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7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
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年5月20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23日停牌。2022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2050013)。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09-30/1664531287_816976.pdf
2022年11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详见:
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11-01/1667303776_123972.pdf2023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5-10/1683704121_324071.pdf2023年5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5-18/1684395643_788206.pdf
(三)中止审核
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需更新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在 2023年3月29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2023年3月30日取得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四)恢复审核
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将申请文件财务报表最近一年截止日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并完成问询函回复、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2023年4月24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五)审核通过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北交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6-13/1686651846_701625.pdf
(六)取得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
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8号)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