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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0

股票简称:天禄科技 证券代码:301045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二○二三年七月

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6月7日下发的《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9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一致。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释义
黑体加粗审核问询函中的问题
宋体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7-1-2

目录

问题1 ...... 3

问题2 ...... 31

其他问题 ...... 76

7-1-3

问题1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9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4,706.00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补流。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梅坦,其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部分资金或来源于股票质押。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梅坦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26.92%,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凌持有公司20.54%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47.46%的股份。陈凌已质押1,972.5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85.64%、两人合计持股比例的44.60%。

发行人2021年首发募集资金3.62亿元,用于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新建光学板材和补充流动资金3个项目。其中,“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并延期,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变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外部厂房建设生产车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2.08亿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7.58%。其中,“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25.58%,“新建光学板材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34.0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梅坦为筹集认购资金拟质押的公司股票数量,为防范股票质押平仓风险采取的措施;(2)结合梅坦财务状况、收入等说明其是否具备上述筹借资金的偿付能力,具体还款安排及其保障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3)请明确梅坦本次认购的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并说明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和金额,相关出借方是否具备资金实力,资金出借方的主要情况、签订协议具体内容、最新进展,说明资金出借方与梅坦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出借大额资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相关规定,梅坦拟作出的还款安排;(4)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凌未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原因,并结合本次发行后梅坦的持股比例和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以及共同控制的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认定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5)结合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说明本次融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是否用于前募建设;(6)

7-1-4

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最新进展及实施环境、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规划等,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程序是否规范,实施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本次融资。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6)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梅坦为筹集认购资金拟质押的公司股票数量,为防范股票质押平仓风险采取的措施

(一)梅坦为筹集认购资金拟质押的公司股票数量

梅坦本次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对外借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意向银行尚未审批通过梅坦贷款申请,梅坦向银行融资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为了确保认购资金充足,梅坦与自然人万卫方签署了《借款意向书》。根据《借款意向书》,万卫方自愿在梅坦最高提供900万股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的情况下,出借14,700.00万元予梅坦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以本次发行和质押上限90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后梅坦持有公司3,019.63万股股票,前述质押900万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梅坦持股总数的29.8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凌截至2023年3月31日质押公司股票1,972.50万股,本次发行后梅坦、陈凌合计质押股票占二人持股总数的53.97%。

(二)为防范股票质押平仓风险采取的措施

梅坦与万卫方签署的《借款意向书》中未约定平仓条款。如果意向银行未能通过梅坦的贷款审批,则梅坦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万卫方,不存在股票质押平仓风险。

若将来意向银行通过了梅坦的贷款审批,则可能会要求设置质押平仓条款。为防范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梅坦出具了如下声明承诺:

“1、本人将股票质押给债权人系出于合法的融资需求,未将股票质押融入

7-1-5

的资金用于非法用途。

2、如本人股票质押出现平仓风险,则本人将采用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以防范平仓风险发生,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

3、如本人所质押股票触及平仓线,本人将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协商,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等方式避免出现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被处置,避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如因股票质押融资风险事件导致实际控制人地位受到影响,本人将采取所有合法的措施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

二、结合梅坦财务状况、收入等说明其是否具备上述筹借资金的偿付能力,具体还款安排及其保障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一)结合梅坦财务状况、收入等说明其是否具备上述筹借资金的偿付能力

1、梅坦的财务状况

(1)持有的股票市值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梅坦持有公司2,119.63万股股票(均未质押),以公司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28.40元/股计算,梅坦所持股票市值合计约60,197.57万元;如按本次发行后持有的股份数3,019.63万股和前述价格测算,本次发行后梅坦所持股票的市值合计约为85,757.57万元,远高于其为本次认购筹借的资金及利息。

(2)拥有的房产情况

梅坦和其配偶持有家庭房产两套,参考相近房产的公开挂牌售价,上述两套房屋总价值约5,500万元。

2、梅坦的收入情况

根据公司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梅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薪酬分别为158.87万元、181.49万元和147.74万元,具有稳定的日常薪资。

3、梅坦的信用情况

7-1-6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等公开网站,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梅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梅坦信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发生过不良或违约类贷款情形。综上,梅坦财务状况、收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筹借资金的偿付能力。

(二)具体还款安排及其保障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1、具体还款安排

梅坦先生拟通过自身所有的资产、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营性收入、股票分红、减持自身持有的已解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等方式偿还本次借款本息。

假设梅坦偿还参与本次发行的借款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减持其持有的股票,根据梅坦与万卫方签署的《借款意向书》,按照借款金额14,7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8%且3年偿还本息进行测算,梅坦先生偿还前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减持数量及金额如下:

项目基准股价(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较基准股价 下降20%
股价(元/股)28.4022.72
2025年、2026年合计减持减持数量(股)7,732,9039,666,129
减持比例6.89%8.62%
金额(万元)21,961.4521,961.45
减持后持股减持后陈凌与梅坦合计持股数(股)45,495,61743,562,391
减持后陈凌与梅坦合计持股比例40.57%38.84%

注1:减持比例=减持数量/发行后减持前公司总股本。注2:减持股数均为首发前股份。注3:假设减持金额在扣除20%所得税后覆盖偿还金额,减持成本按减持价格的15%测算。

2、保障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1)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巩固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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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次发行上限9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由4,422.85万股增加到5,32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2.88%增加到47.46%,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具有积极影响。

(2)设置预警机制

梅坦将持续性密切关注公司股价的变动情况,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盯市跟进,提前做好风险预警工作并积极应对。如未来出现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或股票质押融资风险事件等极端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受到影响,梅坦将积极与质权人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提前偿还融资款项等),以防止所质押的公司股票被处置,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

(3)关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股份质押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不利影响,梅坦出具了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合计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后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的70%;本人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交易且不转让本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请明确梅坦本次认购的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并说明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和金额,相关出借方是否具备资金实力,资金出借方的主要情况、签订协议具体内容、最新进展,说明资金出借方与梅坦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出借大额资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相关规定,梅坦拟作出的还款安排

(一)请明确梅坦本次认购的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

根据梅坦2023年6月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本次认购股票的数量下限(含本数)为900万股(即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份),根据认购股份下限及认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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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认购资金下限(含本数)为人民币14,706.00万元,与本次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

(二)并说明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和金额,相关出借方是否具备资金实力,资金出借方的主要情况、签订协议具体内容、最新进展梅坦本次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对外借款。鉴于意向银行尚未通过贷款审批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2023年6月,梅坦已与自然人出借方万卫方签订了《借款意向书》,约定借款14,700.00万元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资金为出借方合法经营所得。《借款意向书》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事项协议约定内容
借款金额14,700.00万元
借款利率年利率8%
借款期限3年
担保方式质押不超过900万股天禄科技股票
还款安排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
意向有效期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争议解决友好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万卫方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吴通控股(300292)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通控股主要从事企业移动信息化服务业务,产品包括电子制造服务、移动终端产品、移动信息服务、数字营销服务、通讯基础连接产品。根据其年度报告,吴通控股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60,687.5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5,614.8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万卫方持有吴通控股21.63%的股份,以吴通控股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计算,万卫方持有的股票市值为11.91亿元。万卫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三)说明资金出借方与梅坦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出借大额资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相关规定

1、资金出借方与梅坦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

本次资金出借方万卫方系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东,公司上市后曾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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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643万股股份,占公司上市后股本比例0.75%,2022年解除限售后已完成全部股份减持。除该事项外,其与梅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意向银行出借方与梅坦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

根据梅坦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

“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不存在违规持股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本人确认除与万卫方所签署的《借款意向书》和根据《借款意向书》所需另行签署正式借款协议外,双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关于借款合作事项的约定、合同或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不存在明债实股、委托代持、超额收益分配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安排。”出借方万卫方出具了《借款确认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向梅坦提供14,700.00万元的借款,本人与梅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借款系基于对梅坦的信任与支持,以取得利息收益为目的,非以取得股票相关收益为目的。

2、本人确认除与梅坦所签署的《借款意向书》及根据《借款意向书》所需另行签署正式借款协议外,双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关于借款合作事项的约定、合同或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不存在明债实股、委托代持、超额收益分配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安排。

3、本人将严格履行《借款意向书》,按照《借款意向书》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梅坦指定账户提供借款,保证履行出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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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向梅坦提供的借款,为本人合法拥有的资金。本次提供上述借款的资金,来源于本人多年来的经营、投资积累所得,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或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5、前述借款全额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人确认前述股票属梅坦单独所有,不存在本人委托梅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因此,资金出借方与梅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

2、出借大额资金的原因和合理性

万卫方与梅坦系多年朋友关系且曾为公司股东,具备信任基础并看好公司发展,其为吴通控股实际控制人具备资金实力。根据2023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为3.55%,五年期以上LPR为4.20%。本次借款收益为年利率8%(单利),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且目前理财市场收益率普遍在2%-4%,万卫方本次出借款项有合理回报。

3、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相关规定

梅坦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梅坦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梅坦已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或者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以及不当利益输送情况;梅坦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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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梅坦拟作出的还款安排

参见本回复“问题1”之“二、结合梅坦财务状况、收入等说明其是否具备上述筹借资金的偿付能力,具体还款安排及其保障控制权稳定的措施”之“(二)具体还款安排及其保障控制权稳定的措施”之“1、具体还款安排”。

四、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凌未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原因,并结合本次发行后梅坦的持股比例和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以及共同控制的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认定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一)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凌未参与本次认购的背景及原因

2021年9月,陈凌因个人原因及公司发展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并于2021年10月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后陈凌作为公司董事履行相关职责。根据陈凌出具的相关说明,其主要精力放在打理常州天禄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陈凌家族企业上,仅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故其决定不参与本次认购。

(二)结合本次发行后梅坦的持股比例和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以及共同控制的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认定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1、本次发行后梅坦的持股比例

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90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梅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26.92%,陈凌先生持有公司20.54%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47.46%的股份,公司其余股东持股分散,其余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0%。本次发行完成后,梅坦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凌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重要决策、经营管理持续发挥重大影响,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保持一致行动,二人仍系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2、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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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梅坦已于2016年8月19日、2021年1月12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在《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双方就公司重大决策事务在行使董事/股东权利前无法或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最终以梅坦的意见为准,并作出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且如该期限届满时公司上市后未满36个月的,则一致行动期间自动续期到公司上市后36个月届满之日(如上述日期早于2026年6月30日,则双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均不得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创业板上市,故梅坦与陈凌《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因此,陈凌、梅坦之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发行前后持续有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判断共同控制是否变更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判断共同控制是否变更的可参考适用的相关规定为《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2023年2月起实行)。该规定明确了在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下,判断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标准为“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主体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主体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前,陈凌、梅坦分别持有公司2,303.22万股股份、2,119.6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2.33%、20.55%;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900万股测算,陈凌、梅坦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20.54%、

26.92%;发行人其余股东持股分散,本次发行前后,其余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0%。同时,陈凌、梅坦双方在《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梅坦意见为准,且该约定在本次发行前后持续有效。

参考上述判断标准,本次发行前后:

(1)公司持有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主体(即第一大股东)由陈凌变更为梅坦,但该变化前后的主体均属于同一共同实际控制人。

