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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华菱线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6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728.5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9,390.789,390.78
2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14,279.3212,279.32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改造

改造

3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14,316.6112,058.44
4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5,000.00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5,000.00

合计

合计52,986.7143,728.54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7月6日到期。

四、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延长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即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通知存款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通知存款金额、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即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即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姚伟华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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