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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北京康百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百世”)进行货物销售。北京康百世曾是康德莱德控股子公司,康德莱于2021年4月退出;2018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康德莱监事王莉(2023年2月离任)担任北京康百世董事。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发生额
2021年5-12月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北京康百世9,058,515.90
2022年1-5月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北京康百世5,339,750.2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康百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306667086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标注册资本:102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8日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宝参南街15号院1号楼2层2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不含食宿);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陈标持股70.5882%,陈康持股14.7059%,陈伟持股14.7059%。

2020年(经审计)及2021年1-3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9,766,764.6717,520,175.55
负债总额8,465,925.976,840,400.56
净资产11,300,838.7010,679,774.99
2020年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20,200,650.164,939,863.88
净利润154,785.96-621,063.71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北京康百世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中6.3.3第二款所规定的“(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款所规定的“(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管理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北京康百世进行商品销售,均分别与关联人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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