(2)公司实际支配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主体均为梅坦,未发生变化。

综上,从可参考的法律法规层面看,公司本次发行后,持有、实际支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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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主体均属于发行人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内部,不会导致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主体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主体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不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从可类比的案例层面看,在共同实际控制人内部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被视为实际控制人内部调整,而不视为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案例包括吉大正元(深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2023年6月提交注册)、森泰股份(2023年4月创业板上市)、宇瞳光学(2019年9月创业板上市)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案例具体情形
1吉大正元本次发行前,吉大正元认定共同实际控制人为于逢良、刘海涛,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表决权比例为9.45%、11.24%;本次发行对象为于逢良,按照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于逢良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吉大正元股份表决权将达到14.69%,并超过原持有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主体刘海涛。该案例中认定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吉大正元实际控制人变更。
2森泰股份2019年3月,唐圣卫将持有的发行人22.4454%股权转让给唐道远,第一大股东由唐圣卫变更为唐道远。但该等股份转让原因系四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内部决定对所持发行人股份权益的调整,未造成除四人以外的其他方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遂认定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在2019年3月股份转让前后均系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宇瞳光学2016年7月因张品光进行增资,宇瞳光学的第一大股东由宇瞳合伙(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林炎明控制的合伙企业)变更为张品光。在增资前宇瞳合伙、张品光分别为宇瞳光学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增资后宇瞳合伙变为第二大股东。变化前后的第一大股东均属于同一共同实际控制人,未造成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前后,陈凌、梅坦均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后,梅坦与陈凌合计持有并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由42.88%增加至47.46%,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认定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披露准确。

五、结合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说明本次融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是否用于前募建设

(一)结合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说明本次融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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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规模、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及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3,601.8165,300.2388,989.0771,640.10
同比增长率-31.89%-26.62%24.22%12.25%
环比增长率15.6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1,640.10万元、88,989.07万元、65,300.23万元和13,601.81万元,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25%、24.22%,业绩稳步提升,虽然经历2022年行业景气度下降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业绩有所下滑,自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开始恢复,营业收入环比增长15.66%。一方面,在公司业绩恢复过程中,资金相对紧张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绩恢复,流动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2、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3.3211,860.759,629.127,147.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55.54-3,771.40-30,344.43-3,310.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9.24-2,209.6936,898.98208.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039.616,110.4916,093.173,836.6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525.3227,564.9421,454.445,361.2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47.15万元、9,629.12万元、11,860.75万元和-733.32万元,因营业收入和销售处于恢复中,销售收到现金规模减少,2023年1-3月净额为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自2022年开始持续净流出,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3、说明本次融资原因、必要性

(1)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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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光板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需要发挥规模优势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公司持续高标准建设信息化与自动化高效融合的现代化工厂,建立了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可柔性运作的生产体系,可根据不同产品需求进行相应的生产调整,严谨地进行生产计划安排。在合理利用产能的同时,满足大批量、多类型客户订单的快速交付需求。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巩固并加强自身在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把握下游需求增长时点,拓展销售渠道、扩充客户规模、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促进其整体业务规模的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2)补充营运资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消费电子景气度下滑和行业竞争加剧等外部风险因素,通过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运营资金的补充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抢占市场先机,提升规模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4、说明本次融资的合理性

(1)货币资金持有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在扣除使用权受限款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为30,582.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3年3月末货币资金余额19,962.74
其中:保证金400.02
截至2023年3月末理财产品余额26,828.40
前次募集资金余额15,808.23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30,582.89

注: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保证金余额-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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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资金未来使用规划

①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企业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即“最低现金保有量”),根据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净营业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流动资产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约为13,455.59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①①=②/⑥13,455.59
2022年度付现成本总额②②=③+④-⑤60,294.95
2022年度营业成本③53,048.36
2022年度期间费用总额④9,564.99
2022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⑤2,318.40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⑥(次)⑥=365/(⑦+⑧-⑨)4.48
存货周转期⑦(天)67.89
应收账款周转期⑧(天)105.88
应付账款周转期⑨(天)92.31

注 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注 2:非付现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 3:存货周转期=365*平均存货账面余额/营业成本;注 4:应收账款周转期=365*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注 5:应付账款周转期=365*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②前次募投资金缺口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7,259.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6,200.30万元,根据公司已披露招股说明书,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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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8.70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部分资金未来具有明确使用计划,仍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因此需予以扣除。

③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非流动负债预留现金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短期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91.66万元,合计2,891.66万元。为保障财务稳健性,降低流动性风险,提供行业风险应对能力,公司需要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留部分现金。

④预计未来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发展和资金支持相辅相成,如资金得不到有力保障,将会制约公司新产能建设、新产品开发,无法有效及时地对接市场需求以致错失良机,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的提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项目建设投入将大幅增加,公司预计未来的主要资金投入高分子新材料项目,预计公司以自有及自筹总投入金额约45,900.00万元。

⑤公司未来发展存在营运资金需求较大缺口

A、估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假设预测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引起的相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3年至2025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B、测算方法

销售百分比法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销售百分比法计算公式:预测期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预测期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预收账款,预测期平均流动资金占用=预测期流动资产-预测期流动负债,预测期流动资金缺口=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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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期末流动资金占用-基期流动资金占用。

C、测算过程假设公司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增长率按照15%、30%、45%进行测算(该假设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且各项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公司2022年末各项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持平,公司2023-2025年度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3年E2024年E2025年E
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65,300.23100.00%75,095.2784,890.3094,685.34
应收账款13,036.3519.96%14,991.8016,947.2618,902.71
应收款项融资620.710.95%713.82806.93900.03
预付款项241.740.37%278.00314.26350.52
存货7,483.9311.46%8,606.529,729.1110,851.70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21,382.7332.75%24,590.1427,797.5531,004.96
合同负债/预收账款62.960.10%72.4181.8591.29
应付账款10,060.1915.41%11,569.2213,078.2514,587.28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10,123.1615.50%11,641.6313,160.1014,678.58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11,259.5817.24%12,948.5114,637.4516,326.39
预计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1,688.941,688.941,688.94
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5,066.81

依据上述假设及测算结果,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为5,066.81万元。

(3)公司资金缺口测算

综上,根据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前次募投资金缺口、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偿还短期负债、短期内项目建设支出及未来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等,公司资金缺口的测算情况如下: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测算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金额(万元)
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130,5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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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测算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金额(万元)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213,455.59
前次募投资金缺口321,058.71
归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891.66
预计未来资本性支出545,900.00
运营资金追加额65,066.81
资金缺口7=2+3+4+5+6-157,789.88

根据上表测算公司未来资金总缺口为57,789.8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70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资金缺口,募集资金规模合理。

(二)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是否用于前募建设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包括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各项税费等日常用途。在前募资金不满足公司前募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弥补;并且优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项目;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未计划专项用于前募建设或其它资本性支出项目。

六、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最新进展及实施环境、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规划等,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程序是否规范,实施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本次融资

(一)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最新进展及实施环境、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规划等,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前次募投项目最新进展

截至2023年5月31日,“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16,200.304,203.1125.94%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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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进行,公司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等实施集中管理,以保证本项目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率实施及顺利投产。目前无尘车间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等正在有序进行,建设进度与预期基本相符,预计2025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5月31日,“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5,000.001,857.2637.15%2025年2月

公司已在其自身厂区附近租赁了符合条件的外部厂房约6,737平方米建设合理面积的生产车间,先行建设了1条光学板材生产线,剩余生产线正在积极与设备厂商洽谈。

2、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

(1)2022年国际宏观经济下行,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

2022年,受地缘形势紧张、通胀高企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球经济复苏趋势放缓,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4月11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显示,2022年全球名义GDP总量为100.22万亿美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增长

3.42%,较2021年下降2.86个百分点。按照IMF估算,2022年世界平均消费物价指数增长8.8%,与2021年4.7%的增长率相比,2022年的全球通胀率大幅度提升,达到21世纪以来的最高全球通胀水平。经济疲软、通货膨胀等外部宏观因素,导致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液晶面板需求下滑。

(2)受下游需求影响,导光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

公司主营产品导光板的生产和销售受下游液晶面板行业需求波动影响较大,液晶显示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2020年以来韩国厂商产能的快速退出叠加不可抗力对面板生产造成冲击,导致供给端出现较大缺口;而不可抗力催生大量居家屏幕场景的需求又进一步扩大供需缺口,推动面板价格出现超级上涨行情,在2021年二季度达到高点。2021年7月以来显示面板价格快速下跌,受2021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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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供给端新产能集中释放,带来产能迅速扩大,导致供应过剩,叠加需求下降,行业出现低迷。2022年6月,三星电子停止所有的面板进货,同时削减2022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需求预测,对供应链发出负面信号,使面板价格暴跌至新低。后续三四季度,面板价格仍保持低位,处于行业下行周期。

3、发行人经营业绩

2022年度,公司业绩有所下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0.49%;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9.18%。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与同行业业绩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4、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规划

未来在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按计划顺利进行,并于2025年2月完成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后续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募投项目时间建设规划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第二批设备完成设备现场调研、签署采购合同,支付第二批设备合同款项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00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38.27%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第三批和第四批设备完成设备现场调研、签署采购合同,支付第三批和第四批设备合同款项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200.30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100.00%,后续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建设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完成第一条产线的调试、运行工作,实现量产;着手建设剩余产线,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支付合同预付款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0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70.00%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完成后续产线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实现量产;并支付剩余设备合同款项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100.00%,后续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建设

5、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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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13日”调整为“2025年2月13日”。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影响,2022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扩产项目实际进展低于预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审慎研究,为确保产能建设与下游需求相匹配,根据对市场及客户实际需求的预测,公司延长了募投项目期限。

(2)“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了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变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外部厂房建设生产车间”。

根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包含4条生产线。原自有厂房建筑面积为14,220.52平方米,可安置多条生产线,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厂房面积相对紧张;同时,公司附近的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拟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厂房,该等厂房能够满足公司建设“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需要。因此,公司出于节约自有厂房、统一规划使用的目的,租赁了自有厂区附近的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用于新建“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生产线,变更了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二)程序是否规范,实施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本次融资

1、募投项目的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中大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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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光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8月13日调整为2025年2月13日。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变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外部厂房建设生产车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8月13日”变更为“2025年2月13日”。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综上,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均按法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募投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本次融资

(1)募投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预期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的无尘车间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等正在有序进行;“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先行建设了1条光学板材生产线,剩余生产线正在积极与设备厂商洽谈。两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均与预期基本相符,预计2025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2)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本次融资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高清显示行业的发展,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2023年显示面板市场已逐步回暖,根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数据显示,在经历2022年低谷后,面板市场规模将有望迎来六年的连续增长;电视为LCD显示行业最大的终端需求,公司新增客户三星影像显示器事业部(以下简称“三星VD”,主要负责三星电子的台式机和电视机类整机业务),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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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与客户基础;公司业绩在2023年也逐步恢复,因此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如下所述:

①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为导光板行业发展奠定基础

工信部2018年1月发布的《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指出,从技术发展趋势看,显示技术中的TFT技术未来若干年内仍会处于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TFT-LCD技术主要应用于大尺寸显示器、高分辨率显示器等,涵盖高中低端产品。2019年2月,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要求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在2021年3月发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2022年10月国务院所做的《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将“加大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创新力度”作为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最新出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将“TFT-LCD、OLED、AMOLED、光显示、量子点、3D显示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列入鼓励外商投资的目录。

②面板市场已经回暖,行业前景良好

根据WitsView发布的面板价格数据,2022年9月后,面板下跌趋势已显著放缓,部分尺寸面板价格已回升,2023年6月上旬,32寸/43寸/55寸/65寸面板价格分别为33/58/109/150美元/片,比2022年9月下旬分别上涨

26.92/23.40/36.25/41.51个百分点,面板价格持续回暖,已经重新开启上涨周期。此前由于消费电子景气度下滑,叠加面板行业供应过剩、需求低迷,面板价格持续下跌,各面板厂也大幅减产。经过近半年的库存出清,面板价格在2022年末至2023年初逐渐止跌企稳,供应链正在逐步恢复至正常的库存水位。目前供给和需求端基本均处于低位,面板价格整体已经不存在大幅下跌条件,面板已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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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苏态势。根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数据显示,在经历2022年低谷后,面板市场规模将有望迎来六年的连续增长,预计约从2023年的1,242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1,439亿美元,增长15.9%。面板行业即将迎来换新周期、供需、价格三大拐点,2023年有望开启新一轮增长周期。

