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普通股权益分派时“浦发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本次普通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2023年7月1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浦发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2年度普通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对“浦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普通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浦发转债”停止转股的安排
1. 公司将于2023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公司2022年度普通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 自本次普通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2023年7月12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浦发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浦发转
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浦发转债”持有人可于2023年7月11日(含当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三、其他
公司联系部门:董监事会办公室(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电话:021—63611226传真:021—63230807 邮编:200002电子邮箱:bdo@spdb.com.cn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