林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付你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款项等情况,说明交易作价是否公允、合理;
(2)结合澳大利亚博林特托管起始与终止时间,明确说明进行托管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博林特已收到的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款项的进展情况;
(4)说明澳大利亚博林特未在2022年6月25日前支付完毕1,500,000澳元的原因及你公司已采取的追款措施(如有),并充分评估1,432,000澳元余款的可收回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需进行相应坏账处理;
(5)结合交易对手方的选取与确定过程,核查并说明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交易往来、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该交易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1)(3)(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状况、澳大利亚博林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付你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款项等情况,说明交易作价是否公允、合理;
澳大利亚博林特经营范围有直梯、扶梯、人行道、立体车库、机电产品、风力发电以及相关配件,同时经营以上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交易前,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长基评报字[2021]056号),估值为-4,977.35万元。澳大利亚博林特长期负债经营,
公司与时任澳大利亚博林特执行董事Chris在经营理念上存在分歧且公司不具备从总部派驻管理人员条件,在股权出售洽谈阶段,Hany在意向股权购买者中出资最高,澳大利亚博林特尚有164万澳元应收款项及在手电梯订单和未到期维保合同,且Hany资产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结合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经营情况、评估结论及购买方履约能力,公司最终与Hany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澳大利亚博林特长期负债经营,评估值为-4,977.35万元,公司又不具备派驻管理人员的条件,为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所以作价1,000澳元出售澳大利亚博林特100%股权,应付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合计2,932,000澳元,公司认为此项交易是公允、合理的。
二、结合澳大利亚博林特托管起始与终止时间,明确说明进行托管原因及合理性;
澳大利亚博林特托管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4日,终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
2020年5月时任澳大利亚博林特执行董事Chris先生辞去董事职务,Chris离职后继续担任总经理职务并继续管理博林特业务,其告知公司面临债权人破产清算风险,其中包括应付税款以及其他外债。
2020年9月2日,Chris先生单方面提出的资产清算,并召开董事会议计划指派DBAReconstructionandAdvisory对博林特进行清算,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最大债权人对此不予认同。
因澳大利亚博林特处于负债经营,资不抵债,且公司与Chris先生在经营理念上存在分歧,产生股东间纠纷,为了保护公司资产不被擅自侵吞,帮助澳大利亚博林特重整资本和业务、振兴发展,依据澳大利亚《公司法》436A(1)(b),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经营风险,必须指定administrator(托管人),至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后终止托管管理。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指派了律师按照澳洲法律规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BRIFerrier介入,开始托管经营。
三、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博林特已收到的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款项的进展情况;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公
司及新加坡博林特合计2,932,000澳元,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3年6月25日。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2022年8月3日,收到往来款79,600澳元79,600澳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
四、说明澳大利亚博林特未在2022年6月25日前支付完毕1,500,000澳元的原因及你公司已采取的追款措施(如有),并充分评估1,432,000澳元余款的可收回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需进行相应坏账处理;股权交易完成后,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在2022年6月25日前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成1,500,000澳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由于收款风险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将该笔应收账款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方式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后续通过法律手段仍不能收回款项,予以按坏账核销处理。
五、结合交易对手方的选取与确定过程,核查并说明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交易往来、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该交易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澳大利亚博林特股权出售前,公司积极寻找购买方,最终目标为Chris与Hany。Hany预以1,000澳元及2,932,000澳元收购澳大利亚博林特100%股权和债权,鉴于公司前期与时任澳大利亚博林特执行董事Chris在经营理念上存在分歧,且其出资额低于Hany,最终公司选择Hany作为交易方,并完成澳大利亚博林特股权转让。
Hany目前为公司代理商(科威特BOBIANELEVATOR及澳大利亚博林特)的实际控制人,十二个月内累计电梯销售金额445.99万元,其中科威特BOBIANELEVATOR销售金额351.6万元,澳大利亚博林特销售金额94.39万
元。除上述交易,Hany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交易往来、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该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澳大利亚博林特股份转让协议“AGREEMENTFORSALEOFSHAREs”、《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长基评报字[2021]第056号)、澳大利亚合资公司注销函“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
2、结合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状况、澳大利亚博林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付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款项等情况,分析交易作价公允、合理性;
3、询问并查看公司银行流水,核实截至回函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博林特已收到的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款项的进展情况;
4、询问并了解公司采取的追款措施,并根据收购方的经营状况,评估剩余款项的可收回性,在此基础上分析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的合理性;