③电视为LCD显示行业最大的终端需求,公司新增三星VD大客户液晶显示面板下游应用广泛,其中电视面板是液晶面板最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根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数据显示,从下游应用来看,LCD显示行业的终端需求主要来自电视、手机、电脑、车载等,其中电视占比为75%。目前公司在显示器和笔记本电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来公司的着力领域之一即为终端需求最大的电视市场,公司“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即主要面向电视市场。液晶电视为公司第三大收入贡献领域,贡献约7%的收入,仅次于台式显示器和笔记本电脑,积累了创维、夏普、小米等客户。2022年,公司成功进入三星VD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开始在液晶电视领域量产供货,有利于公司扩大公司产品在液晶电视领域的应用,为公司实施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奠定了市场和客户基础。

④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逐步恢复

公司自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开始复苏,相较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环比上涨1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2022年第四季度亏损1,445.65万元增长至2023年第一季度盈利

309.80万元。

综上,公司正积极推进“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和“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建设,预计2025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着2023年导光板市场的逐步回暖,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的逐步恢复,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影响本次融资。

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6)相关风险

(一)问题(1)至(4)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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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中修订披露了“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在“四、其他风险”中修订披露了“实际控制人质押率较高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相关借款偿还风险”,具体如下:

1、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目前本次发行对象拟以借款作为认购资金的主要来源,受到外部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以及意向出借人自身因素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梅坦先生可能无法及时筹措足够资金,从而存在无法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导致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2、实际控制人质押率较高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2023年3月31日,梅坦先生不存在质押公司股票情形,如本次成功发行其未来可能会新增股份质押;陈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03.22万股股份,质押1,972.50万股股份,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5.64%,占公司总股本

19.12%;质押股份数占陈凌先生、梅坦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的44.60%,如本次成功发行质押股份数量和质押比例可能进一步提高。若未来出现严重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的因素,或未来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及经营业绩等因素影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股价可能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的平仓线,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被股权质押质权人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可能使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相关借款偿还风险

本次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梅坦先生,目前其拟以向自然人借款作为认购资金的主要来源,如果出借人自身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制因素,可能存在要求提前还款等不利于梅坦先生的风险。

梅坦先生拟通过自身所有的资产、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营性收入、股票分红、减持自身持有的已解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等方式偿还本次借款本息。因此,对于其所持有股票的减持,可能使得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在梅坦先生仅以股票分红及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作为还款来源的假设情况下,减持可能受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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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监管、公司经营状况以及证券市场变动等影响,使得其无法及时偿还本次认购的借款本息,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二)问题(5)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修订披露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如果本次募集到位后,公司未来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和支付计划低于或慢于预期,本次募集资金存在利用效率较低的风险。

(三)问题(6)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及经营风险”中修订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及延期的风险”,具体如下:

因受外部宏观经济变化等影响,经公司审慎论证,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延期及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延期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基于目前外部情况和经营计划规划了未来前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但因募投项目建设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后续出现前次募投项目下游市场发生严重恶化或者因建设经验不足、人员无法胜任建设要求导致项目建设不及预期等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未来对发展方向做出重大调整等其它因素,则前次募集资金可能存在变更或延期的风险。

八、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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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了万卫方与梅坦签署的《借款意向书》、前十大股东明细表,测算了发行后梅坦、陈凌股票质押比例,取得了梅坦关于防范股票质押平仓风险的承诺函。

2、计算了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测算减持偿还安排;取得了梅坦所持房屋产权证书并查阅了相近房产挂牌价格;查阅了公司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梅坦薪酬数据;取得了梅坦的征信报告,并检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确认梅坦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

3、取得了发行人与梅坦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万卫方与梅坦签署的《借款意向书》,查阅了吴通控股2022年年度报告及吴通控股近期股价;取得了梅坦出具的承诺函和万卫方出具的《借款确认函》,查阅了天禄科技2022年9月全部股东名册,确认万卫方与发行人、梅坦之间的关系;查阅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相关规定,取得了江苏证监局对发行人股东是否属于证监会离职人员的核查结果。

4、查阅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通过企查查及董监高调查表了解了陈凌及其家族的对外投资情况,取得了陈凌出具的相关说明;查阅了陈凌、梅坦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二人一致行动的有效期;取得了前十大股东持股明细表,并测算本次发行后二人持股比例;查阅了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法规及案例。

5、查阅发行人年度报告、预案等公开文件,结合公司财务数据等,分析本次融资的原因及必要性;测算发行人资金缺口,分析发行人本次融资规模是否合理;获取发行人关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确认其是否计划用于前募。

6、取得了发行人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查阅了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报告,查阅了前次募投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前次募投项目最新进展、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规划和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原因;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相关公告,涉及的三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行业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行业现状及前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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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梅坦为筹集认购资金拟质押不超过900万股公司股票;为防范股票质押平仓风险梅坦作出相关承诺,愿采取所有合法的措施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

2、梅坦拥有可观的稳定收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市值足以覆盖本次借款本息,财务状况、信用情况良好,具备本次筹借资金的偿付能力;其拟通过自身所有的资产、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营性收入、股票分红、减持自身持有的已解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等方式偿还本次借款本息;为维护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已做好股价预警机制、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等措施。

3、梅坦本次认购的下限为900万股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本次认购资金主要源于朋友借款,梅坦已与朋友万卫方签订了《借款意向书》,其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万卫方与梅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借贷、共同投资关系;万卫方与梅坦系朋友关系,有信任基础、资金实力且本次借款有合理回报,出借大额资金具备合理性,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9相关规定;梅坦已根据《借款意向书》制定了还款安排。

4、陈凌已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其主要精力放在打理常州天禄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家族企业上,遂不参与本次认购;梅坦与陈凌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认定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披露准确。

5、基于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情况、现金流情况,因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营运资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故发行人进行本次融资,原理合理,具有必要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发行人资金缺口,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计划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发行人流动资金需求,包括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各项税费等日常用途,未计划专项用于前募建设或其它资本性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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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2022年以来外部宏观经济变化、行业市场现状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原因,发行人适当的延期了前次募投项目;同时因厂房规划变更了“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上述延期及变更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发行人已制定明确的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力争2025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着2023年导光板市场的逐步回暖,发行人新增大客户与业绩恢复,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影响本次融资。

7、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审核问询函》问题1第(1)-(6)项涉及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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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属于“C3974-显示器件制造”行业,专业从事导光板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应用于LCD显示领域。目前LCD显示技术在显示领域中处于主流地位,但显示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业绩下滑,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分别为24.22%、-26.62%及-31.8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分别为-14.28%、-72.04%及-82.7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695.08万元、11,900.71万元、7,483.93万元及7,122.90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16.10%、10.87%、7.27%及7%,波动较大;存货跌价计提准备金额逐年增加,分别为106.16万元、158.02万元、191.32万元及228.83万元。

2021年12月27日,发行人完成对苏州工业园区和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司将该收购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该公司开始从事导光板配套产品增光膜业务。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了齐兴浩丰云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非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以下简称“齐兴浩丰云沧基金”),该产品为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兴管理公司”)管理的产品;同时,陈凌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1,600万元,并向齐兴管理公司质押天禄科技股票206.00万股,质押期限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导光板市场情况、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成本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手订单、主要客户稳定性、期后实现收入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并且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说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并就价格波动做敏感性分析;

(2)结合行业技术变化及发展趋势、主要客户未来需求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下游行业回暖的原因,公司经营状况是否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下游客户放弃使用LCD技术的可能性、是否存在拓展其他下游客户的计划,应对行业技术变化的发展措施;(3)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库龄分布及占比、存货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4)对苏州工业园区和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收购背景、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情况,进行收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收购完成后在业务、人员、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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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整合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5)发行人购买齐兴浩丰云沧基金的原因、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该基底层资产穿透情况,是否存在借予关联方等利益输送或者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6)列示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对截至最新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一、结合导光板市场情况、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成本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手订单、主要客户稳定性、期后实现收入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并且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说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并就价格波动做敏感性分析

(一)结合导光板市场情况、公司产品结构、定价模式、成本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手订单、主要客户稳定性、期后实现收入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并且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1、导光板市场情况

公司导光板产品主要应用于LCD显示面板,与面板市场情况高度相关。

2021年LCD显示面板产值高达957亿美元,同比2020年度增长12.38%。2022年面板行业供大于求,价格下跌并在第三季度触底,但自2022年9月后,面板价格开始逐步回升企稳。根据WitsView发布的面板价格数据,2023年6月上旬,32寸/43寸/55寸/65寸面板价格分别为33/58/109/150美元/片,比2022年9月下旬分别上涨26.92/23.40/36.25/41.51个百分点,面板价格持续回暖,已经重新开启上涨周期。此前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电子景气度下滑,面板行业供应过剩、需求低迷,面板价格持续下跌。对此,各面板生产厂商调控产能产量,改善行业供需情况,经过近半年的库存出清,面板价格在2022年末至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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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逐渐止跌企稳,供应链正在逐步恢复至正常的库存水位。目前供给和需求端基本均处于低位,面板价格整体已经不存在大幅下跌条件,面板已呈现复苏态势。

面板价格(美元/片)

数据来源:WitsView

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显示器生产与库存追踪报告》的最新研究表示,受益于LCD电视、手提电脑、显示面板和智能手机LCD订单的增加,全球显示面板生产商的产能利用率正在逐步回升。LCD TV面板厂家产能利用率从2022年末的最低点65%左右上升至2023年一季度约80%;LCD IT面板生产商2022年末的产能利用率不足50%,预计2023年二季度将恢复至60%。根据Omdia数据显示,在经历2022年低谷后,面板市场规模将有望迎来六年的连续增长,迎来换新周期、供需、价格三大拐点,预计约从2023年的1,242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1,439亿美元,增长15.9%。

2、公司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导光板的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随着公司对下游客户的拓展以及液晶显示行业需求增长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导光板销售收入按照产品应用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3,359.1098.2264,213.4998.3487,145.0297.9370,645.0098.61
其中:
台式显示器导光板7,080.3452.0540,339.6861.7853,845.8360.5145,678.89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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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导光板4,043.4329.7315,109.8423.1419,117.3821.4814,604.3120.39
液晶电视显示器导光板974.877.174,493.136.887,680.348.633,900.845.45
照明灯具导光板437.173.212,052.883.142,616.792.943,307.934.62
平板电脑显示器导光板351.842.59834.851.283,862.984.343,045.934.25
其他471.453.471,383.112.1221.710.02107.090.14
其他业务收入242.701.781,086.751.671,844.042.07995.101.39
营业收入合计13,601.81100.0065,300.23100.0088,989.07100.0071,640.10100.00

注:此处按照产品应用类别划分,列示口径为导光板收入。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0,645.00万元、87,145.02万元、64,213.49万元和13,359.10万元,其中台式显示器导光板和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导光板占各期营业收入80%以上,为主要收入产品来源,产品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

3、定价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对于向客户销售新型号产品,公司按照客户需求开发,采取单客户议价方式定价,定价过程中除考虑正常产品成本及利润外,还包含产品工艺技术、研发、服务维护等费用,在该种模式下,新型号产品定价已经考虑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规避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产品毛利的影响。对于成熟的老型号产品,公司采用成本及市场导向定价模式,定价以成本为基础,加上各项费用及合理的利润并参考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定价模式未发生明显变化。

4、成本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生产导光板相关的成本,导光板的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出口不可抵扣部分、运输费用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片、元/片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主营业务成金额占主营业务成金额占主营业务成金额占主营业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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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重本比重本比重本比重
直接材料8,301.2274.4940,568.9976.6052,126.0377.0139,617.0179.85
直接人工909.358.164,068.777.685,879.828.693,605.077.27
制造费用1,456.1013.076,087.6811.496,989.9310.335,622.5911.33
出口不可抵扣部分128.161.15530.371.00919.171.36767.571.55
运输费用348.653.131,704.433.221,771.732.62--
合计11,143.48100.0052,960.23100.0067,686.68100.0049,612.23100.00
销量1,622.66-7,049.83-9,706.91-6,754.87-
单位成本6.65-7.27-6.79-7.34-

