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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7月修订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7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7月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法律上的可行性建议;

(二)负责起草或从法律上审查与对外担保有关的一切文件;

(三)负责处理对外担保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

(四)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负责处理对被担保企业的追偿等事宜;

(五)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定期检查。

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前”、“达到”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本制度: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修改后,本制度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二)股东大会决定修改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修改草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实施。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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