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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6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6日(星期四)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大厦A座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7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郑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709,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229,338股,

证券代码:301378证券简称:通达海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5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80,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8%。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74,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80,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郑建国、徐东惠、童俊、曹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郑建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1.02 选举徐东惠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1.03 选举童俊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1.04 选举曹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朱跃龙、冀洋、吴青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朱跃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2.02 选举冀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2.03 选举吴青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70,2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86%。

朱跃龙先生、冀洋先生、吴青川先生将与本次当选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郑建国先生、徐东惠女士、童俊先生、曹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辛成海、唐锡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辛成海先生、唐锡勇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珏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辛成海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

3.02 选举唐锡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0,606,19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1%。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606,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0%;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1,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62%;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3%;弃权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宋雨钊律师、谢文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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