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