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雷光勇、周利国、臧日宏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