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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关于签订《清租协议》并搬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6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清租协议》并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光明区构建科学城产业成果转化区和先进制造业园区为一体的“平方公里级”半导体新型产业社区,需对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进行土地整备,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租赁总部办公研发及生产场所地址位于上述白花项目规划区域之中,故公司需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搬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与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深圳市深业明瑞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四方就清租搬迁相关事宜共同签订《清租协议》。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四方名称

甲方(出租方):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丁方:深圳市深业明瑞投资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2019年9月20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观光路2045号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押金为人民币

287.76万元,押金将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退回。

(三)补偿方式及金额

乙方可获得的补偿款(清租费用)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搬迁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四)补偿款支付方式

经协商一致,由丁方于本协议签订后13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搬迁移交期限

乙方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将租赁物业腾空、搬迁完毕,并交付给甲方。

三、搬迁安排

鉴于政府要求的搬迁时限较紧,公司在深圳光明区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生产制造场地,为完成搬迁任务同时从长远规划考虑,公司计划将PCBA和整机的生产制造转入佛山市顺德区的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 (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电器”)生产经营。鑫汇科电器已在顺德高新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利用该地块开展鑫汇科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在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成之前,鑫汇科电器将先租赁场地进行经营,租赁场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杏坛工业区科技区八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研发以及芯片业务将保留在深圳光明区发展,目前已选定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A座21层作为新的办公地址,并计划于7月底之前搬至新场所办公。

四、签订协议及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搬迁会导致公司一定资产损失和重新投入成本,并可能导致部分员工流动以及影响客户订单,对公司短期业绩不利,公司将通过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制定周详的搬迁计划,尽量减少搬迁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但从长远看,公司搬迁优化生产制造布局后对公司发展有利,珠三角地区有全球家电产业集群的资源优势,尤其是公司的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一个长期稳定

的制造基地,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会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五、风险提示

本次搬迁过程中将发生的资产损失和相关投入、员工流失等事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可能导致客户和订单流失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清租协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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