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热依汗姑丽·苏坦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疆火炬关于收购江西国能燃气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国能燃气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