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催化装置冷凝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DXDLJC09313DX),合同金额4,918万元;《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催化装置冷凝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DXDLJC09314DX),合同金额1,126万元。合同总金额累计为6,044万元。
上述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合同的签署表明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受到了高效换热器市场认可,有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三、合同签订的审议
本次合同签订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组织人力、物力全力保证合同的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遇到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部分履行、合同调整、合同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的《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催化装置冷凝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DXDLJC09313DX);
2.公司与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催化装置冷凝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DXDLJC09314DX)。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