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6

3-1-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3-1-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的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丽荣路1号昌毅工业厂区2号一层

3、设立日期:2012年3月2日(2020年12月17日变更为股份公司)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6、联系方式:0755-27200371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精度/高速度/智能生产线、高精度/高速度/智能检测设备、高精度/高速度/智能点胶设备、高精度/高速度/智能焊接设备的设计与销售;智能工厂、自动化生产线体、立体仓储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与销售;机器人与大型自动化装备的设计与销售;高精度夹治具的设计与销售;智能装备通用平台软件、算法的研发与销售;并提供以上产品的技术服

3-1-3-3

务、技术咨询、租赁、附属产品的出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高精度/高速度/智能生产线、高精度/高速度/智能检测设备、高精度/高速度/智能点胶设备、高精度/高速度/智能焊接设备的生产;机器人与大型自动化装备的生产;高精度夹治具的生产。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发行人主营业务

智信精密以机器视觉及工业软件开发为核心,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并为客户实现生产智能化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同时积极向新能源和医疗等领域拓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和持续的研发创新,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通用软件平台等技术,公司将这些技术应用于精密检测、精密组装和整线自动化领域,解决了客户的核心诉求。公司拥有较强的软件平台开发能力,自主开发的通用软件平台集成了智能控制、智能测量和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可实现软件跨设备通用和可视化快速编程;生产智能管理平台可实现设备综合效率、产量管理、质量控制及维护保养的可视化和智能化。公司掌握的智能制造装备核心技术,已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核心技术为支撑,以精益运营为后盾,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市场反应快速、行业技术领先、订单交付准时和售后服务质量高”的综合能力,长期以来为客户在提升产品品质和效率方面提供重要支持。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形成了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包括苹果公司、铠胜控股、立讯精密、富士康、伟创力、新能源科技、赛尔康、博视科技等;同时,公司在巩固现有优势产品领域的基础上,积极向动力电池等新能源行业

3-1-3-4

和医疗行业延伸,并已经在相关领域取得了实质性的业务进展。

2、发行人核心技术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聚焦于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等核心技术,并成功将其应用到为客户提供的精密检测和精密组装设备中。

自2015年起,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公司组织核心团队重新设计软件平台系统架构,汇总了公司核心技术并进行优化和模块化开发,于2016年推出了公司自主研发的通用软件平台,便于客户通过调用相应模块快速完成生产线的部署和调试,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通用软件平台已升级至第四版。此后,公司继续开发了生产智能管理平台、工业缺陷人工智能检测平台等多个专用平台软件并不断进行升级,公司软件研发和应用能力成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客户自动化整合的发展要求,公司整合精密检测、精密组装等领域的技术,完成向整线自动化开发的跨越。随着对下游行业需求的理解不断加深,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攻克了行业内多项技术难点,持续拓宽技术研发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了以专用软件平台、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为驱动,覆盖整线开发、精密检测、精密组装、精密夹治具设计等应用领域,并持续推动标准化设计的核心技术体系。

3-1-3-5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以机器视觉及工业软件开发为核心,围绕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持续提升技术覆盖能力,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专用软件平台开发、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技术、整线开发技术、外观特征检测技术、外观缺陷检测技术、电池安规泄漏检测技术、精密组装技术、夹治具设计和设计标准化建设等十大类,具体如下:

序号技术领域技术名称所属阶段技术来源
1专用软件平台开发通用软件平台量产自主研发
一键测量软件研发验证自主研发
3D测量软件研发验证自主研发
工业缺陷人工智能检测平台量产自主研发
生产智能管理平台量产自主研发
2机器视觉光路设计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2D图像拼接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3D图像空间拼接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二维和三维坐标系转换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高速飞拍检测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3精密运动控制技术视觉伺服控制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空间插补运动控制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力控运动控制技术研发验证自主研发
4整线开发技术整线开发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5外观特征检测技术平面特征检测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异形零件几何特征检测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3D面间隙段差检测一体化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面厚度测量技术小批量量产自主研发
6外观缺陷检测技术深度学习外观特征检测技术小批量量产自主研发
特殊光缺陷检测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结构光纹理成像检测技术小批量量产自主研发
外观缺陷任意角度拍照技术小批量量产自主研发
7电池安规泄漏检测技术电池安规泄漏检测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8精密组装技术软排线自动预折定型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透明零件精密组装一体化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弹性小件精密装配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3-1-3-6

