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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8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会议审议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含税)为9,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增加2023年度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共16,000.00万元,本次增加完成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深智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0.00万元,关联董事陈阳升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深智城集团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3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春
注册资本424,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12层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数据的技术开发、应用(不含限制项目)、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转让、培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大数据应用及数据资产化等数据计算与信息技术规划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档案数字化处理的技术开发;交通规划设计研究(含专项调查);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与设计审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智能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开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预计金额本次增加金额本次增加后的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市场定价7,500.0016,000.0023,500.001,405.922,928.55
其他关联方500.00-500.00--
小计8,000.0016,000.0024,000.001,405.922,928.55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提供劳务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劳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定价800.00_800.00418.36438.23
其他关联方信息技术服务200.00-200.00--
小计1,000.00-1,000.00418.36438.23
合计9,000.0016,000.0025,000.001,824.283,366.78
运营;城市设计;区域和城市规划咨询;城市规划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平面设计、图文设计;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和新兴产业投资;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智慧国资管理平台开发与运营;城市数据运营管理与应用开发;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咨询与产业投资并购;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2)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深智城集团(合并)总资产1,704,328万元,净资产741,512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4,653万元,净利润-3,766万元。(上述数据暂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劳务服务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行情、行业惯例以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助力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通过了解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审批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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