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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1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LAWRENCE LEE、宋琼丽,独立董事任海峙、肖波、莫申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划》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9元/股调整为8.938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LAWRENCE LEE先生和庄建清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9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后返岗,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20.6128万份予以注销;23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本期行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期股票期权

18.4407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39.0535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

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期拟行权的36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385.0448万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具体安排,行权价格为8.9383元/股,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LAWRENCE LEE先生和庄建清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第一批与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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