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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6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股票代码:60360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UE Furniture Co., Ltd

(住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1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零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0,395,136股

2、发行价格:6.58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4.88元

5、募集资金净额:193,819,079.74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简介 ...... 6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7

(三)发行时间 ...... 9

(四)发行方式 ...... 10

(五)发行价格 ...... 10

(六)发行数量 ...... 1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11

(八)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 11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2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2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4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5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6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8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1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1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1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19

(四)主要财务指标 ...... 19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2

三、审计机构 ...... 22

四、验资机构 ...... 23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4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 ...... 26

二、查阅地点 ...... 26

三、查阅时间 ...... 26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上市公告书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永艺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永艺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方案》《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股份认购协议》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永艺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东大会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
公司章程或章程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类别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E Furniture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股票代码603600
注册资本302,512,640元
设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加勇
董事会秘书顾钦杭
注册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84720788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1号
邮政编码313300
互联网网址www.uechairs.com
电子信箱ue-ir@uechairs.com
联系电话+86-0572-5137669
联系传真+86-0572-513668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荷花塘村)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健康坐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内椅业行业首家上市公司、G20峰会领袖座椅提供商,同时也是国家办公椅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始终秉承“永而致新,艺臻完美”的企业精神,以“融合科技与艺术,让工作与生活更健康”为使命,致力于成

为全球领先的坐健康系统提供商。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办公椅、沙发、按摩椅椅身、休闲椅、升降桌等健康家具,产品先后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金奖、德国红点奖和iF设计奖、美国尖峰设计奖、德国设计奖等众多奖项。近年来,公司产品深受世界各地消费者青睐,市场遍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较早进入国外合约市场,与全球多家知名采购商、零售商、品牌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包括全球著名品牌HON(美国)、AIS(美国)、Global(加拿大)、Okamura(日本),世界五百强宜家家居、Staples、Office Depot,加拿大最大的采购商之一Performance,日本最大的家居零售商NITORI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6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2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6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023年3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3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3年4月4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申请。

3、发行过程

2023年6月15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通过上交所审核,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认购对象永艺控股发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认购对象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23年6月19日15时止,认购对象永艺控股已将认购资金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等相关事宜,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2023年6月1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S2B0335),截至2023年6月19日15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已收到认购对象永艺控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99,999,994.88元(大写:壹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捌角捌分)。

2023年6月20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6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7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6月20日12时止,发行人本次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95,136股,应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4.8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80,915.1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19,079.7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0,395,13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3,423,943.74元。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6月11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64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92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3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2,512,6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1,694,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05,286,31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6.58元/股。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约定以及发行人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92元/股调整为6.58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8,901,73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0,395,136股(含本数)。

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号)的相关要求。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4.88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6,180,915.1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19,079.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数额上限2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年6月1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S2B0335),截至2023年6月19日15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已收到认购对象永艺控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99,999,994.88元(大写:壹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捌角捌分)。

