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5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利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