序号技术领域技术名称所属阶段技术来源
精密小件组装及小螺丝锁付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基于3D引导的空间点胶技术研发验证自主研发
玻璃屏幕高精度贴膜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柔性贴装技术量产自主研发
9夹治具设计夹治具设计量产自主研发
10设计标准化建设机械标准化设计量产自主研发
电气标准化设计量产自主研发
软件流程标准化设计量产自主研发

注:小批量量产指累计出货量不超过10台核心技术的具体介绍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七/(一)/2、核心技术介绍”。

3-1-3-7

3、研发水平

(1)发行人处于研发阶段的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目标与行业已有技术的比较研发预算(万元)
1关于喷涂烘干全自动线体的研究‐ 通过喷涂胶水作为中间介质,实现在光滑的玻璃上包硅胶 ‐ 采用相机定位,精密喷阀 ‐ 全程喷涂流量监控,喷涂宽度厚度视觉监控,保证成品率 ‐ 喷涂完成后,对产品精准加热,加速固化‐ 行业内大部分是人工完成或人工加设备辅助的生产方式,生产效率良率和自动化程度低 ‐ 本项目主要运用自动化技术、视觉引导技术、流量监控技术、视觉检测技术,实现大批量、高良率高精度的生产需求460
2关于产品全自动精密测量和测试的研究‐ 通过相机、激光和压力测试来检测锂电池的长度、宽度、段差、厚度以及形位公差是否符合管控规格要求 ‐ 可用于锂电池从半成品到最终成品的高精度外形尺寸检测,有效检测产品的尺寸变化,指导客户的生产制程,保证产品的良率‐ 目前行业尺寸测量普遍应用的是小视野的CCD和小线宽的激光 ‐ 本项目采用大视野和大线宽线激光,可提升效率和精度,针对复杂尺寸自主开发了图像拼接技术,在提升图像效果和进度的同时,节约了成本,目前正在全面推广到其它项目中443
3关于全自动化高速在线撕膜贴膜技术的研发‐ 通过精密伺服对位平台辅以高精度工业视觉对位系统,实现全自动、高精度、高效率的贴膜功能 ‐ 项目采用多工序模块化柔性设计,涵盖“自动上下料---自动剥膜---视觉对位贴膜---自动复检---不合格品排出”等多功能站,达到较高的自动化集成 ‐ 使用工业相机对来料进行精确定位并对精密对位平台进行引导,柔性滚贴方式保证压力可控且贴合后无气泡‐ 现有大部分贴膜机采用半自动贴合,无尘等级和贴合精度较低,碰划伤率高,良率和效率低 ‐ 本项目采用精密伺服对位平台辅以高精度工业视觉对位系统,多工序模块化柔性设计,实现全自动、高精度、高效率的贴膜功能414
4关于全自动高速高精度小件植入技‐ 通过视觉系统与柔性振动盘的应用,软硬件结合,实现小件可靠供料及高精度视觉引导机械手进行取料及安装 ‐ 采用射频识别自动读写全制程信息,并将数据、图片上传至‐ 行业内通常使用传统圆形振动盘供料,故障率高、效率低,手动和半自动组装方式难以满足工艺需求,不良率较高394