注:为保持报告期内数据可比性,计算单位成本时将运输费用剔除。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85%、77.01%、76.60%和74.49%,单位成本在7元/片左右,未发生明显变化。

5、原材料价格波动

(1)采购价格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光学板材采购价格、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材质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
PMMA1,096.793,033.382.774,265.3810,402.902.447,789.3918,452.052.377,186.6115,835.332.20
MS2,212.233,662.321.6613,236.1821,901.501.6518,309.6631,515.301.7211,254.9821,666.241.93
合计3,309.036,695.702.0217,501.5632,304.401.8526,099.0549,967.351.9118,441.5937,501.572.03

报告期内,PMMA板材平均采购单价持续上涨,主要系①采购薄板增多: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相对较薄的0.5mm-0.7mm厚的板材占比提升,采购数量占比由2020年的30.09%上升至2023年一季度的51.78%,薄板因工艺复杂一般采购价格较高;②美元升值:相较MS板材采购,PMMA板材以美元结算较多,2022年以来美元升值,导致折算平均单价上涨;③市场价格影响:2023年一季度,受2022年末MMA(上游原材料)进口价格上涨,采购价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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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2年,MS板材平均采购单价不断下降,主要系①生产MS板材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充足,且生产MS板材的厂家较多,同时公司采购量大幅增长,议价能力明显提高;②公司进一步增加与板材供应商的合作,如公司与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尔材料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等板材供应商的合作,使得板材供应商充分竞争等原因导致价格下降。2023年1-3月,MS板材平均采购单价提高主要系采购结构变动、2022年以来美元升值和2022年末MMA(上游原材料)进口价格上涨的影响。

(2)与市场价格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PMMA板材、MS板材采购价格与PMMA市场价格(即PMMA板材原材料PMMA粒子市场价格)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吨

业绩指标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PMMA厚板采购价格1.812.26%1.77-2.75%1.828.33%1.68
PMMA薄板采购价格3.586.23%3.374.98%3.21-3.02%3.31
MS板材采购价格1.660.61%1.65-4.07%1.72-10.88%1.93
PMMA市场价格1.49-7.45%1.61-5.85%1.7117.12%1.46

注1:PMMA厚板为厚度为2mm及以上的板材,薄板为厚度为2mm以下的板材;注2:PMMA市场价格取自Wind;注3:因未查询到MS市场价格,且MS板材的主要原材料为PMMA,故以PMMA市场价格代替MS市场价格。

PMMA厚板一般加工难度低,利润水平低,其价格水平易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2022年,厚板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一致,均为先上涨后下降。2023年1-3月,厚板采购价格略有上涨,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有所差异,但差异不大,均属于小幅波动,差异主要系①高价格规格板材采购增多;②2022年以来美元升值,导致美元采购折算平均单价上涨;③PMMA主要原材料MMA部分依赖进口,2022年末MMA进口价格大幅上涨,MMA市场价格提高至1.47万元/吨(数据取自海关总署),为近三年的高位水平。

与厚板不同,PMMA薄板一般加工难度高,利润水平高,其价格水平约为厚板的2倍,受原材料PMMA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小,因此薄板采购价格波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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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同时受采购结构变动的影响,采购价格有所波动。

公司采购MS板材主要为2mm的厚板,因此除2021年外,2022年、2023年1-3月波动趋势与PMMA厚板相同。2021年MS板材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相反,主要系①公司采购量大幅增长62.68%,议价能力明显提高;②公司进一步增加与板材供应商的合作,使得板材供应商充分竞争等原因导致价格下降。2023年1-3月波动趋势有所差异,与PMMA厚板差异原因相同,亦受采购结构变动、2022年以来美元升值和2022年末MMA进口价格上涨的影响。

整体来讲,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无明显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5.86元/片、5.37元/片、5.75元/片和5.12元/片,维持在5.5元/片左右,未发生明显变化。2023年1-3月略低,主要系较小尺寸的笔记本电脑导光板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23.53%提高至30.27%,带动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无明显差异,对营业成本影响较小。

6、在手订单

2023年1-6月,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不含税)及数量逐月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片

项目2023年1月末2023年2月末2023年3月末2023年4月末2023年5月末2023年6月末
金额8,977.638,373.478,920.219,481.2510,592.9410,474.81
月金额变动率-6.73%6.53%6.29%11.73%-1.12%
数量1,125.111,115.421,118.561,145.021,242.991,282.59
月数量变动率-0.86%0.28%2.37%8.56%3.19%

注:本回复中涉及的2023年1-6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023年1-6月,随着行业景气度的提高,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和数量总体上稳步增长,金额从1月的8,977.63万元增长至6月的10,474.81万元,数量从1月的1,125.11万片增长至1,282.59万片。

截止2023年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不含税)合计约10,474.81万元,在手订单金额较为充足,上述在手订单预计于未来两个月完成出货,将成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和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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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客户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内容主要为导光板,销售额及占公司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023年1-3月1京东方导光板3,711.0027.28
2明基友达导光板2,068.4015.21
3中国电子导光板1,580.4211.62
4翰博高新导光板1,284.329.44
5中强光电导光板939.156.90
合计9,583.2970.46
2022 年度1京东方导光板17,158.2126.28
2明基友达导光板10,864.5716.64
3中国电子导光板7,926.7912.14
4中强光电导光板6,172.969.45
5翰博高新导光板4,305.766.59
合计46,428.2971.10
2021 年度1京东方导光板25,719.4528.90
2明基友达导光板12,792.9114.38
3中国电子导光板11,247.8912.64
4中强光电导光板8,492.059.54
5翰博高新导光板6,386.907.18
合计64,639.2072.64
2020 年度1京东方导光板18,280.4625.52
2明基友达导光板13,708.6219.14
3中国电子导光板9,303.1812.99
4翰博高新导光板6,463.999.02
5中强光电导光板4,948.186.91
合计52,704.4273.57

注1:京东方包括北京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显示照明有限公司、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等单体公司。注2:中国电子包括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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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明基友达包括苏州佳世达电子有限公司、达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辅讯光电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体公司。注4:翰博高新包括北京博鑫光电有限公司、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合肥福映光电有限公司等单体公司。注5:中强光电包括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苏州璨鸿光电有限公司、苏州璨曜光电有限公司、苏州璨鸿光电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较为稳定,主要为京东方、明基友达、中国电子、翰博高新、中强光电等行业内排名靠前的模组及面板厂商。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未发生变化,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3.57%、72.64%、

71.10%和70.46%,客户稳定性较好。2022年,公司成功进入三星VD和群创光电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开始量产供货,将为公司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客户基础。

8、期后实现收入

2023年1-6月,公司期后主要财务数据逐月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月/季营业收入变动率营业成本月/季营业成本变动率毛利率月/季毛利率变动百分点
2023年1月5,177.42-4,208.33-18.72%-
2023年2月4,308.51-16.78%3,571.62-15.13%17.10%-1.61
2023年3月4,115.87-4.47%3,388.66-5.12%17.67%0.57
2023年4月4,352.365.75%3,889.2714.77%10.64%-7.03
2023年5月5,004.6114.99%4,185.777.62%16.36%5.72
2023年6月5,343.446.77%4,488.497.23%16.00%-0.36
2023年1-3月合计13,601.81-11,168.61-17.89%-
2023年1-3月月均4,533.94-3,722.87-17.89%-
2023年4-6月合计14,700.418.08%12,563.5312.49%14.54%-3.35
2023年4-6月月均4,900.148.08%4,187.8412.49%14.54%-3.35

注:2023年6月为预计数据。

营业收入:随着行业景气度的提高,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预计月均收入为4,900.14万元,较第一季度增长8.08%。按月度来看,公司经过1-2月的调整,自3月开始月收入逐月稳步增加,2023年6月较3月增长29.83%。

7-1-40

毛利率:2023年1-6月,公司月毛利率基本维持在16%以上,较2023年第四季度毛利率13.66%已有所回升。2023年4月毛利率相对较低,为10.64%,主要系①公司与客户实际结算价款时确认的销售扣款较多,为131.78万元,相较于其他各月26.53万元的平均水平,高105.24万元,该因素影响毛利率约2.42个百分点;②海外高毛利客户Acuity Brands Lighting, Inc.本月实现销售收入较少,仅为5.96万元,其他各月平均则为132.64万元,该因素影响毛利率约1.54个百分点。因此,总体来看,2023年1-6月毛利率保持稳定,较2022年第四季度已有所回升。综上,公司期后实现收入稳中有增,总体来看,2023年1-6月毛利率保持稳定,较2022年第四季度已有所回升。

9、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并且波动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指标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变动百分点金额变动比例/变动百分点金额变动比例/变动百分点金额
营业收入13,601.81-31.89%65,300.23-26.62%88,989.0724.22%71,640.10
营业成本11,168.61-29.36%53,048.36-21.67%67,728.3936.37%49,665.78
营业毛利2,433.20-41.52%12,251.87-42.37%21,260.68-3.25%21,974.32
毛利率17.89%-2.9418.76%-5.1323.89%-6.783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77-79.18%2,724.86-70.49%9,233.74-16.57%11,06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9.80-82.72%2,499.29-72.04%8,938.11-14.28%10,426.6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波动图如下:

7-1-41

注:为保持数据可比,2022年9-12月、2023年1-3月数据经年化处理,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

(1)2021年业绩变动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4.22%,主要系居家办公等因素使得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增长,2021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和台式机的出货量均创下历史新高。同时,公司下游液晶面板行业韩国厂商产能的快速退出导致供给端出现较大缺口同时行业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2021年出现需求高峰期。

2021年度,毛利率下降6.78个百分点,主要系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等调整入营业成本,从而影响毛利率,若2020年营业成本考虑运输费等,综合毛利率为28.88%;②2021年导光板行业出现需求高峰期,为

7-1-42

抢占市场份额,公司降低导光板产品售价;③受美元贬值影响,公司部分按美元结算产品平均单价下滑。受毛利率下降的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小幅下降14.28%,整体保持稳定。

(2)2022年业绩变动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62%,主要系①宏观经济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终端产品属消费类电子产品,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较大。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终端消费能力下降,导光板终端需求走低,液晶面板厂商大幅减产去库存,整个液晶显示行业陷入周期低谷。根据Omdia数据,全球LCDIT面板厂家2022年一季度平均产能利用率约为80%,2022年下半年锐减到仅50%左右;②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生产地受2022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销售受到一定影响。

2022年度,毛利率下降5.13个百分点,主要系在全球经济低迷的宏观环境下,终端客户消费能力下跌,面板行业历经周期性低谷,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动降低产品售价以保持竞争力,因此公司毛利率出现下滑。

(3)2023年1-3月业绩变动的原因

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89%,但环比(相较于2022年第四季度)增长15.66%,主要系面板行业自2022年初开始延续下行趋势,到第四季度部分终端市场需求边际开始逐步改善,全球显示面板生产商的产能利用率正在逐步回升,LCD IT面板生产商2022年末的产能利用率不足50%,预计2023年二季度将恢复至60%。因此,随着2022年以来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随着2023年以来行业景气度的提高,公司营业收入环比提高。

2023年1-3月较2022年度,毛利率下降0.87个百分点,较2022年1-3月下降2.94个百分点,主要系2022年面板行业供大于求,价格下跌并在第三季度触底,自2022年9月后,面板价格开始逐步回升企稳。因此,随着市场价格的下滑,公司毛利率相较于2022年度、2022年1-3月有所下降。

10、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公司上述业绩下滑相关不利因素已逐步消除,具体如下所示:

