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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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7月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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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