3-1-3-8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目标与行业已有技术的比较研发预算(万元)
术的研发服务器,实现产品信息的可追溯性 ‐ 对设备的关键功能模块进行定期的自动校准和标定,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精密度‐ 本项目运用视觉系统与柔性振动盘的结合,高效的解决传统应用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5关于充电器组装、检测线体的研究‐ 采用点激光测高、CCD测量、力度控制技术,通过X、Y、Z三轴精确引导定位及力度控制,实现微小焊盘的稳定质量焊接、零部件装配及在线测量,并满足高UPH要求 ‐ 采用无线调度系统实现AGV智能收发料及状态显示 ‐ 采用线扫描3D成像高度测量技术结合CCD 2D测量技术,对元器件或组件进行精密测量,满足高可靠性、高UPH、高准确性的量产要求‐ 行业内对成品线路板的后工序普遍采用手工焊接,采用自动焊接的是针对焊盘大、定位精度和锡量要求不高的场合,装配力度控制多采用气缸气压调节或弹簧,不够精确 ‐ 对于复杂零件的测量,一般用二次元手工测量,只能做到抽检,通过将元器件定位在工装上,翻转工装对不同面的特征进行测量,效率低,不能满足批量生产要求 ‐ 本项目主要采用CCD视觉引导点激光探高,可实现精准高效焊锡360
6关于全自动贴膜、撕膜线体的研究‐ 采用视觉系统对位引导,通过实时力控调整,快速完成贴膜、保压、撕离型膜动作,全程力矩和位移监控 ‐ 通过视觉系统进行位置和外观检测,自动区分不良品 ‐ 实现上料、定位、贴膜、保压、撕离型膜、检测等多个工序的自动化‐ 行业内贴膜、撕膜过程没有力监控功能,在高精密电子产品贴膜、撕膜过程中会造成产品压伤损坏 ‐ 本项目主要使用视觉定位引导贴膜、撕膜,并采用力控技术进行过程监控调整,确保整个动作过程力都是恒定的305
7关于生产智能管理平台软件V2.2开发‐ 推出商务智能展示平台,集成设备KPI监控、车间生产监控、工艺标准作业程序等 ‐ 实现消息推送管理,将生产品质异常、设备异常等信息及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减少预防车间生产管理中不良因素 ‐ 实现工业3D仿真,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处理能力,3D数字化管理提升数据交互能力,为决策层提直观的数据依据,也可用于虚拟培训‐ 本项目在行业过程管理的基础上提供更智能的自动化管理方案,增加了更多的可视化展示和预防机制 ‐ 本项目交互扩展到3D,能完整反馈5M1E各环节的状况,虚拟技术实现远程还原现场进度,提升管理效率252

3-1-3-9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目标与行业已有技术的比较研发预算(万元)
‐ 完成生产智能管理平台产品化,拆解各个功能,灵活匹配各行业的需求,推出详尽的产业化智能制造方案体系
8关于全自动组装贴附线体的研究‐ 实现多工位全自动上料、定位贴附、检测等多个工序的自动化 ‐ 采用CCD视觉系统实时对位引导,通过机械手和X、Y、Z、U四轴高精度模组全程力矩调整进行贴附 ‐ 通过视觉系统进行贴附位置和外观检测,自动区分不良品‐ 目前行业内大部分没有力矩控制贴附,无法准确反馈贴附力度,也无法以线体方式来提升生产效率 ‐ 本项目主要运用了视觉伺服和力控技术,可实现精密贴装,并通过整线集成提升工作效率235
9关于镜头防抖马达组装、检测线体的研发‐ 该项目针对智能手机IOS防抖马达组件进行自动化组装,自动化程度高,包含自动上料、自动点胶、自动组装等多个功能设备,组件通过载具承载,流水线流转方式实现自动生产,各功能工站采用视觉检测和视觉引导技术,并对流转载具进行二次机械定位,大大保证自动化生产的稳定性和精度‐ 行业设备以满足特定产品工艺的单机台为主,兼容性小改造难度大,自动化程度低 ‐ 本项目全制程采用载具对产品进行流转,各工序站模块化柔性化设计,可快速进行产品切换,自动化程度高223
10关于无标注深度学习技术在缺陷检测应用上的研究‐ 主要研究正样本、无标注图像数据集下工业缺陷检测技术 ‐ 通过学习正样本图像的共同特征建立异常检测模型,使用模型检测输入图像包含学习到的特征的可能性数值,如果发现图像中非正常特征,可能性数值会超出正常值,将对应可能性数值转换为像素值,形成灰度值图像,使用图像算法就可找到异常缺陷区域出现的位置和面积,达到减少人工标注、提高拦截未知缺陷的准确率的目标‐ 传统的深度学习语义分割算法无法判断识别未发生过的缺陷,只能识别训练过的缺陷,但实际的工业流水线上产品的良品率高(正常生产时良率都要达到95%以上,缺陷样品少),这意味着获取足够的缺陷样本是难度大、成本高 ‐ 本项目可以边检测边训练,从新生成的图片中增加学习样本集的数量,来快速提高检测的准确度,缩短项目开发周期90

