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02粤03执恢26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27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建新先生的股份11,051,2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持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杨建新 | 是 | 11,051,200 | 6.40% | 0.71% | 2023年7月27日10时 | 2023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发法院 | 债务纠纷 |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ifa.jd.com/2577)公示的竞买公告。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