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李江标及子公司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实际发展需求,有助于改善公司当前现金流量及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 备查文件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