2023年6月20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6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7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6月20日12时止,发行人本次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95,136股,应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4.8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80,915.1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19,079.7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0,395,13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3,423,943.74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30,395,13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艺控股,永艺控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永艺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gyi Investment Co.,Ltd.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曾用名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8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张加勇
控股股东张加勇,持股60%
实际控制人张加勇、尚巍巍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号(第一国际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676185041U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邮政编码31330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家具及配件、家居用品、办公用品、面料、皮革、木材、塑料颗粒、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除贵稀金属)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最近一年,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永艺控股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对于永艺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永艺控股本次认购数量为30,395,136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的说明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永艺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且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对象已就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6、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发行对象为普通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3,符合认购条件,可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报送上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之《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永艺控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永艺控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自有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永艺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且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对象已就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相关承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3、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5、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缴款、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6、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已备案的发行方案。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证券代码:60360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395,1369.1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2,512,640100.00302,512,64090.87
合 计302,512,640100.00332,907,776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1永艺控股77,812,50025.72-
2尚诚永盛46,193,68615.27-
3张加勇21,358,1477.06-
4阮正富13,098,8384.33-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787,6494.23-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775,6572.57-
7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99,6122.15-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14,2421.62-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928,6811.30-
10梁勤3,380,0001.12-
合计197,749,01265.37-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3年7月4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1永艺控股108,207,63632.5030,395,136
2尚诚永盛46,193,68613.88-
3张加勇21,358,1476.42-
4阮正富13,098,8383.93-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787,6493.84-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775,6572.34-
7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99,6121.95-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14,2421.48-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949,7001.19-
10梁勤3,380,0001.02-
合计228,165,16768.5530,395,13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发行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1〕5018号”、“天健审〔2022〕4908号”和“天健审〔2023〕532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额288,945.56298,713.83322,054.03319,373.17
负债总额106,783.29121,341.58176,314.32179,370.88
股东权益182,162.27177,372.25145,739.71140,002.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0,766.27175,992.41144,651.38139,032.1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69,670.94405,528.08465,861.91343,372.15
营业利润5,856.2238,770.9319,065.2525,828.95
利润总额5,844.0338,968.0319,058.9925,545.27
净利润5,206.1633,735.6118,221.6823,54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72.7133,521.4118,133.0123,249.9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46.3573,867.9715,045.6616,74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40.38-3,026.05-13,192.05-42,49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8.32-45,611.5612,240.5430,823.3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9.502,760.67-2,034.59-4,406.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25.2027,991.0312,059.55664.1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0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1.551.461.141.21
速动比率(倍)1.181.100.730.78
资产负债率(合并)36.96%40.62%54.75%56.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98%52.34%60.12%62.13%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977.716.996.10
存货周转率(次)5.425.735.305.1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32.440.500.5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30.930.400.0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00%3.96%3.42%3.37%
利息保障倍数(倍)26.3620.418.2715.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8,774.3851,578.8830,806.3833,808.34

注:2023年1-3月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19,373.17万元、322,054.03万元、298,713.83万元、288,94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67.53%、60.85%、

55.16%和52.75%,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32.47%、39.15%、44.84%和47.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

公司的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比较合理,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特点相符合。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16%、54.75%、40.62%和

36.96%,流动比率分别为1.21倍、1.14倍、1.46倍和1.5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78倍、0.73倍、1.10倍和1.18倍。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相对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3,372.15万元、465,861.91万元、405,528.08万元以及69,670.94万元。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95%,主要是受欧美主要国家通胀高企、前期刺激政策加快退出,叠加2022年二季度海运拥堵缓解后货物集中到港导致欧美进口商库存高企,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收缩(2022年我国办公椅(海关编码:940131、940139)出口额同比下滑30.15%)。公司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短期内市场需求收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249.93万元、18,133.01万元、33,521.41万元以及5,172.71万元。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10、6.99、7.71和6.97,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17、5.30、5.73和5.4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与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公司存货规模及管理水平相匹配。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纳沙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保荐代表人:苏昭棠、徐懿项目协办人:张永鑫项目组成员:牟英彦、屠春丽、太国强电话:010-88005255传真:010-6621197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章靖忠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经办律师:张声、傅肖宁、刘贞妮电话:0571-87901110传真:0571-879015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吕苏阳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加才、周晨、罗联玬电话:0571-89722493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吕苏阳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彩琴、郑丹美电话:0571-89722427传真:0571-8821699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永艺股份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指定苏昭棠、徐懿作为永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苏昭棠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工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加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曾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

笛东设计首发项目、谱尼测试首发项目、城建发展2020年小公募公司债项目、华粤安新三板挂牌项目、文彩金冠新三板挂牌项目、创意双星新三板挂牌项目。

徐懿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200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先后负责或参与完成建设银行A股上市、中核钛白、共达电声、永艺股份、南微医学、笛东设计等首发项目,锡业股份配股项目,博实股份可转债项目,荣盛发展、TCL集团、京东方、金固股份、华映科技、永艺股份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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