3-1-3-10

(2)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重大项目和技术荣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7,046.064,658.333,480.02
营业收入54,728.7249,087.1939,937.8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87%9.49%8.71%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参与的重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奖项发起单位
12021年3D光学自动检测机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项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021年高精度3D量测系统及空间拼接算法、高精度五轴联动运动控制系统2022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智能装备领域”类)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获得的技术荣誉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获得时间奖项名称颁发单位
12020年龙华区中小微创新百强企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2020年第二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优秀奖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2020年苏州市高新区瞪羚企业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2019年苏州市机器视觉与智能检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52022年2021年度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项目2022年末/度2021年末/度2020年末/度
资产总额(万元)74,685.7953,500.6848,30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1,278.0741,141.6829,980.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7428.6431.62
营业收入(万元)54,728.7249,087.1939,937.80
净利润(万元)8,902.139,466.478,181.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8,904.349,462.448,181.6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7,690.108,855.127,482.63

3-1-3-11

项目2022年末/度2021年末/度2020年末/度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2.232.372.05
稀释每股收益(元)2.232.37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2726.613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6,422.138,326.87-1,211.19
现金分红(万元)--3,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879.498.71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研发、技术迭代和跨领域技术迁移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技术驱动型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相关行业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因此,公司需通过不断加强对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将研发作为公司核心经营活动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分别为3,480.02万元、4,658.33万元和7,046.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1%、9.49%和12.87%。如果公司在研发方向上未能正确做出判断,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和客户的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预计效益难以达到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以机器视觉及工业软件开发为核心,专注于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等非消费电子领域的新客户和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技术参数、检测环境、工艺特点与原有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将核心技术应用于新的业务领域,进行技术的迁移,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经验积累,若未能实现有效的技术迁移,则会使得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性价比下降,影响新产品的市场开拓进度和

3-1-3-12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对苹果产业链的重大依赖风险

公司既直接与苹果公司签订订单,也与其EMS厂商签订订单。报告期内,公司向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68%、25.73%和10.05%,最终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60%、97.78%和96.57%。公司存在对苹果产业链的重大依赖风险。

(1)主要收入来源于苹果产业链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最终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60%、97.78%和96.57%。苹果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执行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需要对供应商技术研发能力、规模量产水平、品牌形象、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而且对产品订单建立了严格的方案设计、样机验证及量产程序,若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供应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2)苹果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风险

苹果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品牌,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市场。近年来除传统的手机、平板和电脑产品外,苹果公司不断拓展无线耳机、音响、手表等其他智能设备,已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市场布局。2020财年至2022财年,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2,745.15亿美元、3,658.17亿美元和3,943.28亿美元。消费电子领域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随着外部手机厂商的崛起,如果苹果公司不能在产品创新、技术升级及用户体验方面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或者营销策略、定价策略等经营策略出现失误且在较长时间内未能进行调整,其产品市场占有率有可能下降,进而减少对供应商采购,将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苹果产业链转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苹果产业链。近年来,受中国劳动力和土地价格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产生的影响,苹果公司将部分产能向印度、越南等地转移。但产业链的大量转移是漫长且复杂的过程,短期内其他国家

3-1-3-13

和地区尚不具备完全的承接能力,产业链重新洗牌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已经在印度、越南等海外地区进行了业务布局,可以减少苹果产业链转移的风险,但是如果公司无法顺利对接苹果海外需求、无法在与当地设备供应商竞争中取得明显优势或无法有效控制海外运营成本,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4、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的销售收入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72%、98.23%和99.99%,是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

消费电子行业是自动化设备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之一,且该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大市场规模,但是,下游应用产业过于单一。一方面,2022年消费电子行业出现周期性下滑,其中手机出货量为12.06亿台,同比下降10.93%,尽管公司营业收入仍保持稳定增长,但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压缩资本支出,该领域自动化设备需求的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抑或消费电子产业链在全球资源再配置,造成自动化产业需求分布调整,进而会压缩国内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订单需求量;另一方面,长期专注单一应用领域,容易导致公司在其他行业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不足,增加后续市场开拓风险,从而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36%、91.88%和84.2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业务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但客户集中度较高也使得公司的生产经营客观上对大客户存在一定依赖。若个别或部分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其采购需求减少或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若公司未来产品不能持续满足相关客户的需求,或者无法在市场竞争、技术变革过程中保持优势,公司经营也将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6、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对终端客户的订单及产品销售,受每年新款产品的发布周期影响,具有一定的季节周期性。以智能手机为例,通常终端客户会在一季度开始陆续下单进行设备采

