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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7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3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6982.00万元变更为9309.34万元,同时拟对《公司章程》涉及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修改和完善了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后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授权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东、谢峰、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授权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独立董事谢峰先生、郭东先生辞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换选2名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孟凡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东、谢峰、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拟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东、谢峰、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及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属于公司单方面收益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于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属于公司单方面收益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票据管家服务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5,000 万元(大写:壹亿伍千万元整)企业票据管家服务业务,期限为壹年,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票据管家服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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