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御雄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名城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69亿元
?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2.569亿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纳入并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御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雄实业”)、上海名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实业”)以及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还款、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由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转让对御雄实业的债权,债权转让后御雄实业、名城实业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
分公司签署《还款协议》,承担人民币2.069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御雄实业和名城实业作为出质人,以保证金账户资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 上海御雄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燕琦,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广告设计,园林绿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御雄实业经审计总资产700,411.92万元,负债总额669,507.41
万元,净资产30,904.51万元;2022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3,878.11万元,净利润754.93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御雄实业未经审计总资产700,014.08万元,负债总额668,942.42万元,净资产31,071.66万元;2023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585.22万元,净利润167.15万元。
(2) 上海御雄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御雄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 上海名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7日,法定代表
人为张燕琦,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名城实业经审计总资产76,806.61万元,负债总额65,300.87万
元,净资产11,505.74万元;2022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4,938.26万元,净利润-1,399.49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名城实业未经审计总资产81,254.86万元,负债总额69,689.89万元,净资产11,564.97万元;2023年1月至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4,518.26万元,净利润59.23万元。
(2) 上海名城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赢今(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海
名城实业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御雄实业、名城实业以及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还款、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由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转让对御雄实业的债权,债权转让后御雄实业、名城实业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还款协议》,承担人民币2.069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抵押协议》,以持有的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御雄实业和名城实业作为出质人,与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质押协议》,以保证金账户资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华融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保证协议》,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子公司具体融资需求,对细分担保额度进行了调整;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
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9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3-022、2023-028和2023-042)。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