7-1-43

(1)导光板行业逐步回暖

2022年面板行业供大于求,价格下跌并在第三季度触底,但自2022年9月后,面板价格开始逐步回升企稳。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显示器生产与库存追踪报告》的最新研究表示,受益于LCD电视、手提电脑、显示面板和智能手机LCD订单的增加,全球显示面板生产商的产能利用率正在逐步回升。LCD TV面板厂家产能利用率从2022年末的最低点65%左右上升至2023年一季度约80%;LCD IT面板生产商2022年末的产能利用率不足50%,预计2023年二季度将恢复至60%。根据Omdia数据显示,在经历2022年低谷后,面板市场规模将有望迎来六年的连续增长,迎来换新周期、供需、价格三大拐点,预计约从2023年的1,242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1,439亿美元,增长15.9%。

(2)不可抗力因素已消除

自2023年1月开始,不可抗力因素已基本消除,公司生产销售平稳运行。

综上,公司上述业绩下滑相关不利因素已逐步消除,在手订单金额较为充足,期后实现收入稳中有增,不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二)说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并就价格波动做敏感性分析

1、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1)营业收入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及变动比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幅(同比/环比)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激智科技41,487.28-19.54%/-8.12%198,147.752.96%192,452.0435.51%142,017.19
聚飞光电53,691.515.79%/-10.92%226,179.39-4.62%237,134.930.86%235,111.80
三利谱42,564.52-22.92%/-16.80%217,352.30-5.66%230,396.2220.94%190,510.39
茂林光电24,546.24-55.48%/-51.86%221,016.88-10.65%250,528.29-3.67%260,085.88
颖台科技--37,207.58-28.45%52,663.84-22.82%68,234.10
苏州维旺--49,531.75-13.65%57,364.0859.13%36,047.51

7-1-44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幅(同比/环比)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翰博高新46,410.18-35.66%/24.52%220,715.15-24.02%290,477.3717.79%246,603.06
可比公司均值41,739.95-25.56%/-12.64%167,164.40-12.01%187,288.1115.39%168,372.85
本公司13,601.81-31.89%/15.66%65,300.23-26.62%88,989.0724.22%71,640.10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注2:截止本回复出具日,颖台科技未公布2023年一季度报告,苏州维旺不公示一季度财务数据,故未列示。注3:激智科技、聚飞光电和三利谱并非导光板生产企业,作为可比公司主要系同为LCD显示产业链企业,延续公司首发上市时可比公司选取维度,其产品也存在LCD产业链之外的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①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普遍呈现增长趋势,可比公司平均涨幅为15.39%,与公司涨幅24.22%相近。中国台湾企业茂林光电、颖台科技营业收入下降,与变动趋势相反,主要系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产能重心向中国大陆转移所致。②2022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可比公司平均降幅为12.01%,与公司降幅26.62%相近。③2023年1-3月: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可比公司平均降幅为

25.56%,与公司降幅31.89%相近。经营导光板的企业中(已公布数据的为茂林光电和翰博高新),中国台湾企业茂林光电,受行业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等因素影响,近年来业绩出现下滑,恢复相对较慢,翰博高新环比(相较于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增长,涨幅为24.52%,与公司环比涨幅15.66%相近。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变动比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幅(同比/环比)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激智科技2,819.02-24.89%/23.06%5,678.90-52.37%11,922.08-12.83%13,676.27
聚飞光电5,820.4811.11%/81.27%18,814.06-30.74%27,165.16-10.91%30,492.55
三利谱1,222.26-81.98%/-36.98%20,642.13-38.84%33,751.97188.91%11,682.42
茂林光电-2,233.27-139.65%/-141.62%23,577.42-18.65%29,353.56-6.67%31,450.73

7-1-45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幅(同比/环比)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颖台科技---4,251.96-64.62%-2,615.83-154.19%4,827.19
苏州维旺---368.35-116.32%2,257.3333.14%1,695.48
翰博高新303.52-88.34%/103.56%-5,435.34-142.62%12,753.34-16.49%15,272.28
可比公司均值1,586.40-64.75%/5.86%8,379.55-66.31%16,369.662.99%15,585.27
本公司422.77-79.18%/133.09%2,724.86-70.49%9,233.74-16.57%11,067.10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注2:截止本回复出具日,颖台科技未公布2023年一季度报告,苏州维旺不公示一季度财务数据,故未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收入变动趋势一致。①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普遍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可比公司平均涨幅为2.99%,公司降幅为

16.57%,可比公司小幅增长主要系三利谱增长188.91%,拉高均值所致。三利谱涨幅较高主要系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产能充分释放,IPO募投项目龙岗工厂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量产等原因所致。②2022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可比公司平均降幅为66.31%,与公司降幅70.49%相近。③2023年1-3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可比公司平均降幅为64.75%,与公司降幅79.18%相近,多数公司2023年1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环比上涨,其中经营导光板的企业中(已公布数据的为茂林光电和翰博高新),中国台湾企业茂林光电,受行业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等因素影响,近年来业绩出现下滑,恢复相对较慢,翰博高新环比开始增长,涨幅为103.56%,与公司环比涨幅133.09%相近,与公司业绩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价格波动做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因素均保持不变,公司导光板平均销售价格对公司报告期各年度净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2023年1-3月

7-1-46

测算价格 (元/片)测算价格较公司销售均价变动对净利润影响金额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比例
9.4715.00%282.5866.84%
9.0610.00%188.3844.56%
8.645.00%94.1922.28%
8.230.00%0.000.00%
7.82-5.00%-94.19-22.28%
7.41-10.00%-188.38-44.56%
7.00-15.00%-282.58-66.84%

注1:销售均价=主营业务收入/销量。注2: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均价变动率*主营业务毛利率*(1-15%)注3:对净利润影响比例=对净利润影响金额/净利润

(2)2022年度

测算价格 (元/片)测算价格较公司销售均价变动对净利润影响金额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比例
10.4715.00%1,434.4052.64%
10.0210.00%956.2735.09%
9.565.00%478.1317.55%
9.110.00%0.000.00%
8.65-5.00%-478.13-17.55%
8.20-10.00%-956.27-35.09%
7.74-15.00%-1,434.40-52.64%

(3)2021年度

测算价格 (元/片)测算价格较公司销售均价变动对净利润影响金额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比例
10.3215.00%2,481.0826.87%
9.8810.00%1,654.0617.91%
9.435.00%827.038.96%
8.980.00%0.000.00%
8.53-5.00%-827.03-8.96%
8.08-10.00%-1,654.06-17.91%
7.63-15.00%-2,481.08-26.87%

(4)2020年度

测算价格测算价格较公司销售对净利润影响金额对净利润影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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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片)均价变动(万元)
12.0315.00%2,681.4524.23%
11.5010.00%1,787.6416.15%
10.985.00%893.828.08%
10.460.00%0.000.00%
9.94-5.00%-893.82-8.08%
9.41-10.00%-1,787.64-16.15%
8.89-15.00%-2,681.45-24.23%

如上表所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2022年、2023年1-3月净利润存在一定影响,影响整体可控,对2020年、2021年影响相对较小,最高不足30%。根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数据显示,此前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电子景气度下滑,面板行业供应过剩、需求低迷,面板价格持续下跌。对此,各面板生产厂商调控产能产量,改善行业供需情况,经过近半年的库存出清,面板价格在2022年末至2023年初逐渐止跌企稳,供应链正在逐步恢复至正常的库存水位。目前供给和需求端基本均处于低位,面板价格整体已经不存在大幅下跌条件,面板已呈现复苏态势。

二、结合行业技术变化及发展趋势、主要客户未来需求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下游行业回暖的原因,公司经营状况是否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下游客户放弃使用LCD技术的可能性、是否存在拓展其他下游客户的计划,应对行业技术变化的发展措施

(一)结合行业技术变化及发展趋势、主要客户未来需求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下游行业回暖的原因,公司经营状况是否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

1、行业技术变化及发展趋势

1897年CRT阴极显像管显示技术诞生,成为最早的显示技术。在显示技术的演进历程中,陆续出现了LCD、OLED、LED等多种显示技术。

(1)LCD显示技术

液晶(Liquid Crystal)是一类介于固态和液态之间的有机化合物,加热会变

7-1-48

成透明液态,冷却后会变成结晶的混浊固态,在电场作用下,液晶分子的排列会发生变化,进而引起入射光线随之产生强度上的变化,人们可以通过控制液晶电场实现控制光线明暗变化的效果,最终达到显示信息的目的。LCD不具有自发光特性,属于非自发光型显示器,须由背光模组来提供光源,公司导光板产品主要应用于LCD显示领域,是背光模组的组成部分。

未来,LCD面板仍将主导新型显示面板市场。从面板产值维度来看,根据群智咨询的数据,2021年全球显示面板产值约为1,367亿美元,其中LCD面板产值约为957亿美元,占全球显示面板产值的70.0%;OLED产值为407亿美元,占比全球显示面板产值的29.8%;Mini/Micro LED产值约为3亿美元,仅占比全球产值0.2%。Bloomberg的数据表明,2022年全球显示面板(大尺寸和智能手机)出货量中LCD面板的出货面积仍以93.2%的占比占据绝对优势(OLED面板出货面积占比仅为6.8%)。

(2)OLED显示技术

OLED全称为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有机发光二极管,指采用极薄的有机材料涂层和玻璃基板构成且当电流通过时会发光的有机半导体。OLED与LCD显示方式不同,无需背光模组,具有自发光的特性。OLED主要运用于中小尺寸高端显示屏上,如高端手机、车载工控、智能穿戴设备等。

OLED显示技术画质较高,具有高亮度、高对比度、宽色域等高画质显示的特点。除此之外,基于自发光、无需使用背光源的特性,使得模组整体厚度较小,无视角限制,响应速度快;基于有机材料层天然具有柔性、基板可使用柔性材料的特性,使得其柔性化较易实现;基于全固态模组结构、无液态材料使用的特性,其温度范围广,尤其是低温特性良好。总体而言,OLED具有高画质(高对比度、高亮度、宽色域)、无视角限制、超薄、响应速度快、可卷曲、工作温度范围宽等特性。但OLED制作工艺复杂,有机发光材料需要经过多次钝化,直接集成红、绿、蓝OLED的掩膜蒸发工艺,材料利用率低、材料成本较高,难以满足中大尺寸衬底的生产要求。其次,使用寿命是目前OLED技术面临的最大挑战,加之因有机材料衰退,在实际使用OLED产品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烧屏的情况。市面上OLED产品的价格远高于尺寸、分辨率、亮度、色域等类似性能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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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D产品。

(3)LED显示技术

传统LED(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多集中于室内外大型显示领域,如写字楼外墙、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展会、演唱会等。Mini LED和Micro LED均属于LED显示技术,系应用于大型户外显示屏传统LED显示技术的升级。其中,MiniLED是指芯片尺寸小于传统LED,为100微米级别的LED器件,是小间距LED向Micro LED发展的过渡阶段产品,结构与LED相同。而Micro LED是指芯片尺寸一般小于50微米,并通过巨量移转技术将数百万其至千万颗微米级的LED晶粒转移到驱动电路进而实现LED像素化的显示技术,其每一个LED像素都能自发光,无需背光模组,具有发光效率高、功耗低的优势,同时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等性能特点。Mini LED技术已进入前期量产阶段,在显示领域的应用主要为超大显示屏,如商业广告显示牌和户外大型显示等,未来有望进入4K/8K大尺寸LED电视领域。Micro LED市场需求和产品技术逐步起步,但目前仍存在包括巨量转移等尚未攻克的技术难点,处于技术储备阶段,未能实现规模量产。上述两种LED技术均受限于造价居高不下,距离大规模商业化较远。

总体而言,当前LCD和OLED是新型显示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两种技术路线。但受限于烧屏、屏闪以及成本高等原因,OLED面板在大尺寸显示应用上普及相对缓慢,目前主要应用在部分高端智能手机和高端显示产品中,出货量及出货面积远小于LCD面板。基于技术成熟度、成本优势、产能优势以及应用领域的广泛性,未来相当年限内LCD面板仍是绝对的市场主流。

