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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1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37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7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保荐代表人;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栏打钩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提案4、5、6为等额选举)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关于选举刘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徐烁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高木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关于选举刘宇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关于选举刘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刘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6.01《关于选举欧瑞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赵淑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其他说明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00-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表决通过。议案1.00-3.00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杨槐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1.00-3.00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第 4.00、5.00、6.00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将分别进行表决。公司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监事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3年7月2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与公司联系。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烁华、邵晨

2、电话号码:0755-81782356

3、传真号码:0755-81782137

4、联系电子邮箱:ir@lubair.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

6、邮编: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1316

2、投票简称:润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备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栏打钩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提案4、5、6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关于选举刘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徐烁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高木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关于选举刘宇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关于选举刘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刘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6.01《关于选举欧瑞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赵淑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注:

1、在非累积投票议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6:3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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