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8,000,000股增加至31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8,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12,00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基于上述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拟对《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原内容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0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8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1,2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