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56 证券简称:R金荔1 主办证券:东海证券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业中心3号楼15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于中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75,874,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0 %。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874,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此项议案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湖南由法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贺谭朝、蒋漓漓】
(三)结论性意见
湖南由法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由法律师事务所关于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