3-1-3-14

购,9、10月份召开新品发布会预售新款智能手机;随着新款智能手机的量产,客户对发行人应用于手机生产的设备逐步进行验收,使得发行人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受此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的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7、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77%、48.90%和45.47%;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9,607.32万元、48,664.60万元和54,214.62万元,2020-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00%。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和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公司业务规模增幅较高,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逐年下降。

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由于不同行业和细分领域、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配置差异较大,从而使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率差异较大。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公司可能对设计方案作出调整,进而引起产品成本出现变动,导致毛利率产生变化。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在人员、产能和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将资源优先集中于毛利率较高的优势领域。随着单机自动化设备在实现某单项功能下的技术工艺不断成熟,市场参与者逐渐增多,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成熟产品的毛利率会逐步回归到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在新业务、新客户的拓展初期,新产品的磨合和验证成本较高,较难实现规模效应,也使得毛利率相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平均水平有所下降。若公司不能持续推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产品,并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技术创新、规模效应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则可能面临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人力成本上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受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公司人力成本将相应上升。如果人均产值无法相应增长,则人力成本的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电气类、机械类和定制加工件等类型。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

3-1-3-15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新业务拓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各期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60%、97.78%和96.57%。凭借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经验积累,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等非消费电子领域的新客户和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技术参数、工艺特点、客户和供应商体系与原有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需要适应新的业务情形。此外,新领域的毛利率可能低于消费电子行业,新产品在业务开拓初期尚处于磨合和验证阶段,相关物料耗用、人力和研发的投入金额较大,使得整体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风险。综上,发行人存在新业务拓展的风险。10、2023年1-3月亏损及2023年1-6月可能继续亏损的风险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3282号),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199.80万元,同比下降

641.78%;基于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等,2023年1-6月,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0)万元-(-40.00)万元,变动幅度为(-369.49%)-(-106.74%),2023年1-3月和2023年1-6月,公司出现亏损或预计亏损情形,主要是因为:(1)结合2023年在手订单和新产品开发情况,收入确认进一步集中于下半年;(2)随着公司在手订单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人员储备和费用增加较多,该部分投入和费用均匀发生在产品验收之前,以上两个因素导致收入确认滞后于费用的发生。公司存在2023年1-3月亏损及2023年1-6月可能继续亏损的风险。

11、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074号)。公司预测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2,803.74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14.75%;预测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53.98万元,较2022年度下降6.18%;预测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38.07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0.62%。

3-1-3-16

尽管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1,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1,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5,333.34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39.66元/股
发行市盈率27.51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2.82元/股(按照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1.92元/股(按照2022年度经审计的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8.16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1.44元/股
发行市净率2.18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预测净利润公司预测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53.98万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3-1-3-17

募集资金总额52,880.26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5,577.6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302.64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4,716.98万元、审计及验资费1,360.00万元、律师费740.57万元、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58.49万元、发行手续费26.6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不存在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发行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不存在需要新老股东分摊发行费用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3年7月7日
网上申购日期2023年7月10日
网上缴款日期2023年7月12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三、保荐人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联系方式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李世静和岳阳。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世静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参与了慧博云通创业板IPO、孚能科技科创板IPO、郑州银行IPO,中钢国际可转债、神马电力非公开、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内蒙华电可转债,格力电器股权分置改革,天威保变重大资产重组、新能泰山重大资产重组、新日恒力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岳阳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CPA非执业会员。曾负责和参与了同益中科创板IPO、光威复材创业板IPO、迈瑞医疗创业板IPO、天合光能科创板IPO、孚能科技科创板IPO,奥特佳非公开发行、中钢国际可转债,中国忠

3-1-3-18

旺、太阳能、蒙草生态、黑牛食品、佳讯飞鸿、中持股份等重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本次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田琦艺,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田琦艺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曾参与中环装备、京蓝科技、清新环境等并购重组项目,清新环境再融资项目。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

邵劼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董事总经理,曾负责和参与了光威复材创业板IPO、天合光能科创板IPO、孚能科技科创板IPO、中亚股份创业板IPO;天合光能可转债、中钢国际可转债、新兴铸管公开增发、中金黄金定向增发;长江电力、中环装备、仪征化纤(石化油服)、中钢设备借壳等重组项目。