2、主要客户未来需求情况

(1)行业未来需求有望连续增长

据面板行业专业调研机构Omdia数据,面板市场规模将有望迎来六年的连续增长,预计约从2023年的1,242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1,439亿美元,增长

15.9%。2023年,面板行业即将迎来换新周期、供需、价格三大拐点,望开启新一轮增长周期。中华液晶网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中国大陆宣布投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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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D/AMOLED面板产线总共有64条,总投资金额约1.5万亿元。目前投产的共有53条,在建/开工的有4条,签约/计划的有7条;其中有超过45条为LCD产线。华经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25年中国LCD显示面板产能将达到28,633万平米。公司下游面板厂商持续看好面板市场发展,加大生产线的建设投入,与之配套的导光板需求也会相应增加。

从下游应用来看,LCD显示行业的终端需求主要来自电视、手机、电脑、车载等,其中电视占比超过70%。全球液晶电视、台式显示器、笔记本等领域液晶显示面板整体出货量大,相关液晶电视类、台式显示器类、笔记本类等导光板市场前景良好。随着数字生活的不断推进,显示产业正在和汽车、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以车载显示、智能家电、可穿戴设备、虚拟拍摄影棚、户外拼接大屏、电子标签等为代表的创新应用正在不断涌现,为人们的生活注入更多鲜亮色彩,给显示行业终端应用带来新的增长点。

(2)主要客户对未来市场行情预计较为乐观

根据京东方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公开资料:随着下半年促销季的到来,终端销售回暖,品牌方备货动能延续,LCD产品将有机会迎来量价齐升,预计2023年半导体显示行业将呈现先低后扬趋势。长期来看,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起主导作用的供需关系将逐步恢复,行业的发展将恢复常态。

根据翰博高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在全球经济回暖、需求复苏拉动下,随着2023年中促销旺季来临,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器等终端需求预计进一步提升。LCD面板行业自2023年2月份以来整体呈现回暖趋势。随着行业累计库存逐步消化,供需关系预计有所改善。政策方面,随着复杂国际形势的变化,国产化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主题,国家及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行业发展,提升技术水平,实现自主可控。在行业需求和政策推动下,我国半导体显示行业将继续回暖。

综上,未来面板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加,随着LCD产线的不断新增和面板终端应用的不断丰富,主要客户对未来市场较为乐观的预计,LCD显示面板和发行人主要产品导光板未来仍有大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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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游行业回暖的原因

2022年,面板行业经历了艰难的一年,在全球宏观环境的影响下,消费电子终端需求较为低迷,叠加面板行业供应过剩,导致面板厂商出货量、出货面积及面板价格大幅下跌。根据Wits View发布的面板价格数据,2022年9月后,面板下跌趋势已显著放缓,价格已逐步回升,2023年6月上旬,32寸/43寸/55寸/65寸面板价格分别为33/58/109/150美元/片,比2022年9月下旬分别上涨26.92/23.40/36.25/41.51个百分点,面板已经重新开启上涨周期。经过近半年的库存出清,面板价格在2022年末至2023年初逐渐止跌企稳,供应链正在逐步恢复至正常的库存水位。目前供给和需求端基本均处于低位,面板价格整体已经不存在大幅下跌条件,面板行业已呈现复苏态势。

(1)外部局势趋于稳定,消费信心得以提振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国家重视消费的提振。步入2023年,外部不可抗力的负面影响已基本消除,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全国36个大中城市重点商圈客流量较上年农历同期增长27.8%,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8%。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达284,9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2.2%。2022年11月,我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85.5,截至2023年3月,已恢复提升至94.9。

(2)全球供给趋于稳定,下游厂商库存恢复正常

从供给端来说,2022年,随着面板价格跌破现金成本,三星、LG等日韩大厂陆续退出LCD产能。根据Omdia数据显示,三星显示于2022年6月完全终止LCD面板生产,出售其苏州8.5代线给华星光电;LG显示原计划于2023第二季度启动LCD产能关停计划,但在2022年第三季度巨额亏损后,为了降低经营风险,LG显示将加速大尺寸LCD业务退出的进程。与此同时,国产LCD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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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也放缓新产线投放,且新增产能投放均以现有产线扩张为主,未来全球LCD产能将趋于稳定,各生产商理性竞争。

同时,面对2022年面板价格的大幅下跌,厂商通过调整产能利用率,调整产量,减少库存,面板生产面积持续低于出货面积,尽可能地缓解产能过剩、供需失衡。根据Omdia《显示器生产与库存追踪报告》显示,2022年一季度全球面板生产商产能利用率约为85%,到2022年三季度,产能利用率已下降到60%左右。京东方年度报告显示,其2022年TFT-LCD库存量比2021年下降16.95%。经过2022年的冲击,产业链上下游对于库存的管理更为谨慎,“按需生产、动态控产”成为行业共识,自去年四季度以来,不论面板厂商还是品牌客户,都持续处在较为健康的库存水位,为本轮面板价格的持续复苏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3)面板消费终端应用广泛,需求前景良好

LCD显示行业的终端需求主要来自电视、手机、电脑、车载等,其中电视占比超过70%。全球液晶电视、台式显示器、笔记本等领域液晶显示面板整体出货量大,相关液晶电视类、台式显示器类、笔记本类等导光板市场前景良好。随着数字生活的不断推进,显示产业正在和汽车、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以车载显示、智能家电、可穿戴设备、虚拟拍摄影棚、户外拼接大屏、电子标签等为代表的创新应用正在不断涌现,为人们的生活注入更多鲜亮色彩,给显示行业终端应用带来新的增长点。

根据Omdia统计的历史TV换机周期,当前正处在2018-2023换机周期的末尾,新一轮的需求周期正在形成;预计2023年随着经济复苏,新一轮换机周期将带动电视面板需求复苏。此外电视市场技术革新整体朝着大、轻、薄三个方向发展,大尺寸化趋势是近年来电视市场的主旋律,是推动面板需求增长的重要动力。

2023年,随着5G基础设施的改进、厂商增加其产品类型以及运营商加大支持力度等助力,具备5G功能的电脑会继续成为市场增长点,助力整个市场尽快恢复。此外,宏观环境变化给社会生产,生活和学习带来的变化加速了平板电脑的普及,同时借助手机供应链带来的关键技术革新和主流手机品牌全面介入平板电脑市场的决心也促进了中国平板电脑市场整体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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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HS Markit预计,2025年全球车载TFT-LCD面板出货量约2.5亿片,2019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约5.82%。Grand View Research报告显示,全球工业显示器市场在2017至2025年间年复合增速为6%。未来,随着汽车的智能化、无人驾驶、车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工业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化发展提速,我国车载和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市场应用将不断增加。

(4)面板行业本身具有周期性,衰退、复苏、繁荣相互交替

面板行业与行业需求、宏观经济、技术进度高度相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当面板厂商开拓出新的显示应用且降本增效的工业化进程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反哺下游品牌商创造出新兴市场需求;在新产品在市场中广泛得到推广后,短期内迎来大批跟随者跟进投资,带来产能过剩,供需失衡,面板价格下降;面板价格下降使得部分规模效应不强、技术工艺落后的厂商盈利水平受损,从而选择在产能供应上趋于保守或理性,甚至关闭产线出清产能退出竞争,供需关系随之好转、面板价格企稳或上涨,如此循环往复。2022年第三、四季度处于面板行业衰退的低谷,此后行业逐步复苏。

综上,宏观经济环境已逐渐好转,居民消费信心得以提振,同时面板行业下游消费终端应用广泛,经过半年的库存出清,行业供需恢复正常,正步入复苏周期。

4、公司经营状况是否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

随着行业景气度的提高,公司经营情况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具体分析如下:

(1)下游行业逐渐回暖

宏观经济环境已逐渐好转,居民消费信心得以提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达284,9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2.2%。2022年11月,我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85.5,截至2023年3月,已恢复提升至94.9。

面板行业自2022年初开始延续下行趋势,到第四季度部分终端市场需求边际开始逐步改善,全球显示面板生产商的产能利用率正在逐步回升。据Om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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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LCD IT面板生产商2022年末的产能利用率不足50%,预计2023年二季度将恢复至60%。

同时面板行业下游消费终端应用广泛,经过自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半年左右的库存出清,行业供需恢复正常,正步入复苏周期。

(2)不可抗力因素已消除

自2023年1月以来,不可抗力因素已消除,公司接单生产、销售出货等环节逐渐恢复正常。

(3)自身经营数据逐渐好转

2023年1-6月,随着下游行业逐渐回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已消除,公司接单逐渐恢复正常,在手订单金额从2023年1月末的8,977.63万元稳步增长至6月末的10,474.81万元,涨幅为16.68%;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601.81万元,二季度预计为14,700.41万元,增长8.08%,销量预计增长约4.6%,呈现复苏的趋势。

(4)新技术产品实现收入大幅增长

公司新研发全反射高辉度导光板技术,该技术通过光学模拟,选定并制作特定形状的刀具,经过超精密加工和翻铸的方式制作精密模具后通过热压的方式制作全反射高辉度导光板,背光亮度可以提升5%以上。该技术目前主要应用于相对高端的笔记本电脑和台式显示器机型,其毛利率水平较高,2023年一季度该类产品实现收入209.50万元,毛利率为45.60%,2023年二季度,该类产品预计实现收入约530万元,大幅增长153%。随着此类高毛利产品逐渐放量,为公司业绩复苏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2023年显示面板市场已逐步回暖,不可抗力因素已消除,故影响公司业绩的相关不利影响已逐步消除,公司2023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逐渐好转,新技术产品实现收入大幅增长,公司经营状况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

(二)是否存在下游客户放弃使用LCD技术的可能性、是否存在拓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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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客户的计划,应对行业技术变化的发展措施

1、是否存在下游客户放弃使用LCD技术的可能性

通过上文对行业技术变化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未来相当年限内LCD技术仍占绝对市场主导地位,下游客户放弃使用LCD技术的可能性较小。根据京东方年度报告,2022年京东方TFT-LCD销售量达76,039.00千平方米,AMOLED销量为1,125.00千平方米,仅为LCD的1.48%;翰博高新在2022年年报中提到“坚持侧重于TFT-LCD中大尺寸背光板领域”。

2、是否存在拓展其他下游客户的计划

公司一直积极扩展下游客户,2022年已成功进入三星VD和群创光电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开始量产供货。三星VD和群创光电作为显示面板厂和显示器整机制造商,占据重要市场地位。公司顺利通过这两家企业的认证,并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有助于继续扩大产品销售额,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未来,公司也将继续着力开拓下游市场。

3、应对行业技术变化的发展措施

为了应对潜在的面板行业技术变革,公司采取了以下主要发展措施:

(1)新技术研究:已开展Mini LED等新技术的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展开Mini LED用微透镜阵列结构扩散板、高动态解析度Mini LED笔记本用高扩散导光板的研发等新技术的研究,积极进行相应技术储备,以应对潜在的面板行业技术变革。

(2)导光板技术突破:成功研发全反射高辉度导光板技术,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成功研究开发了全反射高辉度导光板技术,并在2022年实现了运用此技术产品的量产。该项技术主要是通过构建数学模型和光学仿真分析,计算得出理论光学结构,从而确定棱镜型网点最佳形状,并经超精密机床加工和翻铸工艺得到所需模具,使得加工完成的导光板产品可以精确控制光线出射方向,制造出全反射高辉度导光板。通过此项技术,在不增加能耗的前提下,显示面板亮度可提升5%-12%。未来,随着此项技术工艺愈发成熟,有助于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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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在高端产品的市场份额。

