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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8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3-05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号),认定公司2017年至2020年存在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的情形。公司拟对行政处罚涉及的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报告,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财务数据的调整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472人,合伙人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6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0亿、审计业务收入4.60亿,证券业务收入

1.85亿;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审计收费0.63亿,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本所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刘青荣2009年2015年2013年2022年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大燕2012年2017年2015年2019年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 韧2012年2010年2015年2020年5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费用

本次服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财务数据的调整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拟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9年开始一直担任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任其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3、我们认为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合理可行的,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其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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