马文辉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法律职业资格。曾负责和参与了航天工程主板IPO、中国通号科创板IPO、农心科技IPO,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南方航空可转债等项目。

苏起湘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曾参与天合光能科创板IPO,天合光能可转债,奥特佳非公开发行、神马电力非公开发行,京蓝科技、金一文化等并购重组等项目。

孙国举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经理,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智信精密创业板IPO。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 真:010-56839500

3-1-3-19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上市保荐人,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或本次发行若符合保荐人跟投要求的,保荐人将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实际控制本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若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相关子公司不参与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的最终结果,因此上述事项对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不存在影响。

保荐人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因向红杉智盛的合伙人投资,导致华泰证券存在通过红杉智盛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华泰证券向红杉智盛合伙人投资系其依据市场化原则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红杉智盛投资发行人系其依据市场化原则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保荐人及华泰证券均未参与该决策,也未对其施加任何影响。华泰证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情形或利益冲突情形。

除此之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1-3-20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人同意推荐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荐人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一)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1年10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40,000,000.00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3-1-3-21

七、保荐人针对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依据及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技术创新性的核查情况

1、核查内容

(1)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拥有一批多年从事自动化精密设备研发制造和工业软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研发创新能力突出。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提升技术覆盖能力,掌握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核心技术,拥有多元化的技术能力和高品质的制造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和持续的研发创新,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通用软件平台等技术,公司将这些技术应用于精密检测、精密组装和整线自动化领域,解决了客户的核心诉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283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132项和作品著作权1项;获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百强企业、苏州市高新区瞪羚企业、苏州市机器视觉与智能检测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司在深圳和苏州分别设有研发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88名,占员工人数的比重为33.92%。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备较强优势。

公司已进入全球领先的消费电子品牌供应链,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形成了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包括苹果公司、铠胜控股、立讯精密、富士康、伟创力、新能源科技、赛尔康、博视科技等,取得了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服务的认可,为公司业务的稳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生产的精密检测、精密组装设备以及自动化线体已应用于智能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电池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实现了核心技术的深度产业应用。此外,公司以核心技术为支撑,持续拓展行业宽度,在新能源和医疗等行业取得了实质性的业务进展。

(2)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①自主研发并使用通用软件平台,实现公司产品软件标准化

公司自主研发使用的通用软件平台,开拓性地集成了机器视觉、运动控制、通讯

3-1-3-22

传输、统计分析、人机交互、数据安全、多任务并行、日志管理和逻辑控制等功能模块,采用可视化编程,缩短了设备开发周期,降低了设备开发难度与门槛。该平台兼容行业内主流硬件的接口与传输标准,通过简单培训即能很快应用在各类自动化设备研发中,同时向客户和同业者推广,有助于推动行业软件标准化模式的普及。

②自主研发并使用3D测量技术,创造性地解决了行业内多个难题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精度测量技术的拓展,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并通过技术功能的交叉组合进行拓展,最终广泛应用于公司终端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使用的3D测量技术即通过高精度三维成像技术构建三维点云模型,由计算机分析计算处理,使设备不仅具备和人眼一样的视觉立体感观,还能全面获得人眼所不能直接获得的三维数据。与传统2D图像信息相比,3D图像信息能够更全面、真实地反映客观物体形态,提供更全面的数据信息,可以完成空间各个特征多角度、全方位的测量工作。公司自主研发使用的3D拼接技术可将多个3D点云数据通过标定块进行拼接,可实现多轴联动、空间插补实时调整,解决了行业内3D相机视野局限、激光单次扫描盲区等多个问题,为工业测量、定位真正装上了“眼睛”,能够实现更高速、高精度的测量。

③自主研发并使用视觉伺服系统,实现高速精密组装

与传统的正/逆向运动学控制技术不同,公司开发的视觉伺服控制技术通过结合运动学、动力学模型,并采用鲁棒自适应控制方法,使用视觉传感器模拟人眼对环境进行非接触式测量反馈,包含更丰富的信息,使用端到端的控制技术,将机器视觉与执行单元创新性地进行实时闭环控制设计,不需要标定,布局灵活,大幅提高设备的灵活性和精确性,同时可降低机械硬件的精度要求,解决了精密组装领域半闭环控制引起的速度慢难题,实现高速精密组装。