5、访谈及网络查询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判断是否需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通过相关明细账、银行流水、合同台账等核实分析是否存在其他资金、交易往来、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1、根据股权转让期间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状况、澳大利亚博林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付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款项等情况,我们认为交易作价是公允、合理的;
2、截至回函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于2022年8月3日,
收到澳大利亚博林特应付款项79,600澳元;
3、由于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资金紧张,未能按照协议支付剩余款项,且后续收款风险较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中预期信用损失法的要求,在其违约付款的基础上,根据前瞻性估计,预计期后回款可能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该笔应收款项以单项工具对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经核查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资金、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存在交易往来系业务需要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澳大利亚博林特因存在资不抵债情形,根据远大智能现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该资料中显示的澳大利亚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澳大利亚博林特选择进入托管程序存在合理性。
7.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5.22万元,较2021年期末余额1,273.41万元大幅减少,其中哈尔滨厂区项目去年期末余额为1,109.51万元,而本期期末余额为0,变动情况列示为“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且未披露工程进度,资金来源显示为“其他”。
请你公司:
(1)说明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产生原因、具体含义、会计处理、转出时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结合对第(1)问的回复,说明在建工程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产生原因、具体含义、会计处理、转出时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2021年、2022年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项目名称 | 类项 | 金额 |
2021年 | 智慧供应链云服务 | 软件系统 | 138.68 |
中新设计一体化平台 | 软件系统 | 25.22 | |
哈尔滨厂区 | 厂房及配套 | 1,109.51 | |
合计 | 1,273.41 | ||
2022年 | 中新设计一体化平台 | 软件系统 | 25.22 |
合计 | 25.22 |
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金额”对应的项目为哈尔滨厂区项目,其在报告期内由“在建工程”会计科目转为“持有待售资产”会计科目核算,2022年年报在“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中予以列示。哈尔滨厂区项目为哈尔滨博林特在建工程项目,2022年12月,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公司一直积极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沟通,但因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资金及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目前交易仍在洽谈协商中,公司会及时关注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核查,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二章
第五条企业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六条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
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基于以上规定,将哈尔滨厂区项目从“在建工程”会计科目转为“持有待售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转出时点为2022年12月。截止转出时点,该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为99%,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结合对第(1)问的回复,说明在建工程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2022年初公司在建工程核算中有三个项目,包括智慧供应链云服务项目、哈尔滨厂区项目及中新设计一体化平台。智慧供应链云服务项目,包括公司供应商管理服务平台和销售合同管理服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平台主要功能为采购订单管理、到货接收管理,发票管理等;销售合同服务平台主要功能为合同评审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回款管理等,项目合同额为294万元,其在2022年11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减值迹象,不存在减值风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厂区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预计减值金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公司计提减值金额准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中新设计一体化平台,属于销售支持系统,能实现电梯土建布置图快速设计、出图;装潢设计动态、实时仿真;销售报价并输出报价文件等功能,项目合同额为95万元,截止到2022年末,其“在建工程”科目期末余额25.22万元,项目建设工程完工约30%,随着项目执行,已于2023年5月按进度验收,项目工程建设进度100%,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无减值迹象,不存在减值风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拟出售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购协议》;
2、函证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收购方,进一步确定收购方收购意向及收
购时间安排;
3、分析将子公司哈尔滨博林特将相关资产、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合理性;
4、了解哈尔滨厂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获取的哈尔滨厂区在建工程评估报告,重新计算并分析公司持有待售减值的充分性、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产生原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规定,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转出时点2022年12月。截止转出时点,该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为99%,虽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符合交易对手方购买需求,双方供需达成一致,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2、经分析,在建工程中哈尔滨厂区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已根据预计减值金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公司计提减值金额准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