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66证券简称:绿亨科技公告编号:2023-056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亨科技”)于2023年7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绿亨育种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绿亨”)作为募投项目“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8.00元/股,发行股数40,495,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3,96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58,247.52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07,352.48元。截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75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原实施主体为绿亨科技,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凤凰三桥以东
米(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主要从事蔬菜种子新品种选育、示范和推广。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1 |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19,047,352.48 |
2 | 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2,560,000.00 | 122,560,000.00 | 122,560,000.00 |
合计 | 372,560,000.00 | 372,560,000.00 | 291,607,352.48 |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沙绿亨共同推进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实施主体增加前后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增加前) | 实施主体(增加后) |
1 | 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 | 绿亨科技 | 绿亨科技、南沙绿亨 |
(二)增加的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南沙绿亨育种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5日3.法定代表人:乐军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5.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
号
房(仅限办公)
6.经营范围: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豆类种植;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鲜蔬菜零售;谷物种植;新鲜蔬菜批发;休闲观光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新鲜水果批发;蔬菜种植;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沙绿亨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未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四)增加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由南沙绿亨与绿亨科技共同实施具体募投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沙绿亨作为募投项目“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