④快速响应定制化需求并转化为方案和产品,助力下游客户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领域,其产品精细化程度较高、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精密度、可靠性、稳定性要求较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从方案设计、软件开发、样机试制、批量交付、售后运维等一站式、一体化服

3-1-3-23

务,具备将客户抽象理念进行快速、准确提炼,并转化为具体设计方案和产品的能力,助力下游客户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

⑤拥有领先的整线智能解决方案,持续推进产业融合

公司依托于单机设备的技术优势和客户积累,致力于向自动化线体延伸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先后推出了手机全自动智能分类包装线、显示模组全自动组装线、电池泄漏自动测试线等多种自动化线体,并开发了生产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了设备综合效率、产量管理、质量控制及维护保养的可视化和智能化。其中,报告期内,公司为显示模组全自动组装线、手机全自动智能分类包装线和无线充电测试自动上下料线体等产品的唯一供应商,技术先发优势明显,取得了客户的良好反馈。随着不断加深对下游工艺和制程的理解以及技术创新,公司将持续扩大整线开发优势。公司致力于拓宽行业深度和高度,提供的各类工业自动化设备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生产智能化水平,帮助客户实现新工艺、新技术在工业自动化生产中高效落地,同时达到安全生产、节能提效的目的,持续推进产业融合。

因此,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通用软件平台等技术,具有先进性及较强的创新能力。

2、核查过程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已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证书和申请证明文件;

(2)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等资料,了解研发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目标等;

(3)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员工花名册和内部组织架构图,了解研发人员构成和占比以及研发机构的设置情况;

(4)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过程、核心技术体系内容、先进性、创新性以及在产品中的实际应用、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以及附加值的具体体现;

3-1-3-24

(5)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了解上下游企业对发行人的评价,确认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产品地位和技术应用情况;

(6)取得发行人的书面说明。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拥有行业领先的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通用软件平台等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及较强的创新能力。

(二)公司属于现代产业体系的核查情况

公司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创业板定位标准,不适用第三条第三款的现代产业体系定位标准。

(三)发行人成长性的核查情况

1、核查内容

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结果,2020-2022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分别为30,614亿元、37,440亿元和44,479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0.54%。发行人2020-2022年收入金额分别为39,937.80万元、49,087.19万元和54,728.72万元,占当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比例分别为0.013%、0.013%和0.012%,市场占有率极小。此外,发行人积极向动力电池等新能源行业拓展,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统计的数据,我国2015-2022年动力锂电池出货量由16.9GWh增长至480.00GWh,复合增长率达61.30%;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预测,我国动力锂电池2025年出货量将增长至650.00GWh,2022-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

10.63%,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将保持增长态势。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市场增速较快。

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937.80万元、49,087.19万元和54,728.7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7.06%;净利润分别为8,181.69万元、9,466.47万元和8,902.1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4.31%,成长性良好。

2020-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

3-1-3-25

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并为客户实现生产智能化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17%、99.14%和99.06%,公司成长性特征来源于核心技术及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报告期内累计研发投入达到15,184.41万元,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聚焦于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等核心技术,并成功将其应用到为客户提供的精密检测和精密组装设备中。自2015年起,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公司组织核心团队重新设计软件平台系统架构,汇总了公司核心技术并进行优化和模块化开发,于2016年推出了公司自主研发的通用软件平台,便于客户通过调用相应模块快速完成生产线的部署和调试,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通用软件平台已升级至第四版。此后,公司继续开发了生产智能管理平台、工业缺陷人工智能检测平台等多个专用平台软件并不断进行升级。伴随客户自动化整合的发展要求,公司整合精密检测、精密组装等领域的技术,完成向整线自动化开发的跨越。随着对下游行业需求的理解不断加深,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攻克了行业内多项技术难点,持续拓宽技术研发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了以专用软件平台、机器视觉、精密运动控制为驱动,覆盖整线开发、精密检测、精密组装。公司以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研发,创新能力能够支撑成长性。

综上,公司成长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性。

2、核查过程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所在行业政策文件、专业研究报告及数据,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趋势等情况;

(2)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了解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3)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和形成过程、核心技术体系内容、先进性、创新性以及在产品中的实际应用、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以及附加值的具体体现;

(4)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销售明细,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产