(3)新产品突破:着手开拓TAC领域,打造未来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2023年3月,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子公司,用于研究、生产、销售TAC(三醋酸纤维素)膜。TAC膜是显示面板中偏光片的重要组成部分,TAC膜一方面作为偏光片中PVA(聚乙烯醇)膜的支撑体,保证延伸的PVA膜不会收缩,另一方面保护PVA膜不受水汽、紫外线及其他外界物质的损害,保证偏光片的环境耐候性。当前日本企业在TAC膜行业占据垄断地位;日本富士胶片、柯尼卡美能达为全球TAC膜领先企业。公司持续对TAC膜相关技术、设备、工艺和市场进行调研,并形成了相关的技术储备。TAC膜与公司现有业务导光板都属于液晶面板的组成部分,处于同一产业链,公司布局TAC膜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此外,TAC膜产品也可应用于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相关领域及其它领域,可突破公司现有产品主要集中于LCD显示领域这一局面。

三、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库龄分布及占比、存货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存货构成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471.1820.011,476.9019.243,184.2726.412,442.8424.92
库存商品2,076.8228.252,462.2732.084,339.5435.993,261.5033.28
发出商品3,474.3447.263,259.1242.464,173.7034.613,821.2038.99
半成品329.384.48476.966.21361.223.00275.702.81
合计7,351.73100.007,675.25100.0012,058.73100.009,801.2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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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9,801.24万元、12,058.73万元、7,675.25万元和7,351.73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合计占存货总额比例分别为97.19%、97.00%、93.79%和95.52%。

2、库龄分布及占比

(1)整体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整体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2023-0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7,276.3198.977,597.8098.9912,025.5399.729,776.5299.75
超过1年75.421.0377.451.0133.200.2824.720.25
合计7,351.73100.007,675.25100.0012,058.73100.009,801.24100.00

注:存货库龄按账面余额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均在98%以上,公司库龄情况良好。

(2)分明细科目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分明细科目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末)库龄1年以内库龄超过1年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415.4819.25%55.700.76%1,471.18
库存商品2,057.1027.98%19.730.27%2,076.82
发出商品3,474.3447.26%--3,474.34
半成品329.384.48%--329.38
合计7,276.3198.97%75.421.03%7,351.73
项目(2022年12月末)库龄1年以内库龄超过1年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413.7318.42%63.170.82%1,476.90
库存商品2,448.6831.90%13.580.18%2,462.27
发出商品3,259.1242.46%--3,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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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476.266.21%0.70-476.96
合计7,597.8098.99%77.451.01%7,675.25
项目(2021年末)库龄1年以内库龄超过1年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160.9526.21%23.310.19%3,184.27
库存商品4,330.8935.91%8.650.07%4,339.54
发出商品4,173.7034.61%--4,173.70
半成品359.982.99%1.240.01%361.22
合计12,025.5399.72%33.200.28%12,058.73
项目(2020年末)库龄1年以内库龄超过1年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418.1924.67%24.660.25%2,442.84
库存商品3,261.5033.28%--3,261.50
发出商品3,821.2038.99%--3,821.20
半成品275.642.81%0.070.00%275.70
合计9,776.5299.75%24.720.25%9,801.24

注:存货库龄按账面余额列示。

报告期内,库龄在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包含包装辅材(含纸箱、铝箱、包装材料、侧帖等)、油墨、标签纸等。其中少量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主要因客户订单修改、产品规格变动、包装方式变更等原因形成,以新订单或改机种等方式逐渐消耗。

3、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0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激智科技2.853.603.963.75
聚飞光电5.705.526.246.40
三利谱2.463.023.623.37
翰博高新4.314.687.667.96
茂林光电3.626.227.6310.32
颖台科技-3.284.735.63
可比公司均值3.794.395.646.24
本公司5.845.386.2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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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度一季度报告未公布存货账面余额,以存货账面价值计算。注3:苏大维格年报仅披露苏州维旺总资产、净资产数据,因此未列示。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为5.72、6.20、5.38和5.84,整体来看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系公司经营产品种类较少,存货规模较低,另一系公司严格管控存货规模所致。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3-0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激智科技-3.85%4.28%5.41%
聚飞光电-12.82%12.37%13.26%
三利谱-4.25%4.16%5.59%
翰博高新-20.72%6.80%6.92%
茂林光电1.78%1.44%2.38%1.04%
颖台科技-1.32%1.89%3.77%
可比公司均值1.78%7.40%5.31%6.00%
本公司3.11%2.49%1.31%1.08%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注2:因A股上市公司季报无存货跌价准备数据,颖台科技未披露2023年一季报,故未列示。

2020-2022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但与茂林光电、颖台科技相近,2022年末、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计提比例在3%左右,已与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的激智科技、三利谱相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低于聚飞光电、翰博高新,主要系聚飞光电经营背光LED、照明LED、其他LED产品,翰博高新经营背光显示模组及各类零部件,一方面公司经营产品(导光板)与聚飞光电、翰博高新存在一定差异,另一方面因公司产品种类较少,存货管控简易,备货相对较少。因此,整体来讲,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相近,符合各自的特点。

5、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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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03-312022-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1,471.1825.111.71%1,476.9013.980.95%
库存商品2,076.82138.676.68%2,462.27116.854.75%
发出商品3,474.3465.051.87%3,259.1260.501.86%
半成品329.38--476.96--
合计7,351.73228.833.11%7,675.25191.322.49%
项目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3,184.2745.351.42%2,442.84--
库存商品4,339.5462.581.44%3,261.5074.682.29%
发出商品4,173.7050.091.20%3,821.2031.470.82%
半成品361.22--275.70--
合计12,058.73158.021.31%9,801.24106.161.08%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08%、1.31%、2.49%和3.1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如下所示: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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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08%、1.31%,计提比例稳定且相对较低,主要系面板行业市场景气度良好,价格相对稳定,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2020年、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在20%以上,期末存货发生跌价的可能性较低,计提比例相应较低。

2022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49%,相较于2021年末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为:(1)2022年以来,公司下游消费电子终端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4.81个百分点至17.52%,期末存货发生跌价的可能性增加;(2)2022年公司产量降低38.09%,导致固定成本分摊增加,单位生产成本提高,期末存货发生跌价的可能性增加。

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3.11%,与2022年末相比小幅提高,差异不大,主要系行业价格处于触底平稳复苏阶段,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下降0.93个百分点,相对稳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计提了一定规模的跌价准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四、对苏州工业园区和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收购背景、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情况,进行收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收购完成后在业务、人员、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整合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对苏州工业园区和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收购背景、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情况,进行收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收购背景

收购苏州和启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举措之一。2021年8月公司上市,在新的起点上,公司积极横拓赛道、纵延深度,培育业绩增长新动能。公司认为以导光板为基础,发展关系密切的其他背光模组及液晶模组零部件,是公司横拓赛道较为理想的路径。为了加速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公司曾对多个收购标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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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最终公司决定收购苏州和启。

2、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情况

背光模组主要由光源、导光板、以及导光板之上的扩散膜、增光膜等光学膜组成。苏州和启从事增光膜贸易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导光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增光膜与导光板均应用于背光模组,公司下游背光模组客户具有增光膜采购需求,公司进入增光膜贸易领域能够提高公司产品的多样性,增强客户粘性。因此,苏州和启在背光模组零部件领域的业务与公司主业存在很强的业务协同。

3、进行收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立足战略规划,积极横拓赛道,更好的服务客户

增光膜与导光板均应用于背光模组,属于公司横拓赛道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司下游背光模组客户具有增光膜采购需求,公司进入增光膜贸易领域能够提高公司产品的多样性,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通过收购可以快速切入增光膜贸易业务

公司下游液晶显示模组厂商为了保证其生产的稳定性、经营成本的可控性、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会对上游供应商准入进行严格要求,液晶显示模组厂商对供应商的认证审定通常在一年以上,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收购前,苏州和启已通过多家背光模组客户的增光膜供应商资质认证,公司收购苏州和启后可以快速切入增光膜贸易业务。

(3)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1年12月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苏州和启100%的股权,苏州和启自此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苏州和启营业收入为1,035.03万元,净利润为134.30万元,对公司业绩增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收购完成后在业务、人员、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整合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1、收购完成后在业务、人员、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整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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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发展整合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确定了全面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方向,将苏州和启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统一纳入公司整体统筹,协同发展。公司对苏州和启的营销、采购体系进行了系统化整合,实现客户、供应商渠道资源一体化管理,为目标客户提供更加丰富且更有针对性的产品与服务。

(2)人员整合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苏州和启改组了管理层,公司董事长梅坦先生担任苏州和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业务部总监苏洪先生担任苏州和启总经理,公司前任监事会主席马坤先生担任苏州和启监事。公司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负责苏州和启增光膜贸易的财务、采购和销售工作。双方各部门已逐步整合、相互配合,实现运营经验和客户资源的共享。

(3)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苏州和启全面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中,向苏州和启推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苏州和启的业务规范程度和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保持良好的整体治理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苏州和启后对其业务、人员、公司治理等方面均予以整合,2022年和2023年1-3月,苏州和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35.03万元、216.44万元,经营情况良好。

2、是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之一即为“横拓赛道、纵延深度,培育业绩增长新动能”,收购苏州和启属于公司横拓赛道发展战略的举措之一,因此该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五、发行人购买齐兴浩丰云沧基金的原因、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该基金底层资产穿透情况,是否存在借予关联方等利益输送或者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一)发行人购买齐兴浩丰云沧基金的原因

为了使闲置自有资金取得较高收益,公司配置了齐兴浩丰云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浩丰云沧基金”)。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7月购买了1,500万元浩丰云沧基金,2022年10月再次购买1,000万元浩丰云沧基金,公司于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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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赎回前述2,500万元理财并获得收益526,313.97元,年化收益率约为

6.39%;2023年1月公司认购3,000万元浩丰云沧基金,后于2023年6月29日赎回并获得理财收益975,609.75元,年化收益率约为6.74%。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持有浩丰云沧基金以及其基金管理公司深圳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兴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产品(以下统称“天禄科技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事宜”)。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后续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浩丰云沧基金合同所载,此基金针对每笔认购/申购份额自其确认之日起设置90天锁定期(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不受份额锁定期限制),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赎回前述份额。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确认事宜;本基金固定开放日为自基金成立后的每周周一、周三、周五。

由此可见,浩丰云沧基金在90天锁定期后可自由赎回,具有较高流动性,属于现金管理范畴。因此,公司两次购买浩丰云沧基金均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购买履行了所需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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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该基金底层资产穿透情况

浩丰云沧基金为齐兴管理公司管理的产品,其股东为霍楠(持股99.90%),张明可(持股0.10%)。经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查询齐兴管理公司及浩丰云沧产品信息,齐兴管理公司管理规模20-50亿元,管理基金49支。目前齐兴管理公司及其产品运营正常,公司2022年购买的合计2,500万元浩丰云沧基金已于2022年12月足额赎回,公司2023年购买的合计3,000万元浩丰云沧基金已于2023年6月足额赎回。根据浩丰云沧基金合同所载,其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股票(新三板股票)、存托凭证、监管机关允许国内投资者投资的香港交易所及各类境外交易所发行(或上市或交易)的各类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各种固定收益类品种、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正回购和逆回购、融资融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行的并且有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据浩丰云沧基金2023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显示,底层资产主要投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此基金全部资产的99.22%,其余为银行存款和备付金(保证金),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债券质押式回购。

(四)是否存在借予关联方等利益输送或者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除上述公司购买齐兴管理公司理财产品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凌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1,600万元,并向齐兴管理公司质押天禄科技股票206.00万股,质押期限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以下统称“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

公司购买齐兴管理公司理财产品,系公司为了使闲置自有资金取得较高收益,因此从市场中自由选择,自发配置了该款非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并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自发进行购买和赎回,取得相关理财收益。陈凌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并进行股票质押,系陈凌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债务融资。“天禄科技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事宜”与“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为两个独立交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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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就“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天禄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齐兴管理公司及其穿透后的全体出资人霍楠、张明可已分别出具相关承诺和说明,共同确认了以下事项:

1、“天禄科技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事宜”与“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为两个独立交易事项,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的借款资金来源于齐兴管理公司的自有运营资金,不存在变相来源于天禄科技的情形;天禄科技不存在通过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为“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提供担保等利益输送情形;浩丰云沧基金、霍楠、张明可均不存在变相占用天禄科技资金之情形;齐兴管理公司和陈凌不会因“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向天禄科技主张任何权利。

2、除上述两个独立交易事项以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与齐兴管理公司及浩丰云沧基金、霍楠、张明可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3、天禄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与齐兴管理公司及浩丰云沧基金、霍楠、张明可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浩丰云沧基金投资的底层资产不涉及公司及其关联方,公司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事宜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或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与齐兴管理公司及其穿透后出资人、浩丰云沧基金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六、列示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一)列示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详细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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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及相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类金融业务,也不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形。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相关的报表科目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主要内容构成财务性投资的金额构成财务性投资的金额占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11,004.65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和证券投资私募基金3,000.003.49%
其他应收款305.97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和员工购房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00.00银行大额存单--
其他流动资产626.44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所得税和其他待摊费用--
其他债权投资14,823.75银行大额存单--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00.00向天科新能源投资2,000.002.33%
其他非流动资产203.50预付设备款及预付软件款--
合计29,964.31-5,000.005.82%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总额为5,000.00万元,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相关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004.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本金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购买日期到期日期是否已赎回
1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000.001.9%-3.2%2023-3-202023-9-20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2,000.000.10%或4.50%2022-10-18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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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期收益凭证
3齐兴浩丰云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非保本收益型3,000.006.74% (注1)2023-1-42023-6-29

注1:齐兴浩丰云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全额赎回,6.74%为实际年化收益率;注2:上表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风险水平等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内容整理。上表中序号1、序号2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上述理财产品均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上表中序号3为公司购买的齐兴浩丰云沧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全部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股票(新三板股票)、存托凭证、监管机关允许国内投资者投资的香港交易所及各类境外交易所发行(或上市或交易)的各类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各种固定收益类品种、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正回购和逆回购、融资融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行的并且有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等级为R3级中风险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产品分类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已于2023年6月29日全额赎回此前购买的3,000万齐兴浩丰云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持有上述理财产品。

2、其他应收款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05.97万元,主要由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和员工购房借款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1,000.0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大额存单,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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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为:

项目金额(万元)
待抵扣进项税额82.43
预缴所得税417.08
其他待摊费用126.94
合计626.44

其他流动资产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5、其他债权投资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为14,823.75万元,均为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00.00万元,系公司向天科新能源投资产生,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12-06
期末账面价值2,000.00万元
发行人认缴/实缴 规模及时间2022年5月,公司以2,000.00万元取得天科新能源187.5万股股份
主要业务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锂电池、锂电池模组制造
投资原因获取投资收益
处置计划长期持有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2022年5月,公司以人民币2,000.00万元取得天科新能源187.5万股股份,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2.02%。天科新能源主要从事锂电池研发、生产,公司投资目的主要为获取投资回报,与天禄科技主营业务无直接相关性,并非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故公司对天科新能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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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构成财务性投资。截至2023年3月末,由该投资产生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00.00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1.97%。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03.50万元,为预付设备款及预付软件款,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为购买齐兴基金理财产品3,000.00万元和向天科新能源投资2,000.00万元,合计5,000.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8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为向天科新能源投资2,000.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止时间财务性投资内容财务性投资金额 (万元)构成财务性投资的金额占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投资时间是否涉及调减
2023年3月31日购买齐兴基金理财产品3,000.003.49%2023年1月已调减
向天科新能源投资2,000.002.33%2022年5月不涉及
合计5,000.005.82%--
2023年6月30日向天科新能源投资2,000.00不超过3%2022年5月不涉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为2023年3月16日,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除购买齐兴基金理财产品外,不存在其他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相关金额已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相关风险

(一)问题(1)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二)财务风险”修订披露了“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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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行业需求暂时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601.8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31.89%,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9.8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82.72%。若未来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影响导光板行业的向上发展空间,由于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复苏需要一定周期,公司2023年半年、全年业绩仍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同时,中国大陆导光板企业纷纷布局产能扩张,未来导光板行业竞争可能存在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业务发展、经营战略等未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等不利因素,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问题(2)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一)业务及经营风险”中修订披露了“显示技术迭代带来的风险”,具体如下:

公司导光板产品主要应用于LCD显示领域。目前,在显示领域中LCD显示技术处于主流地位,但显示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不同的显示技术解决方案的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一旦出现性能更优、成本更低、生产过程更为高效的解决方案,或某个解决方案突破了原来的性能指标,现有技术方案就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如果公司研发未能提前布局、随之转变,则公司产品、技术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目前,正在研发或不断规模化应用的显示技术有OLED、AMOLED、mini LED、micro LED、QD-OLED等。其中OLED、AMOLED、mini LED、micro LED、QD-OLED显示技术无需导光板,而前述产品目前受限于良率、生产成本、寿命等问题,未能在中大尺寸显示产品中大范围应用。如未来OLED、mini LED、micro LED等显示技术实现突破,良品率提升,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在与LCD显示技术的市场竞争中不断缩小差异或取得优势,将冲击现有的LCD显示技术的应用,公司下游客户可能会逐步放弃LCD显示技术,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正在布局的高分子材料项目虽然可应用于OLED新型显示行业,但其投资进度、未来能否按计划达产以及市场开拓是否顺利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LCD新客户开发带来的存量市场增量有可能无法抵消存量市场整体下降;受前述因素的影响,将导致公司存在无法完全或及时抵消行业技术迭代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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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风险。

(三)问题(3)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二)财务风险”中修订披露了“存货跌价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695.08万元、11,900.71万元、7,483.93万元和7,122.90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16.10%、10.87%、7.27%及7.00%。2023年3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228.83万元,其中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2.80万元。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的模式,但若因客户违约导致无法正常交付产品或因客户要求调低售价,将可能会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从而存在进一步产生存货跌价损失或者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上升的风险。

(四)问题(4)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二)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商誉减值风险”,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1年12月收购苏州和启100%的股权,在合并报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商誉金额为398.08万元。上述商誉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实施减值测试,若未来相关资产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不能有效整合,则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问题(5)涉及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二)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了“非保本理财产品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使闲置自有资金取得较高收益,进行了一定规模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购买了浩丰云沧私募基金(基金风险等级为R3级中风险型,为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不持有上述私募基金。根据实际现金管理情况,公司存在后续再次买入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可能,因此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发生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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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对截至最新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454号),认为:天禄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禄科技截止2023年5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报告,认为:发行人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相关行业报告、销售明细表、采购明细表、在手订单统计表、期后收入数据、访谈发行人,分析发行人业绩下滑并且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分析发行人经营状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并就价格波动做敏感性分析。

2、查阅了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国家相关政策规划、主要客户公开资料、发行人年度报告,通过高管访谈了解发行人下游客户开拓情况和发展战略。

3、查阅了发行人定期报告、库龄明细表、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准则、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了解发行人的存货构成、库龄、存货周转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4、查阅了苏州和启工商、财务等相关资料,访谈发行人以分析本次收购背景、与发行人业务的协同情况、进行收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收购完成后的整合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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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了发行人购买浩丰云沧基金的合同,购买、赎回浩丰云沧基金的流水凭证;登录基金业协会查询齐兴管理公司及浩丰云沧产品信息;通过与发行人财务总监访谈,了解购买浩丰云沧基金的原因;查阅了发行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三会文件,涉及齐兴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的公告;查阅了浩丰云沧基金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并取得了天禄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齐兴管理公司及其穿透后的全体出资人霍楠、张明可分别就“天禄科技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事宜”与“陈凌质押股票向齐兴管理公司借款事宜”相关事项出具的承诺函和说明;查阅了陈凌向齐兴管理公司质押股票的协议、借款合同。

6、查阅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认定的要求并进行逐条核查;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的科目明细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至今,发行人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通过企查查检索天科新能源,查阅了发行人对天科新能源的投资协议、天科新能源的营业执照;查阅了浩丰云沧基金的购买协议、购买凭证。

7、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审核问询函》问题2第(1)-(5)项涉及的相关风险。

8、保荐人和会计师已对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1年度,随着居家办公等因素使得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火爆,发行人业绩提高,2022年及2023年1-3月,受宏观经济下行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人业绩下滑;随着2023年以来导光板行业逐步回暖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发行人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环比上涨,相关不利影响已逐步消除,发行人业绩持续下滑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2022年、2023年1-3月净利润存在一定影响,影响整体可控,对2020年、2021年影响相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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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最高不足30%。

2、目前虽有OLED、Mini LED、Micro LED等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但LCD技术仍为显示行业主流技术,未来导光板的需求不会受到新技术的较大影响;发行人经营状况已发生改善、相关不利影响不具有持续性;下游客户放弃使用LCD技术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发行人积极开拓下游客户,2022年已成功进入三星VD和群创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开始量产供货;此外发行人已开展Mini LED等新技术的研究,不断研发创新导光板技术,并涉足TAC膜领域,向显示行业相邻细分领域的横向延伸,以此应对行业技术变化。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发行人各期末存货中库龄基本在1年以内;整体来看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体来讲,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相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4、收购苏州和启是发行人积极横拓赛道、纵延深度,培育业绩增长新动能的未来发展战略的举措之一,为了加速发行人战略目标的达成,发行人曾对多个收购标的进行考察,最终决定收购苏州和启;苏州和启从事增光膜贸易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导光板,增光膜与导光板均应用于背光模组,公司下游背光模组客户具有增光膜采购需求,因此存在很强的业务协同;公司基于立足战略规划,积极横拓赛道,更好的服务客户,通过收购可以快速切入增光膜贸易业务,对公司业绩增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收购苏州和启,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收购苏州和启后对其业务、人员、公司治理等方面均予以整合,经营情况良好;该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5、发行人为取得较高收益,报告期内购买了浩丰云沧基金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此基金底层资产主要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券质押式回购);购买浩丰云沧基金不存在向关联方等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凌、梅坦,与齐兴管理公司及其穿透后出资人、浩丰云沧基金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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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为齐浩丰云沧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产品及认购天科新能源2.02%股权,前述投资账面金额合计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5,974.51万元的5.82%,不存在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的情形,不构成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其中齐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私募基金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已在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扣减,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其他问题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进行完善及归类整理,补充披露了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

二、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主要媒体报道情况

自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3年5月29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日,保荐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媒体报道及关注事项如下:

日期媒体名称文章标题关注事项
5月30日证券时报网天禄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发行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5月30日格隆汇天禄科技(301045.SZ):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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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6月26日钛媒体天禄科技拟募资不超过1.47亿元“输血”,实控人借钱低价包圆(1)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资金的借款偿还的情况; (2)发行人募投的情况; (3)发行人业绩下滑的情况。

(二)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下述核查程序:保荐机构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日以来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进行了检索,并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核实。

1、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资金的借款偿还的情况

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关于发行人认购对象梅坦本次认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朋友借款且还款方式为减持等,主要引自发行人已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中披露的事实,与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中的披露不存在矛盾与冲突之处。此外,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处披露了“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相关借款偿还风险”。

2、发行人募投的情况

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发行人前募(首发)募投延期、变更和本次募投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合理性,主要引自发行人已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事实,与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披露不存在矛盾与冲突之处。此外,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处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及延期的风险”。

3、发行人业绩下滑

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引自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已披露的事实,与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不存在矛盾与冲突之处。发行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了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一致性和业绩下滑的不利影响是否持续。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系宏观经济下行,导光板下游消费终端需求乏力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2、发行人的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明显差异;3、导光板行业已逐步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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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因素已消除。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处披露了“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深交所受理以来,至本回复出具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情况,未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质疑。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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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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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 峰 王 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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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保荐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 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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