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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王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韦媛女士简历附后)。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1.4954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调整为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033,426.97万元,占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7.4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韦媛女士简历韦媛,女,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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