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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8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现有的业务规模需要,拟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20,000万元,增加后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5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考虑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降低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性,原有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已不能满足现有业务的需求,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000万元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增加额度后,预计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预计投入资金与期间

(1)现考虑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增加20,000万元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增加额度后,预计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新增额度业务期间: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及相关期货衍生品,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

4、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期限

新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四、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不做投机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应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和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新增额度业务开展期间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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