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李晓华 | 李晓华、徐海忠、朱明园 |
审计委员会 | 沈伟东 | 沈伟东、徐海忠、钱骥 |
提名委员会 | 徐海忠 | 吴家雄、沈伟东、李晓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沈伟东 | 沈伟东、吴家雄、李晓华 |
一、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发行人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董事长李晓华、独立董事徐海忠、董事朱明园,其中李晓华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文件出具日,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发行人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沈伟东、独立董事徐海忠、董事钱骥,其中沈伟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
三、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发行人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家雄、独立董事沈伟东和董事长李晓华,其中吴家雄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文件出具日,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沈伟东、独立董事吴家雄、董事长李晓华,其中沈伟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文件出具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运作、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