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3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方剑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