3-1-3-26

品在下游客户的应用领域、应用场景;

(5)取得发行人的书面说明。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处市场空间的表述准确,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利润变动情况符合成长性特征,发行人成长性来源于其核心技术或产品,发行人创新能力能够支撑其成长,成长具有可持续性。

(四)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1、核查内容

公司以机器视觉及工业软件开发为核心,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及夹治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并为客户实现生产智能化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告内容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均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与公司一致。

因此,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国家统计局等发布的文件选择所属行业分类,公司行业分类准确。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均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存在所属行业分类变动导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的情况。公司所属行业的产业链上游为关键自动化单元产品及零部件供应商,主要生产机器人本体、模组、电机等;产业链下游为消费电子、新能源等行业的生产商,公司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的情况。

2、核查过程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3-1-3-27

(1)查阅《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结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报告期内的产品和收入情况,确认发行人行业分类的准确性;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告内容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属行业分类,确认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行业分类;

(3)查阅发行人采购明细及销售明细,查阅发行人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政策文件,确认发行人上下游均不属于国家限制产业;

(4)取得发行人的书面说明。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归类匹配,与可比公司行业领域归类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所属行业分类变动导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的情况;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的情况。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核查情况

1、核查内容

公司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创业板定位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 □否2020-2022年,智信精密经审计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480.02万元、4,658.33万元和7,046.06万元,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15,184.41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
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是 □否2022年度,智信精密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4,728.72万元,超过3亿元,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3-1-3-28

合增长率要求。)

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创业板定位标准。

2、核查过程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投入明细表,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3)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检查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对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订单、发票、送货单、验收单、报关单(如有)等;

(4)复核了发行人对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计算过程;

(5)取得发行人的书面说明。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研发投入归集及营业收入确认准确,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计算准确,发行人符合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相关指标。

(六)保荐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保荐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经充分核查和综合判断,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出具的专项说明和披露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3-1-3-29

八、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依据《证券法》第十二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对发行人的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并确认:

(1)根据保荐人核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聘了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保荐人对发行人财务、税务等资料的核查,并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3)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88号),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保荐人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查表、无犯罪证明和出具的承诺的核查,以及通过访谈、网络搜索等方式进行的核查,并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四)项之规定;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

3-1-3-30

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档案等有关资料,发行人于2020年12月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并于2020年12月办理工商登记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3月,于2020年12月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并于2020年12月办理工商登记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的会计记录、记账凭证等资料,结合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188号),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189号),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1-3-31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2)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资产、专利、商标以及控股股东控制架构等资料,实地核查有关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实际控制人调查表及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等资料,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重大销售合同及主要客户等资料,发行人工商档案及聘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核心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访谈文件等资料,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档案、控股股东承诺等资料,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经核查发行人财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结合与发行人管理层的访谈、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188号)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

3-1-3-32

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根据发行人取得的工商、税务等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研究报告及政策资料,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188号)等文件,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并结合其出具的证明,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查表及对发行人管理层的访谈,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188号)等文件,保荐人认为: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证明、调查表及中国证监会等网站公开检索等资料,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3-1-3-33

(二)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综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上述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本次公开发行1,333.34万股,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5,333.34万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5%,达到25%以上。综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上述规定。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188号),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发行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8,855.12万元和7,690.1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第一款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发行人不属于红筹企业或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因此无需适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红筹企业及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的发行条件要求。

九、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持续督导事项具体安排
1、总体职责和持续督导期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制作、出

3-1-3-34

持续督导事项具体安排
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2、审阅披露文件保荐人在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者补充。
3、督促公司在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对重大事项、风险事项、核心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等事项发表意见1、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保荐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风险事项: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风险事项的,保荐人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3、核心竞争力:公司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保荐人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5、现场核查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在知悉或者理应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风险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告知公司现场核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6、持续督导跟踪报告1、持续督导期内,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跟踪报告。 2、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督促整改1、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可能存在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的,应当督促公司作出说明和限期纠正,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2、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后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
8、虚假记载处理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9、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完成持续督导期满后尚完结的保荐工作1、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人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 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人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其他尚未完结的保荐工

3-1-3-35

持续督导事项具体安排
作。

十、其他说明事项

无。

十一、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3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田琦艺
保荐代表人:
李世静岳 阳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保荐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江 禹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