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8日(星期六)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3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后至登记日之前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24人调整为22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35万股调整为415.9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从105.08万股相应调整为103.98万股。
2、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96,688,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目前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为P=P0-V=56.04-0.4=55.64(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俊强、张婵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