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邓晓娟女士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 | 质权人 |
邓晓娟 | 否 | 800,000 | 7.17% | 0.50% | 2022/7/15 | 2023/7/7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 |
合计 | - | 800,000 | 7.17% | 0.50% | - | - | - |
注:上述股份的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邓晓娟 | 否 | 800,000 | 7.17% | 0.50% | 否 | 否 | 2023/7/14 | 2024/7/13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 | 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 | 800,000 | 7.17% | 0.50% | - | - | - | - | - | - |
三、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邓晓娟 | 11,154,000 | 7.01% | 1,988,500 | 2,788,500 | 25% | 1.75% | 0 | 0.00% | 8,365,500 | 100.00% |
合计 | 11,154,000 | 7.01% | 1,988,500 | 2,788,500 | 25% | 1.75% | 0 | 0.00% | 8,365,500 | 100.00% |
注: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22,4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后,邓晓娟女士的持股数量为11,154,000股。
四、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晓娟女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邓晓娟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质押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股东邓晓娟女士提供的《股份质押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